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省 级 代 理 合 同甲 方: 地 址: 乙 方:身份证件号码:地 址:为了规范优特莱系列产品的推广,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授权期限和指定代理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为优特莱系列产品在 省的省级经销商。本合同期为 壹 年,合同执行期自2011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备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的代理等级等同于省级代理。2. 乙方代理费用 (全部为货款)为壹拾伍万元整;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交纳定金壹万元整,其余款项于7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未付款视为自动放弃,定金不予退回。二、甲方义务与权利
2、1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所代理的优特莱系列产品完全符合相关的企业标准; (2)甲方保证所有代理商享有统一的代理价格;(3)甲方义务帮助乙方扩展下级代理商; (4)甲方尊重乙方对终端网络的市场权利,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营销策划和支持活动;(5)甲方在本合同终止前,不得再向本区域内其他单位和个人供货,不得以自身的名义在该区域内进行销售活动。 2权利:当乙方不能保证合同规定的每月最低伍万元的提货量时,甲方保留在该代理区域内发展其他经销商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与权利 1义务 (1)不得跨越甲方授权给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销售;(2)乙方必须保证所代理甲方产品不进行网络销售;(3)乙方仅限于在甲方授
3、权指定的媒体或者本省/市区域内的媒体进行宣传;(4)必须尊重甲方的价格政策和品牌形象,未经甲方允许时,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价格调整,否则将视为违约;(5)负责处理被授权区域内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协调工作和消费者投诉工作; 2权利 (1)享有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销售代理权,若合同双方另有新约定时按新约定执行; (2)享有省级区域内的媒体资源; (3)享有合同到期后,优先续约的权利; (4)享有甲方免费提供的市场指导和业务培训的权利。 四、发货、换货与运输方式 1发货:乙方货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须20个工作日内发货。为保证货源充足,乙方需要大量货物,应提前20天通知甲方; 2换货:在运输过程中,因承运方
4、原因造成货损而致使乙方不能按订货数量收到货物时,乙方应在清点验收时进行现场拍照,由运输单位出具货损证明原件用特快专递邮寄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所邮寄的资料后,将给予乙方换货,货物损失由甲方向运输单位追讨。若因乙方没有详细核实便从承运方手中提走货物,事后才发现有丢失等货损现象,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运输方式:甲方负责物流运输,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4供货地点:由乙方指定,但收货地应在代理区域内。 五、供货及相关约定 1价格体系:实行全国统一的供货价和市场指导价,优特莱omega-3供货价格:37.5元/瓶(按提货数量赠送整套宣传资料),甲方供货价为不含税价格;优特莱omega-3市场指导价:38
5、6元/瓶。2省级经销商进货优惠政策:十返一(包括市级代理进货量)。六、退货保证 1在合作期间,乙方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产品滞销,乙方可要求退货,货物的保质期应在1年以上。2乙方在合同到期终止代理甲方产品,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违约记录,且自愿放弃代理资格,则乙方可在最后一次进货之日起15天之内,将包装完整无损的货物退回。同时,必须将甲方所提供的各项文件资料及授权书退还给甲方; 3退货所发生的运输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收到退货产品及证件并核实无误后,并且将所有由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投诉等未尽事宜处理完毕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退货的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4如退货产品发生质变或超过有效期
6、且包装有所损坏,甲方有权拒绝退货请求; 七、保密义务 1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商业机密均不得向第三方泄漏。违反该项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为保护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秘密,本合同文本权限甲、乙双方以保密文件保存,任何一方不得向外界透漏。 3所有文案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或者修改后使用。八、合同的解除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1项的约定并对乙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市场监控不力,冲货情况严重的;或者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2乙方在甲方未知的情况下,单方在未经授权的媒体或代理区域外的媒体进行宣传,甲方有权取消乙
7、方代理资格,并扣除货款。3乙方在甲方未知的情况下,单方将双方商议好的媒体取消,乙方承担本期广告的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合同双方约定的最低提货量;或者严重毁损甲方及货品的声誉和企业形象;或者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5任何一方按此款约定解除合同时,均应提前通知对方。 九、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严格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否则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提请有关部门仲裁或提请法律诉讼。合同履行地约定在甲方公司驻地。 十、免责
8、事由:根据不可抗拒情况的轻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1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及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2因乙方在短时间内对品种订货量过大,并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甲方不能足额供货或者不能在所要求的时间到货时,甲方不承担所引起的任何经济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申购首批货物,货款逾期不到位,本合同将自动作废; 2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十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签约人: 委托签约人: 电话:010-64955993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