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洞挖工程监理工作制度第一章 质量管理制度1. 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守则(1)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2)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职责。(3)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工程建设监理知识,不断地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4) 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5) 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6)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单位、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7)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8) 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的事项
2、。(9) 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 技术文献审核审批制度根据施工协议约定由发包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有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献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行。设计文献的审核签发:发包方提交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洽商文献,应先交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发。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发。进场告知、协议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告知、暂停施工告知和复工告知等重要监理文献均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签发。3. 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
3、检查制度 监理单位有权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质量证明资料,规定施工单位按规定进场申报。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场合格证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查。1. 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协议约定进行检查,并应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2. 对承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监理机构应参与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监理机构应会同承包人参与交货验收。3. 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查不得使用。经检查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督促承包人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解决。4. 监理机构如对进场材料、构配
4、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有异议时,可指示承包人进行重新检查。必要时,监理机构应进行平行检测。5. 监理机构发现承包人未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协议约定对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应及时指示承包人补做检查。若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补验,监理机构可按施工协议约定自行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查机构进行检查,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6. 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时应指示承包人立即整改。4. 原材料、试件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制度1.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应规定施工单位按规定上报单位工程质量检测取样送检实行方案,并会同建设、施工单位一起按规定编制见证取样送样计划,
5、对见证取样的项目、内容、部位、数量和负责人员,提前做出规定。2监理单位应编制在建筑工程项目的见证取样送检的实行方案,建立见证取样送检的管理台帐。3. 建设单位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和工程艰检测单位递交“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4. 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5施工公司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6. 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用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采用专用送检工具亲自封样)。 7. 送检单位填写“见证记录”,见证人员应在“见证记录”上签字。8. 发生试件不合格情况,检测单位一方面要告知质监站和见证单位。5
6、.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每完毕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通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查。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查或复核检查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1. 监理工程师在平常巡视和平行检查中发现有不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工艺标准和已批准的施工方案的违章施工,应随时告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查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告知”,限期改正。2. 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或已导致质量事故或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所有工程暂停
7、施工。待承包人改正后,报监理进行复检,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3. 监理工程师采用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查结果进行复核时,砼试样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砼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最少去3组;采用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砼试样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其他检测不少于施工单位的10%。4.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人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责任制度的有效运营;特别是对工序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交检、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报验过程中施工质量的预检和质量负责人的行为实行监管。5. 分部分项工程、或分段工程
8、,承包人经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方可填写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查认可书。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不得进行隐蔽或转入下道工序施工。6. 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人执行的事项,除口头告知外,可使用“监理告知”、“警告告知”或“整改告知”,督促施工单位执行。6.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监理制1、凡施工过程中需要隐蔽的工程,如洞脸的喷锚基面和锚杆安装前、砼、洞内轴线交叉口等工程,各类砼工程的钢筋布置等工程在隐蔽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提前告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验收,要告知勘察设计单位参与。2、凡需隐蔽验收的工程,
9、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自行覆盖者,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3、监理人检查中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应及时呈报建设、设计单位共同研究解决。4、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应按规定机打,负责人手写签字,规定笔迹工整,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具体。7. 旁站监理制度1 旁站监理的范围在工程中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行过程。2 旁站监理的内容具体涉及砼工程、洞内开完支护、灌浆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金属制造与安装工程。3 旁站监理的程序承包人在需要实行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告知监理人员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行旁站监理的关键部
