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投放广告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广告投放媒体及品牌:
甲方委托乙方在 媒体投放 广告。
二、 甲方所投放广告形式及代理权期限:
1、广告投放形式(名称):
2、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三、 甲方所投放广告具体时段播出安排:
详情请参看媒体排期表(见附表)。
四、 甲方投放或代理金额:
甲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支付乙方广告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大写) 元整,(小写) 元。
五、 付款方式:
1.付款形式: (现金/支票/电汇/其它)
2.付款情况:首付款: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合同款的 %,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第二次付款: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合同款的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其它:
六、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须依法经营,所发布的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广告法》及相关规定,广告落单时应提交相应广告审查部门的审批原件。甲方与乙方合同期内,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纠纷应由甲方法人承担责任。
2、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按时、足额播出广告的权利,如乙方未能按双方合同要求播出广告内容,甲方有权不支付与此相应的广告款。
3、甲方有权及时获得如广告价位调整等重要信息。
4、甲方签订合同后,须提前7天递交具体广告播出单,如需修改广告版本,应提前7天将所要更改的广告内容及广告审查表书面交付乙方。(如遇节假日周六日适量多提前时日)
5、甲方提供的广告播出带上的标识应与合同上填写的广告版本一致,因广告带标注不清而造成的广告错播将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
6、甲方指定广告播出位置,须按照媒体规定比较加收;特殊形式广告及宣传片不计入指定位置计算基数;遇合并段位播出,乙方将不保证甲方广告的播出位置;甲方指定位置的广告如中途停播,再续单时乙方原则上不保证播出位置。
七、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甲方发布的广告拥有监督、审查权,对不符合《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广告内容,可要求甲方修改,在未达到乙方要求前,乙方有权不予广告投放。
2、乙方有按时足额收取广告费的权利,若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付款协定及时向乙方交纳广告费,乙方将有权停播甲方广告,并终止此合同。
3、如遇媒体节目调整、播出时间变动、广告价位调整及政府指令性政策变动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该合同将从上述原因变动之日起随之顺延、终止或重新签订合同。
4、如遇重大新闻、重大节假日或突发事件以及政府指令性行为等因素,导致媒体节目临时调整而造成甲方广告未能播出的,乙方将负责协调媒体在合适的时间按一比一的比例给予补播。
5、如发生乙方人为或机器设备等因素造成甲方的广告停播、漏播、错播的情况,乙方须在与甲方协商的基础上给予甲方漏一补二、错一补一的比例补播。
6、乙方在每月广告播出后,次月10日内向甲方提供广告播出证明。(媒体方提供播出)
八、 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付款汇至: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甲方: 乙方:
签字:(章) 签字:(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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