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名称
专利号
许可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被许可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合同备案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制
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前言
——鉴于许可方 拥有专利 ,该专利为 ,专利授权号 。并拥有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及工艺;
——鉴于被许可方 属于 领域的企业,拥有 及其它条件,并对许可方的专利技术有所了解,希望获得许可而实施该专利技术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工艺;
——鉴于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所请求的许可;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名词和术语
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由中国专利局受理的专利,专利授权号: 发明创造名称: 。
技术秘密(know-how)——指实施本合同专利的申请所需要的、在工业化生产中有助于本合同技术的最佳利用、没有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
技术资料——指全部的专利申请文件和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秘密及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合同产品——指被许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许可技术制造的产品。
技术服务——指许可方为被许可方实施合同提供的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传授技术与培训人员。
改进技术——指在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技术基础上改进的技术。
独占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许可方和任何被许可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技术。
第二条 专利许可的方式与范围
该专利的许可方式是独占许可;该专利的许可范围是在全球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的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第三条 专利的技术内容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专利号为 ,专利名称为 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同时提供为实施该专利而必须的工艺流程文件,提供设备清单用于制造该专利产品,并提供实施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及其它技术。
第四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1、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
自合同生效后 日内,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条所述全部技术资料。
2、技术资料的交付方式和地点
许可方将全部技术资料以面递交给被许可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递交给被许可方。
技术资料交付地点为:被许可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五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为无偿使用。
第六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法
1、被许可方在许可方指导下,生产完成合同所有产品须要达到许可方所提供的各项技术性能及质量指标,并符合许可方所提供的各项技术性能及质量指标标准。
2、验收合同产品。由被许可方委托国家、天津市检测部门进行,所需费用由被许可方承担。
3、如因许可方的技术缺陷,造成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方应负责提出措施,消除缺陷。
4、如因被许可责任使合同产品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方应协助被许可方,进行补救。
第七条 对技术秘密的保密事项
1、被许可方不仅在合同有效期内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时候都不得将技术秘密泄露给本合同当事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被许可方的具体接触该技术秘密的人员均要同被许可方的法人代表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不违反上款要求。
3、被许可方应将技术资料妥善保存。
4、被许可方不得私自复制技术资料,合同执行完毕,或因故终止、变更,被许可方均须把技术资料退给许可方。
第八条 技术服务与培训
1、许可方在合同生效后 10 日内负责向被许可方传授合同技术,并解答被许可方提出的有关实施合同技术的问题。
2、许可方在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时,要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被许可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被许可方的具体工作人员。被许可方接受许可方培训的人员应符合许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3、技术服务与培训的质量,应以被培训人员能够掌握该技术为准。
4、许可方完成技术服务与培训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
第九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有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申请专利的权利归许可方;
3、属原有基础上的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
4、对改进的技术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
5、属双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进,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双方共有。
第十条 违约及索赔
对许可方:
1、许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被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许可方不支付违约金。
2、许可方自己实施或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有权要求许可方停止这种实施与许可行为,有权终止本合同。
对被许可方:
1、被许可方违反合同规定,扩大对被许可技术的许可范围,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停止侵害行为,并有权解除合同。
2、被许可方违反合同的保密义务,致使许可方的技术秘密泄露,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
第十一条 侵权的处理
1、对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第三方指控被许可方实施的技术侵权,许可方应负一切法律责任。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发现第三方侵犯许可方的专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许可方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负责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请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许可方协助。
第十二条 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双方合同终止,许可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发生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妨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双方当事人应做到:
(1) 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
(2) 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 内,合同延期履行。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 年 ,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四条 税费
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费应纳的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许可方纳税。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为 6 年。
2、被许可方无正当理由不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在合同生效日后 3个月内,本合同自行变更为普通实施许可合同。
3、由于被许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或双方另行约定变更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许可方签章 被许可方签章
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 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 日期:
许
可
方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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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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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许
可
方
单位名称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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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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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中
介
方
单位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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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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