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州区教体局校园监控增补项目分包合同甲方: 乙方:宣城市中恒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分 包 合 同 书甲方: 乙方: 甲方因宣州区教体局校园监控系统后期增补设备及施工,本着本地化服务的原则,将监控系统的增补工程设备及施工分分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确保本工程服务施工合同条款的全面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实际和关于劳务工的管理办法,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项目名称:宣州区教体局校园监控系统整改项目1.2 工程地点:宣城市城区各学校1.3 分包施工范围: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分包项目设备及其他数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需附附件(甲方和教体
2、局签字确认,单价按区教育局所核单价计算。) 第二条:工期于2013年5月1日前施工完毕。 第三条:本工程服务施工合同价款合同总价 ¥523511元 ;(大写)伍拾贰万叁柒仟伍佰壹拾壹 元整; 第四条:工程质量4.1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项目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以及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4.2 凡因乙方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达不到业主主导的专家验收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第五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5.2 乙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第六条:甲方职责6.1 及时向乙方索取乙方整改完毕后的学校施
3、工清单,并逐个按照清单确认辅材数量并作好记录。6.5 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支付工程款。第七条:乙方职责7.1 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本委托施工协议约定的时间完工。7.2 全权负责对本施工队伍人员的管理,坚持文明施工,确保行车、人身、既有设施和新设备的安全,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7.5 对已运到施工现场或驻地的材料要妥善保管,对未完工程的材料要派专人看守,保证其完好状态。7.6 密切配合甲方搞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工作。7.7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施工地的法律法规和民风民俗。7.8 乙方要每周提供一份施工完毕的清单给乙方。7.9 乙方确保工程顺利验收。第八条:工程质量检查8.1 乙方应
4、有较为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8.2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工程师的质量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按要求返工或整修,并承担返工或整修的费用。第九条:工程款支付9.1 甲方选择按下表所示付款进度和结算方式进行工程款的支付:结算方式: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一周内将全部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既有设施及环境保护10.1 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必须按甲方及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10.2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第十一条 施工安全11.1 在施
5、工中,乙方应遵循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因不服从管理或自身管理不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11.2 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11.3 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品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乙方必须按国家安全有关要求,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中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时。遇有危及安全的特殊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随机处理。第十二条:其他 12.1 乙方负责人对所管人员实行全权管理,若在施工期间出
6、现各类治安及违法事件,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其责任由肇事人负责。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立即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费用。如灾害继续发生,因乙方避救措施不当、不及时或延误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原则处理:13.1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3.2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十四条:工程停建、缓建及分割14.1 由于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甲方应按协议规
7、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14.2 如甲方须由乙方继续承担缓建工程的维护,双方另行签订协议。14.3 因为乙方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量进行分割,分割工程量价格由双方协商解决。14.4 因为质量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甲方无条件对乙方工程量进行分割,工程量价格由甲方决定。第十五条:违约15.1 违约责任15.1.1甲方的违约责任A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B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协议工期顺延。C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15.1.2乙方的违约责任A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协议规定的工期竣工,或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的
8、,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B施工质量达不到业主提出的验收标准并不能顺利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C因乙方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15.2 违约处理一方违约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终止或解除协议。当本协议中止或解除时,双方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在未办理工程交接之前,乙方应保护好施工现场。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9、 第十七条:协议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甲方结算完委托施工项目费用后及质保期结束后终止。第十八条: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工程服务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条:协议份数本工程服务施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 方 (盖章)乙 方(盖章)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宣城市中恒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宣城市石板桥西林小康村C区28号电 话: 电 话:0563-3594132开户银行: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宣城龙首支行帐 号:帐 号:131-7086-1092-0026-0485代 表 人:代 表 人:日 期:2013年 月 日日 期:2013年 月 日 . 4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