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排烟风机采购协议甲 方: 乙 方: 甲方: (购货方)乙方: (供货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就排烟风机(以下简称“货物”)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供货地点: 。3、供货范围: 。第二条 货物产品清单及协议金额1、本协议项下货物产品详细请见本协议附件1清单(以下简称“产品清单”)。2、协议金额暂定为: 。3、乙方为下述第【 】类:(1)本协议项下所有货物制造商;或(2)经产品制造商授权的经销代理商。4、报价产品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5、
2、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开始按协议数量组织生产或向制造商进行订货,具体供货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追加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追加的数量为准,按本协议第二条所列表格及产品清单的综合单价及甲方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 6、本协议项下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人工、材料、损耗、生产、运输、搬运、管理、保险、利润、包装、上下力费、试验、检测费、各种税项、缺陷修复及一切有关的费用。单价不受现在和将来的材差、人工工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关税以及其他风险等影响。第三条 质量、技术标准1、 技术标准:(1)产品符合的标准要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汽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
3、0067-97)、人民防空地下设计规范GB50038-9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相关国家标准及JB/T系列行业标准;以上标准有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2)高温消防排烟风机:配用高温电机,电机全封闭内置,并设有专门的电机冷却系统,保证电机在高温状态下正常安全地使用;主风道介质温度为280时,可连续运行30分钟以上,150时可长期连续运行;在额定风量下,全压值误差不超过5%、性能选用表是标准状态下的性能,无论技术文件或定货要求的性能均以标准状态为准;(3)噪声应低于标准A声级;(4)风机进出口带法兰;(5)
4、屋面风机带防虫网。 2、产品质量(包括外观、耐冲击性能、弯曲性能、耐热性能等)要求: 3、如甲乙双方对货物是否符合本协议规定产生歧义,以甲方指定的相关技术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第四条 供货日期、地点、供货量1、供货日期(1)预计开始供货日期为 年 月 日,按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日期、数量以甲方书面订货单为准;(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日历天)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如有)周期为货到现场后 个日历天;(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交货任务。2、供货地点:本项目甲方指定地点。3、供货量确认及收货、退货(1)实际供货数量以甲方书面订货单为准;(2)收货:采用书面形式,货
5、物交接单应至少一式三联,载明型号、规格、数量、定尺长度等,货物交接过程中,由甲方、乙方和施工单位签字确认(以到货验收的合格数量为准)。此三联交接单由甲方、乙方和施工单位各执一联,以便后续统计、核实、结算之用;(3)退货:参照前款所述收货方式。第五条 验收1、货物及附件均应按国家及行业最新质量规范要求制造并达到完全验收要求,如遇有不一致的,皆以标准较高者为准。2、乙方交货时随货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并加盖乙方质保专用章。货品的铭牌须清晰、齐全,且与实物相符。质量保证书内容必须与实物相符。3、【 】乙方在首次供货前 日内提供实际样品及检测报告作封样之用,经双方确认后封存于甲方处,货到交货地点时进行核对
6、验收。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应与样品相同。4、按照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乙方在每批货物提交前应提前 小时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监理方等相关人员在交货地点进行初步验收,并形成书面意见。5、货到达现场后,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参与开箱检验。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质量损坏情况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处理。6、货到工地后,甲方、施工方及监理方在现场开箱抽验,根据需要,每 (不足 的,同 计)抽样,甲方送相关部门检测,检测费由乙方承担,从应付货款中扣除。如经检测货物质量不合格或与协议要求不符,乙方须无条件立刻将该批货物全部清运出场(并承担一切相关的风险
7、、费用),甲方或项目工程进度因此而蒙受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7、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范和标准及甲方要求完成验收工作:(1)每批次产品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质量检测报告、生产企业标准、原产地证明及产品报关单(如是进口货物)等质量证明文件; (2)货物清单;(3)装箱单;(4)安装手册;(5)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样本;(6)中文使用维护说明书等。第六条 质量保证、保修及配合1、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产品生产及检验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无论检测报告是否已经出具,就本协议项下货物质量,甲方有充分证据表明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予以实行退货。2、乙
8、方对所供货物的质量负终身责任。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标准,乙方所供货物在 年使用期内,乙方将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其中自消防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 年内为免费质保。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以及用户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3、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如甲方有技术上需求或对货物质量存在疑问,乙方技术人员须在接到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相关工地进行解决。4、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免费为其指定的人员或机构进行培训。5、如甲方所购数量变更,在不影响乙方二次销售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根据甲方要求实行退换货。第七条 运输费用负担本协议项下货物单价已含运费,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八条 包装1、按国
9、家规定执行,包装物不回收。2、包装应采用避免阳光直射的材质。第九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1、付款方式(1)每批次货到工地后,经监理方、甲方、安装施工单位验收签字认可后,甲方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直接支付至甲方验收合格货物金额的 ;(2)在本协议项下消防工程竣工验收(以取得政府关于工程验收合格证明之日)后且资料齐备,甲方于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甲方已验收合格货物金额的 %;(3)留结算金额的 % 作为质保金,在消防工程竣工验收(以取得政府关于工程验收合格证明之日为准)起计满 年,经甲方认可且证明无任何质量及遗留问题、所有缺陷均已修复后 个工作日内无息结算质保金余额;(4)结算货款时应以甲方签署并验收合格的货
10、物数量确认单作为依据。3、结算(1)相关结算于单项工程施工完工后按甲方最终审核确认的已验收合格的实际货物数量进行结算;(2)以上结算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或汇票,每次付款之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对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及付款申请。因乙方未能或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或付款申请导致甲方迟延付款或不予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 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甲方单方面解除协议的,向乙方偿付甲方已订货但尚未供货的货款总值的10%作为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自第31日起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3)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甲方违
11、反协议规定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 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单方面解除协议的,向甲方偿付本协议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2)乙方逾期交货、逾期完成安装调试的,应按照3000元/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3)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及其他任何事项不符协议规定的,甲方有权决定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二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4)乙方所
