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设计制作合同甲方: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彭水任才广告策划制作部(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产品包装设计的制作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一:工程概况:1、 产品宣传展板:赛维健2、 乙方需对所制作的尺寸负责,若有出错由乙方负责。3、要求:按照乙方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版式按双方确定之版面大小施工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2、 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铝塑板要平整,发光字基本均匀。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1、产品宣传展版(即协议总价款):共计人民币59010元,
2、大写伍万玖仟零壹拾元整。产品验收完毕后一次性付款结清。四: 工程期限1、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_3_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2、 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3、 自签订合同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制作完工,接受甲方验收。五、双方权利、义务A、甲方:1、办理产品包装设计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费用。B、乙方:1、 自甲方通知可以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的时间内制
3、作施工完毕。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六:关于验收乙方全部制作完工后四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四天内不组织验收七、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0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2、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计
4、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九、售后服务: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十、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战争、暴动、罢工、骚乱等。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十一、争议解决方式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2、 如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十二、其他:1、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因地域原因,本协议传真件有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