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天腾大厦》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目录:
1租赁房产的状况
2租赁用途与使用范围
3租赁期限、接收
4租金单价与租金的支付
5租赁保证金
6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7装修
8广告位的归属、企业标志的使用
9乙方的其他使用责任
10物业管理
11维修、维护
12房产的转让、转租
13返还房产
14甲、乙双方的相关权利及义务
15通知及文件的送达方式
16争议的解决
17合同附件
18其它
甲方(出租人):
联 系 地 址 :
营业执照号码: 邮编: 企业代码: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乙方(承租人):
联 系 地 址 :
法人身份证: 邮编:
联 系 电 话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简称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 就乙方承租本合同项下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产的状况
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以下位置的房产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按合同的约定的内容使用:
1.1 位置: 。
1.2交房标准:该租赁房屋,具备通电、通水,建筑消防、电梯等其它规划设计要求,具体以房屋交接书中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租赁用途与使用范围
2.1乙方承诺:乙方知悉并了解该房产的用途, 承诺只会将该房产使用于
办公 用途,且使用时应符合国家法律及政策规定。 如果乙方未按承诺使用该房产, 包括擅自使用于其他范围;擅自使用于赌博、聚众闹事、淫秽色情活动、传销或直销、制毒贩毒、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或侵权产品、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乙方将承担因其非法行为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并不退还保证金。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与房屋的接收
3.1 乙方承租该房产的期限为 三 年,从 年 月 日(即为租金的起算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届满之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2 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应办理接收该房产的租赁入驻手续,并签署房屋交接书。
3.3如果乙方逾期接收该房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接收责任,即:租赁期限不变,从租赁期限起算日起发生的租金等相关应付款项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金单价与租金的支付
4.1租赁面积: 平方米。(合同所称“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4.2租金单价为每月 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 元。
4.3租金的支付方式:先付后用,按季度支付。
4.4租金自乙方入驻起,每三年上调一次,上调幅度以同地区同级别楼盘的最低市场涨幅计。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为担保合同的全面履行,乙方同意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为贰个月的租金总额。
5.2 该笔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无息保管,当乙方租赁期满并返还房屋,具备下列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该租赁保证金返还乙方。
5.2.1 租赁期限届满而乙方不续租该房产的;
5.2.2 乙方已返还该房产,并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2.3 乙方返还甲方开具的该笔租赁保证金的凭证。
第六条 水电费及其它费用的支付
6.1水费、电费单独按表计数,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电费、水费包含公摊的变损、线路损耗在内)。
6.2 乙方如需在该房产内架设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接口时, 乙方需要向甲方申请开通,得到甲方同意后才可按规定安装,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第七条 装修
7.1如果国家法律或政策规定乙方的装修行为应办理政府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报批)的,均由乙方自行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办理与报验,乙方承担全部的费用。
7.2乙方对该房产的装修施工必须确保房产所在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擅自改变该房产的结构,尤其不得改变其建筑主体结构、外墙体,如果由于乙方违规装修而造成房屋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乙方必须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乙方装修前应得到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并遵守甲方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则,签订装修管理协议(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另行收费)。
7.3乙方理解:租赁期限届满以后,甲方并不必然与乙方续签租赁合同,故乙方装修是自愿的和匹配于租赁期限的。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 年)届满时,或乙方单方提前退租时,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时,无论其装修是否仍有残值,无论甲方是否接收其装修,乙方皆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给予补偿或赔偿。
7.4乙方在装修时若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且在不影响房屋质量安全的情况下,需向甲方申报,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结构复原押金,方可进行装修。租期满后,若双方不再续约,乙方需将房屋恢复原有结构,否则结构复原押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 广告位的归属,企业标志的使用
8.1 乙方承租的该房产为整体建筑的其中一部分,其屋顶、外墙面、不能设立广告位,企业标志只能在指定区域指定位置摆放。
第九条 乙方的其它使用责任
9.1乙方使用该房产时自行申办所需的全部的政府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环保审批、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安全许可证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经营,不得违法经营。
9.2乙方是该房产租赁部位的安全及消防管理责任人。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全、施工安全、防盗防抢、治安管理、安全经营、电力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在该房产内,乙方严禁存放除经营商品及相关配套物品之外的其他贵重物品以及毒品、枪支、管制刀具、放射性危险品、烟花、爆竹及其他易燃易爆品,如果因此而导致该房产发生火灾、爆炸、治安事件、人身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与所有的民事赔偿责任。
9.3 乙方应负责维护该房产内部及外部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乙方产生的各种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垃圾、装修垃圾、化学、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应按甲方物管部门的规定集中摆放,且乙方不得对该房产之外的区域造成污染,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污染清理费用。乙方产生的生活、办公垃圾由甲方物管部门负责清运,其余的工业垃圾、商业垃圾、装修垃圾、化学医疗废弃物等则由乙方自行负责清运出园区,或另行付费委托甲方清运。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该房产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应与甲方另行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按期缴纳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 维修、维护
11.1 承租期内,甲方负责租赁物土建部分、主要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等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的维修。
11.2 乙方应妥善管理该房产。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导致该房产或其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房产转让
12.1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转让该房产的产权,转让前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12.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租赁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第十三条 返还房产
13.1 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应将该房产,其中包括其附属设施、全部钥匙完好地移交给甲方,并在10天内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包括租金、水电费及已经发生的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且在30天内办好法律及政府规定需办理的其他经营性证照的迁出手续,以便其它承租人在承租该房产时能够及时、顺利地办理相关政府审批手续。 乙方没有履行完毕该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暂扣应付给乙方的相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保证金。如果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同意予以全额赔偿。
13.2如果相关公用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书面要求甲方协助暂扣、或者划扣乙方款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予以协助,如乙方的租赁房屋遭遇行政司法查封,乙方应承担查封期间发生的所有租赁费用。
13.3 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返还该房产的,延迟期间应按合同约定标准租金的双倍支付租金。逾期达30天及以上、仍未返还的,甲方有权自行进入该房产内,自行处理或委托他人清理该房产内的一切物品、设备、设施和垃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13.4 乙方同意:在返还该房产时不得破坏该房产,依附于室内建筑体上的所有固定设施应无偿地移交给甲方,可拆除的移动设施、设备除外,否则属乙方违约。
13.5 如合同即将到期,乙方明确表示不再续租,应提前60天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于租赁期限届满前60天内,带同任何访客进入该房产内考察,但其行为不得损害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的相关权利及义务
14.1如果乙方未按时付清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欠付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交租超过30天的,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将乙方清场。
14.2乙方自行装修该房屋,甲方给予乙方三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另额外再免6个月租金。
第十五条 通知及文件的送达方式
15.1 双方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均以合同列明的为准,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入驻后,该房产所在地址自动增加为乙方的通信地址之一。
15.2 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通知,而乙方拒绝签收或无法签收的,甲方可以在该房产外墙或通往该房产的显著位置张贴书面通知,该张贴发布之时,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16.1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该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 乙方企业与法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附件二: 甲乙双方签署的房屋交接书。
第十八条 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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