12、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金额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5)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6)乙方由于非甲方原因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协议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8)甲方认为乙方的供货能力不能满足本协议项下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所有后果、费用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3、其他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免
13、除或减轻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 保险乙方自行办理全部货物制造以及从工厂运至交货目的地(含卸货)全过程的保险及保护事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法依本协议履行其义务时,该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发生的书面材料。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1、甲方验收合格及/或权威部门、技术部门检测合格仅作为甲方同意使用相关货物并支付货款的依据,如在其后的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存在问题,乙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本协议项下货物或项目通过验收,并不当然免除乙方根据本协议应负有的义务和责任;如存在的质量问题在验收程序中未
14、予发现但在验收结束后发现的,乙方仍应就该等问题按本协议相关质量条款的约定承担全部义务和责任。2、乙方保证:乙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资质及能力履行本协议。乙方保证具备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生产、销售资质及/或产品准用许可。3、乙方保证本协议项下所供货物能够通过国家、地方相关部门的消防验收,如因乙方原因不能通过消防验收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蒙受的全部损失;4、乙方交货、安装、调试时应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甲方及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等对工程、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等管理的各项法规、规定,主动配合甲方进行质量验收,由于乙方原因出现的任何安全责任均由乙
15、方自行承担。5、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或供货、安装、调试(如有)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侵权,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及/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费用。如相关纠纷由甲方先行解决,则甲方在解决该纠纷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损失及发生的任何费用,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等额款项,如有不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将相应款项付至甲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其他一切损失。6、乙方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要求供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超供,超供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7、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而从事的任何行为,如果因违法、违规或构成侵犯他人权利而引起行政处罚
16、、索赔或诉讼,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如发生甲方先行赔付之情形,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等额款项,如有不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将相应款项付至甲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其他一切损失。8、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9、任何一方依法或依据本协议解除合同,相关书面解除通知自到达相对方时生效。本协议的解除不免除乙方在协议项下对货物质量所负有的责任,也不得免除在协议解除前因乙方违反协议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0、相关安装调试现场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发生任何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与甲方无关,乙
17、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还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甲方对外先行赔付的,由乙方全额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甲方终端客户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签订及履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进行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协议附件:附件一:产品清单附件二:廉洁协议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
18、期: 8附件一: 附件二:廉洁协议合同名称: (下称“主合同”)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净化甲乙双方合作的商业环境,简化双方工作人员的关系,维护双方共同的利益,杜绝各种不合法行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依法开展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实施可能导致不公正的行为。第二条 双方工作人员应回避正常工作以外的一切不必要的接触和往来。第三条 双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就材料供应、数量变化、材料质量问题、工程问题处理等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第四条 甲方规定,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接受乙方或者乙方工作人员一切额外服务或投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可
19、能会影响主合同执行的行为:1、收受各种形式的票、证、币、券、物、观赏、服务等;2、要求或接受对方为其住房修建、婚丧嫁娶、以及出国等资助;3、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业务活动,收受回扣,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第五条 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第四条所列的内容,甲方工作人员应当拒绝。对于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朗诗集团监察室举报。第六条 乙方给予的下浮、折扣、行业内返点应在采购成本中充抵,就此,乙方保证不私自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第七条 发生违反本协议及/或违规事件,任何人都可向双方的适当机构举报,双方须各自审核违规事件,做出相应处理并通报对方。1、 投诉甲方工作人员,或者有相关申诉、举报可
20、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邮寄: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建邺路108号朗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收 邮政编码:210004;(2)直投:南京市建邺路108号集团公司本部一楼电梯口旁的投诉信箱;(3)电邮:总裁投诉信箱zc、监察室投诉信箱jcs;(4)电话:总裁:025-84221099、监察室:02584221045;(5)传真:025-84221089监察室收;(6)其他(包括约见甲方相关人员等)多种有效方式。2、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方式:(1)邮寄: ;(2)直投: ;(3)电邮: ;(4)电话: ;(5)传真: ;第八条 双方同意,甲方一经查明或确认乙方及或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协议及/或违规事件
21、,或与该等违规、违约事件具有同等或类似效果的事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主合同或无条件解除主合同,且乙方按下述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向甲方支付主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或,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规事件所涉及金额之和的十倍作为违约金。甲方对乙方前述违约金数额及支付方式享有选择权,且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不以主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为条件。前述违约金支付不能免除在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主合同情形下,乙方依据主合同约定应当向甲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乙方放弃有关于此的任何抗辩,甲方保留追究违规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九条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附件,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第十条 特别约定: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行使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不受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如有)的限制。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 理 人: 代 理 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