10、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未按规定在旁站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旁站监理人员实行旁站时,发现施工公司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或者也许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用其他应急措施。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凡没有实行旁站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献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4 旁站监理人员职责4.1 检查施工公司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
11、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4.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4.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查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公司进行检查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4.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建立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8. 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1. 承包人记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协议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书。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协议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
12、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将审核结果报造价建业监理工程师汇总、审核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2.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协议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监理月报完毕工程量和工作量登记表,对实际完毕量与计划完毕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4.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解决费用索赔提供证据。5. 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协议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9. 工程变更控制及索赔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的提出、审查
13、、批准、实行等过程应按施工协议约定的程序进行。由提出单位填报“工程变更单并附相关变更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经监理机构对变更的合理性、可行性初审并报发包人批准后,还应由发包人委托原设计单位负责完毕具体的工程变更设计工作,然后经各有关单位会签,方可进行变更。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为避免耽误施工,可将工程变更分两次向承包人下达:先发布变更指示(工程变更单、设计文献、图纸),指示其实行变更工作;待协议双方进一步协商拟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合价后,再拟定变更工程的造价。监理机构受理承包人提起的协议索赔时,只接受按施工协议约定的索赔程序和时限内提出的索赔规定。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告知后,应核查承包
14、人当时的记录,指示承包人做好延续记录并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性资料。在收到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监理人应一方面依据协议约定,对索赔有效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对索赔支持性资料的真实性逐个进行分析和审核;进而对索赔计算依据、计算方法、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其合理性逐项进行审查;对于有协议双方共同责任导致的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应通过协商,公平合理拟定分担的比例;必要时规定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支持资料。最后,监理机构将在施工协议约定的时限内作出索赔解决决定,报送发包人并抄送承包人。10. 监理睬议制度1、 项目监理部应及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以保证监督管理承包单位认真按监理程序办事,按施工协议规定进行施工。其重要
15、会议室:(1) 施工图审查会;(2) 监理例会、施工监理交底会和专题会议等;(3)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解决会;(4) 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协调会;(5) 阶段性工作总结会;2、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协议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涉及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3、监理例会时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解决、研究解决协议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的例行工作会议。项目监理部每周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与的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代表主持,专业监理工
16、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参与。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毕的任务。会议纪要有关各方确认后分送各参建方。4、各类监理专题会议: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专题会议纪要应清楚地列出会议地点、出席者姓名、以及他们所代表的单位,会议中发言者及其发言的内容、会议议题和会议决定。会议纪要应全面准确,会议形成的决定,必须经与会代表一致批准,并签署会议纪要,分送各有关单位执行。5、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例会,由公司经理或副经
17、理主持,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代表参与。重要内容:听取驻地项目监理工程师德工作报告,检查、总结监理工作进行情况。6、各项目监理部现场监理中重大技术问题的讨论,根据需要,由公司经理、副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主持,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驻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代表参与。必要时由公司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征询。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有关部门写出会议纪要,并经公司经理审核后执行。11. 监理工作请示报告制度1、各项目监理部是公司派驻现场的监理职能组织,常驻工地。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负责履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委托协议,具体履行监理人的权利和责任,并对公司经理负责。因此,各
18、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执行监理工作请示报告制度。2、项目监理部应向公司报告,而公司不再批复的文献。(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应向公司做口头报告一次,报告本项目监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各项目监理部互相交流工作经验,公司经理对各项目部工作进行检查并对下一步监理工作进行部署。(2)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3)监理交底会议纪要。(4)监理月报,每月五日前报公司。(5)监理年度工作总结和单位工程竣工监理工作小结,监理实行细则。 3、 项目监理部应向公司报告,并需经公司审批文献。(1)项目监理规划,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在监理委托协议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2)个项目监理部
19、的组成人员,由工程管理部提出初步意见后,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书面告知业主,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聘任。(3)监理工程师如需要更换,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管理部提出意见后,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书面告知业主。 (4)凡由于业主或施工单位的因素,需大面积停工(或复工)时,应在征得业主代表批准并报公司审批后才干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或复工)令。(5)重要的大型工程项目审图意见,应报公司总工程师审阅后再向业主提出。(6)项目监理部在具体履行监理协议时,如认为该协议需要修改或补充,应事先提出初步意见,并报公司经营研究解决。(7)由于监理工程师工作失误,导致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或其他经济损失,或监理工程
