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键入文档的引述或关注点的摘要。您可将文本框放置在文档中的任何位置。请使用“绘图工具”选项卡更改引言文本框的格式。*国际OEM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地址:电话:授权签署人: 乙方:*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营业执照证号: 11010801381*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采购“OEM合作协议书”产品(以下称合同产品)并由甲方负责收购的合作行为达成一致共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一、 合同生效期限二、 承诺(一)甲乙双方承诺:1本合同中“产品收购”是指:乙方利用其人力、设备、技术等资源,按照甲方
2、的设计图纸(或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由甲方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根据甲方的采购、贴牌、检验等要求,为甲方生产合同产品,由甲方收购并支付货款的行为。2乙方所供给甲方的进口商品随货提供该商品在中国合法销售所具备的所有完整的合法手续(包括中文商标的合法性).(二)乙方承诺1甲方授权商标予乙方进行使用,乙方不得将此商标转让给第三方使用。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只允许委托乙方加工合同产品,乙方对合同产品只具有生产加工权,乙方如需销售甲方之产品,需经甲方同意。3.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卫检证书。三、 产品的确认 1以双方确认之合同产品清单(附件一)为准。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生产本合同规定产品以外新产品时,应参照
3、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与乙方签订新增OEM产品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四、 订货(一) 甲方需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下同)向乙方下达要货计划(订货合同详见附件3)。具体订货数量以双方最后书面确认为准,乙方如对此生产准备计划无异议,需于 三 个工作日内对计划进行确认并传回甲方。 (二) 乙方如估计自身加工能力不足,无法按计划接单,乙方需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确认生产数量。(三)生产通知单(订单)一经确认,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如中途更改订货数量或加工标准,应即时向乙方下达生产变更通知,在得到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更改之计划进行加工。五、产品的交付、验收(一) 乙方可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仓库,具体运费
4、以订单确认为准。(二) 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葡萄酒后,应向乙方出具盖有甲方公章(收货章或由甲方负责人)签署的收货单。有效签署人(收货章)详见附件3。(三) 双方以海关处确认验收之日为交货标准日,具体日期以海运提单到货日期为参考,在未完成交货过程前,产品风险由乙方承担,交货过程完成后,其风险由甲方承担。(四)1. 甲方在收货后,应核对所收到的葡萄酒与订购的葡萄酒在品名、数量、特定要求(见第3点)是否完全一致,并检查外包装、标贴是否完好无损。如有不符,甲方应在 3 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经乙方核实后,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2. 若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的不符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并
5、确认乙方所交付的货物。3. 银行账号信息相关如下: 公司名称:*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支行 银行账号:04070001* 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 公司税号:110108573* 联系电话:10188999519 传真: 01080129259六、知识产权保护(一) 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设计、技术更新等,无论进行开发设计和技术更新的是乙方还是甲方,专利权申请、专利权均归甲方所有。 (二)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能销售本合同附件1中的产品。若乙方需销售合同产品,双方另行签定销售合同.七、结算方式(一) 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
6、由甲方向乙方下OEM订单,由乙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二) 在甲方的订货合同生效时,甲方需以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首付不得少于订货额的 30 %,先预付定金 元整。当货物抵达 海关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即付清剩余货款。(三) 乙方应在收到货款后,清关完毕后乙方至甲方运费由甲方承担。(四) 乙方对甲方所订货物的交货期限,从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算,90天内到达港,具体交货时间以订货协议所确认时间为准。八、不可抗力(一)如因火灾、水灾、禁运、政府法规或行为、战争(无论宣战与否)、叛乱、暴动、罢工、民众骚乱等人力不可控制、无法预测的因素等(以
7、下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双方均无需为此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二)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其义务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其应该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马上书面通知对方,并清楚地向对方指出可以预测到的后果。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把随之发生的损失减到最低。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力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以减轻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重新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合同义务。九、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一) 当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二)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
8、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 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合同终止的权利(一)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当本合同终止时: 乙 方应把其所持有、管理或控制的所有“信息”和“商标”(包括任何形式的副本)交还给对方。十一、完整合同本合同包括了双方对于本合同标的所共同同意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本合同应取代和废除双方此前达成的任何与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任何协议、意向书和承诺等,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除非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书面签署补充或修改协议,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更改。十二、适用法律和仲裁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在各个方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
9、方各执一份。附件2正 标 样附件2 背 标 样OEM订货合同(根据OEM合作协议书所下之订单)甲方:乙方:*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关于甲方委托乙方以OEM方式生产葡萄酒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乙方按甲方要求生产如下产品(必须为附件1中产品),并在葡萄酒瓶上按甲方提供的正标样本印制相应酒标(正标和中文背标)正标和背标详见附件。二、本次订货数量及金额如下:“合同产品”之名称、型号、规格、价格(含税价RMB)产 地Product Code产品名称Description年份Vintage规格Package数量Qty价格Price总价Total1X61X61X6合计:备注:以上价格为海
10、关完税价,瓶型为标准波尔多瓶型,瓶塞为橡木塞。(即报完关税后价格,并且该价格为裸瓶价格) 三、订单日期: 年 月 日四、乙方在甲方验收确认后,负责将葡萄酒由 外高桥 海关运送至甲方指定的仓库。其运费由 甲方支付。五、乙方需在合同生效,甲方支付定金,酒标设计确认当天起算, 90 天内将货物运至海关交货至甲方。六、合同其它事宜按照OEM合作协议书条款执行。 甲方: 乙方:*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授权签署人: 授权签署人: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类型欧洲餐酒/DPCE欧洲餐酒/DPCEVDPVDPAOCAOC Bordeaux 波尔多AOC Bordeaux Superieur 特级 波尔多AOC
11、 Medoc 梅多克AOC Lussac SAINT-EMILION包装(ml)750750750750750750750750750年份无无2009200920092009200920092009酒精度11%11%12%12%12%12%12%12%12%瓶型普通高肩瓶普通高肩瓶高肩瓶高肩瓶高肩瓶高肩瓶高肩瓶瓶塞橡木塞橡木塞橡木塞橡木塞橡木塞橡木塞橡木塞橡木塞橡木塞酒帽铝制铝制铝制铝制铝制铝制铝制铝制铝制前标4种颜色+金4种颜色+金4种颜色+金4种颜色+金4种颜色+金4种颜色+金4种颜色+金4种颜色+金4种颜色+金背标4种颜色4种颜色4种颜色4种颜色4种颜色4种颜色4种颜色4种颜色4种颜色纸
12、箱/支1箱/6支1箱/6支1箱/6支1箱/6支1箱/6支1箱/6支1箱/6支1箱/6支1箱/6支托盘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国家法国(灌装)法国(灌装)原产地法国原产地法国原产地法国原产地法国原产地法国原产地法国原产地法国起订量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最少装运量180001800018000180001800018000180001800018000订单前置时间90-120天90-120天90-120天90-120天90-120天90-120天90-120天90-120天90-120天价格19.620.623.524.626.329334559价格有效期2012/02-2012/032012/02-2012/032012/02-2012/032012/02-2012/032012/02-2012/032012/02-2012/032012/02-2012/032012/02-2012/032012/02-2012/03付款方式全额预付全额预付全额预付全额预付全额预付全额预付全额预付全额预付全额预付*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Winearth International Trade(BeiJing)Co.,Ltd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86TEL:010-88999519 FAX:010-80129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