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售房合同委托人(被代理人):_(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代理人):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l、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乌鲁木齐市_区房产,建筑面积_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_,产权证号_ ,产权人 ,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以 及 。2、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就上述房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甲方均确认。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找到购房客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按照房屋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的规定
2、期限执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房产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 元(¥_),此价格为税前款税后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价格卖出,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价格卖出,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第四条甲方义务 1、签订合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2、甲方应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晰,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关权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且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 3、按乙方指定
3、的时间和地点到达房地产交易中心及放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4、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更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_日内腾空此房交付乙方该房所有钥匙:房屋权属变更前_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5、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成交金额的1%作为代理佣金。第五条乙方义务1、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权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2、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3、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修、设备和设施
4、。4、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5、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受人有关的商业秘密、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6、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l、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2、本合同签订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4、若在委托期内甲方已通过其它渠道售出该房产,则本委托合同自行终止。3、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第七条违约责
5、任 l、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以两倍代理佣金赔偿于乙方。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乙方应赔付甲方违约金 元。 3、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本合同第四、五、六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365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代理佣金。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条款: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向房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