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发布合同条款( )编号: 甲方: OL珠宝 住所地 : 无锡市人民路123号摩天360A座3809 乙方:江苏广电移动新媒体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住所地: 无锡市菱湖大道119号国家软件园飞鱼座D区7层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代理人: 一、甲方为第三人进行广告代理应提供广告代理权证明;甲方保证委托发布内容不侵害第三人及公共利益,否则双倍赔偿乙方所遭责任、损失,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因卷入争议而支出的全部费用。二、 广告品牌、媒介载体、线路、数量、租期及费用2.1广告产品、品牌名称: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广告设计稿确认(设计稿应附有电子数据表现形式,以便画面制作
2、)。2.2广告媒介载体为公交车身外部的车尾和两侧的局部,根据设计图、车辆实际情况确定,线路、数量、媒介载体占用租期、价格如下表: 线路、数量、媒介载体占用租期、价格如下表: 线路数量(辆)媒介载体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发布费刊例价(元)画面制作(元)小计(元)A.B.C.D20 2015年9月-2016年2月 2000004000000合计2020辆*20000/辆0400000若甲方完整履行本合同,乙方给予甲方价格上的折扣价如下表:若因乙方责任导致发布日迟于媒介载体租期起始日,相应的媒介载体租期从实际发布之日开始计算。2.3若因甲方原因导致重新或变更画面制作、安装的,甲方应承担重
3、新或变更制作、安装的费用,画面制作费和安装费为 肆万元整 ,费用在制作前付清。2.4甲方委托发布内容变更或因违法、侵权被取缔、撤销,仍应承担媒介载体租期费用。发布费按照约定媒介载体租期计算,双方应及时履行义务以保证广告在媒介载体租期内发布。因甲方责任导致广告未及时发布或者被中止发布,甲方仍应按照约定发布费支付未用于发布广告的媒介载体租期费用。甲方单方违约中止、终止合同或者甲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媒介载体租期浪费,仍应按约定发布费标准支付媒介载体租期费用。甲方原因导致媒介载体租期浪费超过14天,乙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三、付款3.1若甲方未有违约行为,暂按折扣价执行付款进度如下:
4、分摊总金额按月现金支付 (发布时间:六个月 每月人民币:陆万陆仟陆佰陆拾元整) 迟延付款违约金按每日1%计算,且乙方有权中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履行,但不中止媒介载体租期费用的计算。付款逾期超过7天,乙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四、发布要求4.1乙方应按合同发布广告。鉴于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公共服务情况不断调整线路和公交车辆,该种情况属于本合同固有特征。当前述调整涉及本合同路线及车辆变化时,应视为符合本合同的继续履行。若甲方认为上述调整已导致原先约定的路线或车辆不在相同或类似区域并向乙方书面提出时,乙方可以选择以下方案之一解决:(1)调整后线路为低级别区域,根据级别差的价格差额相
5、应延长租期;或(2)调整后线路为更高级别区域,乙方不另外收费;或(3)原线路还有车辆可以发布,乙方在可发布范围内为制作发布相同广告(乙方不收取制作费),相应的,乙方卸下相应数量的、被调换线路的车辆上的广告。甲方收到乙方线路调整解决方案通知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后第二天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若发生上述线路调整情况时,先发现一方负有及时告知另一方的义务。线路名称的变更不属于线路的调整情形。若乙方因媒介载体资源权利方原因而不能继续合法拥有媒介载体资源使用权、并因此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不视为乙方违约;相应的,发布费根据实际发布期计算。4.2车辆报废或因其他情况无法正常运行使用,乙方可在原线路或类
6、似线路的车辆上重新制作发布相应数量的相同广告,并补偿浪费的媒体资源租期;原路线或类似路线无车辆可利用时,可在其他不同级别路线上发布,并根据级别差的价格差额调整媒介载体租期,或调整使用中车辆的媒介载体租期。乙方无法以前述方式解决的,视为合同自然变更。4.3广告上刊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上刊通知单。甲方收到上刊通知单后应及时验收。如发现上刊广告违反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上刊通知单后5日内向乙方送达负有相应证据的书面通知,否则视为验收合格。媒介载体租期最后7日内或者租期届满之前,乙方出具下刊通知单。甲方接到下刊通知单后应在3日内确认,否则视为无异议。甲方提出异议,应送达附有证据的书面通知。五
