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卖店二级加盟合同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第一部分 加盟经营的概念11:本合同所指的“二级加盟”是指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甲方将其在特许经营区域有权使用的商标、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权乙方使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的经营活动。1.2:乙方必须依法设立经营组织进行经营,并拥有于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和人员。1.3: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业务代表或合伙人,因此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合同。甲方也不因乙方的行为而对第三方承担责任、义务和费用。1.4:甲方授权乙方在 开设 家雨润食品专卖加盟店,并做好加盟店的货物配送及服务工作。乙方不得将该权利再转授他人。第二部分合同期限2.
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2:本合同期满前壹个月双方书面确认是否延续合同,否则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第三部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1:对已经签订合同的乙方,在其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该地授权他人加盟经营权。3.1.2: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须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业务。3.1.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订货单和订货资金并经确认后,应及时组织供货。3.1.4:甲方有权对乙方合同的履行情况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全力配合。3.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专卖店的装修、装饰及产品的展
3、示等方面必须按照雨润专卖店的标准进行,乙方应全力配合,装修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3.1.6:如乙方在合同签订后60天仍没有任何的经营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授权予其他人该地区经营权。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2.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甲方提供的培训和指导。3.2.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获得由甲方提供或安排的货物供应。3.2.3: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资金用于经营活动。3.2.4:乙方应自负费用合法获得从事专营活动的各种证照,保证具备合法经营的身份和资格。3.2.5:乙方应保持足够的商品库存以满足经营需求。3.2.6:乙方只能经营甲方指定经营的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出售许可产
4、品以外产品(甲方产品包括南京雨润公司所有品牌的产品)。3.2.7:乙方在数量和质量上保证有合格的员工,并保证这些员工在素质、仪表、技能、服务等方面能符合甲方的要求。3.2.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合同容许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3.2.9:乙方有保护本企业商业机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把商业机密泄露给其他人。第四部分加盟费用4.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甲方加盟费计人民币 元。4.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以对合同执行期间有可能发生的责任、事故进行经济保证。并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返还保证金(无息)。第五部分违约处理5.1:甲方应及时按乙方约定的时
5、间,把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乙方的损失(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除外)。5.2:乙方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的:如未经甲方授权擅自经营其他品牌产品或经营甲方授权之外的产品,造成甲方经济、形象和名誉严重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并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第六部分合同的转让和终止6.1: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中全部或部分的权利和义务。6.2:合同的终止6.2.1:甲方和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可终止合同。6.2.2:因乙方的经济状况的恶化
6、、建筑物拆迁或乙方的存在状态发生变化者不视为终止条件,却需终止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6.2.3: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在七天内撤掉所有甲方的标识、标记、符号C1标志,并应在七天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的物品,包括但不等限于:形象物资、商品标识、授权证明、合同文本、培训文件及其副本。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保证金。第七部分解决纠纷的程序7.1:对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在协商未果的前提下,可按下列约定的程序执行。7.1.1:向当地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7.1.2: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部分附则8.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