资源描述
解 约 协 议
甲方:
乙方:
丙方:上海凌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经丙方上海凌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居间,签订位于上海市 之房产(以下简称:“该房屋”)的 《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由于 □ 甲方 / □ 乙方 原因,甲、乙双方终止履行《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三方达成一致如下:
1、(若甲方违约,则本条款删除)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 .00)
作为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人民币 元整(¥ .00),乙方出具相应数额收款收据给甲方。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若乙方违约,则本条款删除)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整(¥ .00)
作为违约金,并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人民币 元整(¥ .00)。乙方出
具相应数额收款收据给甲方,并不再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3、 □ 甲方 / □ 乙方 支付人民币 元整(¥ .00)给上海凌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居间服务费;
4、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甲方与乙方、乙方的代理人等有关联关系的第三人自行或通过
第三方再次达成该房屋买卖交易的,视为丙方居间成功,甲、乙双方应按本次交易成交总价
的2%的标准支付居间服务费给丙方。
5、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该房屋之 《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佣金确认书》 《上海市房地
产买卖合同》等相关协议自动作废。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即为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 方:上海凌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日 期:
凌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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