7、、设计、制作与审批5.1若甲方负责设计样稿,甲方应在媒介载体起租日7天之前提供。若甲方提供广告设计素材,乙方提供设计服务,甲方应当在媒介载体起租日的7天之前完成设计稿确认,否则甲方应在媒介载体起租日的4天以前自己负责提供设计样稿。经双方确定的样稿,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改动。在甲方全面及时履行义务情况下,乙方应在媒介载体起租日或之前完成广告制作、上刊。5.2乙方负责广告制作,但因甲方原因导致重新制作的,甲方应按2.3条款支付费用。5.3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广告审批。甲方应在媒介载体起租日10天之前向乙方提供广告审批所需全部资料、手续。乙方在办理审批中发现甲方提供材料有错缺,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8、,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补正。因甲方原因未及时通过审批,影响如期上刊的,甲方应承担媒介载体租期浪费的责任。六、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对广告负有维护义务,对受损广告应当及时修复并承担费用。甲方先发现受损情况的,应及时通知乙方。七、乙方对甲方监测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解决。甲方监测发现问题应及时书面通告乙方,通告之日视为问题发生之日。甲方监测到瑕疵问题但未通告乙方,视为广告发布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八、因本合同有关事项导致乙方承担责任的,间接损失、未明示的预期利益不属于乙方责任范围;乙方的最高责任限额为因履行本合同已经获得的对价。九、 合同的整体性和变更限制9.1本合同及附随其他文件构成本合同项下事宜的全
9、部协议。合同成立前当事人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合同、谅解、备忘、谈判、陈述等,均为本合同替代,不作为补充、扩展、损益或解释本合同的依据。9.2除非经乙方法人代表或公章签署的书面文件认可,任何代表乙方参与合同签署、履行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口头、书面形式的意思表示均不具有影响本合同的要约或承诺的效力,不得作为变更、补充、扩展、损益或解释本合同条款的依据。9.3除非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9.4本合同条款均打印形成,任何手写的文字、符号、图标对合同条款的损益变更,必须由双方在损益变更处共同加盖公章方能生效,但未加盖公章一方放弃本条款的抗辩权利的除外。十、合同履行期内因自然灾害、战争、
10、暴乱、政府干预或其它不可预见、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本合同履行,宣称发生该事项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该事项发生、持续情况的证明。各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尽快协商解决方案。十一、双方在本协议中列明的联系方式、住所地均为有效的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一方通过对方告知的任意一个送达地址或者政府部门登记备案的住所地发送文书或物品,即使未能实际送达,其发送行为应当视为具有送达效力。十二、因合同而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若万一发生诉讼,合同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为保护权益和索赔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十三、合规及保密13.1双方相互承诺其将严
11、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有关腐败行为的禁止规定,其不得、并约束各自员工不得出于任何商业目的赠送对方工作人员任何与业务宣传、服务、商业礼仪无关的有价值之物、服务或机会;任何一方若发现对方员工、代理人或经销商有违反前述规定之情形,应立即报告对方。13.2 除非经过对方事先同意或法律、执法机构的要求,任何一方应当对洽谈、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之任何非公开信息(包括本协议)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各方并应当约束因职责而知悉对方非公开信息的各自员工、专家承担前述保密义务。十四、其他14.1因任何原因下刊,广告画面及其他耗材由乙方处理。14.2本合同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签订程序应当符合本合同规定。14.3本文本一式四份,每页应有骑缝印鉴盖章,有效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合同条款至此结束,以下为签章栏)-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日期: 日期: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