20、师有违法违纪行为,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研究解决。(8)在监理工作中如遇重大技术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先做调查研究和具体的技术经济论证,并提出初步解决意见,报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质量部研究解决。4、各项指示报告文献,必须进行登记,并办理正式的签罢手续,以便日后进行查询。5、凡向本地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文献、报告或报表,均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报送公司审查,以公司名义发出。12. 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1、项目监理部资料和信息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由其 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2、监理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应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23有关规定和公司程序文献规
21、定贯彻执行。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资料应按单位工程项目监理档案盒,分专业存放保管,规定做到内容齐全,分类有序,及时整理,登记归档。4、项目监理部应按公司规定建立各类监理台帐,涉及: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台帐、见证取样送检台帐。5、在监理过程中,对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控制,应实行动态控制,即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分阶段不定期的或按月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对计划目的值和实际值进行比较,并在当月监理月报中做出反映,以便建设单位和公司全面了解施工动态和监理工作状态。6、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认真填写项目监理部监理日记,全面真实的记录当天施工动态和监理工作状况。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逐日填写监理日记,对工序巡
22、检、旁站、见证取样、抽样检查、工程隐检。预检等监理工作做好原始记录,收集有关信息,总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建立日记和日记,掌握各宗相关信息。7、水利监理规范及北京市监理规程中所附一整套用表是监理工作程序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各种表格进行认真的审核。施工单位报审表必须准时填报,内容详实,自检和互检合格,签字齐全。监理工程师通过审查,要有明确意见,用语要规范化,如需施工单位补充、修整重报的,有关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复查验证。8、项目监理部所有的质量记录格式,应符合水利监理规范及北京市监理规程和公司程序文献中的有关规定,格式标记必须统一。应经哪一级审核签字的,应按规定审核签
23、认。经公司领导审核签字的文献,需要项目监理部整改,公司有关部门应及时发还项目监理部,并在整改后进行验证。9、项目部负责监理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获取该工程项目质监站发的工程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并登记归档。同时,总监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有监理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并负责审核签字。在项目竣工验收三个月后移交公司办公室管理,正式办理交接手续。10、一般工程监理档案的保存期至工程维修期结束后一年,超过保存期后由公司办公室编制清单经公司总工程师比准后销毁。13. 工程验收制度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文献。(2)、施工承包协议。(3)、设计图纸(涉
24、及变更设计)。(4)、实行过程中形成的会议纪要、文献。2. 工程的划分:工程项目的划分,一般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评估规程和施工标段的实际情况由建设单位主持,逐个记录、汇总,形成初稿后报质监站审批。3、单元、分部工程验收:(1)、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验收登记表,由相应的质量负责人审核签认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或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2)、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对单元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按规定填写和签认单元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3)、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机构组织承包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分部工程的验收,按规定填写和签认验收记录。4、单位及分段工程验收:(1)
25、、单位及分部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先行组织公司级质量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承包人提交的竣验资料进行复核,通过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毕后报建设单位。(3)、建设单位组织总监理工程师、施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并按规定填写记录并签认验收记录。(4)假如参与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建设单位可邀请水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协调解决。5、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内容标准(1)、单元工程质量验收内容A、实物检查:按进场的批次和验收标准
26、规定的抽样检查方案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检查结果进行检查;按现行标准规定的抽样检查方案对混凝土、砂浆等强度评估进行检查;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对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查的项目进行检查。B、资料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献(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查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查记录、平行检查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进行检查。(2)、检查批合格标准A、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检所有合格;B、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所有合格;当采用计数检查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油特殊规定外,合格点率应达成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
27、的1.5倍;C、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3)、单元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A、单元工程所含工序(或所有施工项目)已经完毕,施工现场具有验收的条件;B、已经完毕工序施工质量经验收评估所有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经解决完毕或有监理单位的 解决意见。(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A、分部工程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完整;C、地基与基础、结构等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查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有关规定。(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A、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完整;C、单位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D、重要功能的抽查结
28、果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E、观感质量验收符合标准规定。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1. 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制度1、项目监理工程师的安全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后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统一领导。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在监理工作中药高度重视施工安全问题,督促总承包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承包单位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和规程。3、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中,应注意审核有无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巡检中,对承包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予以制止。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应督促承包方采用有效措施进行整改。4、在每周监理例
29、会上,要把施工安全问题列为重要内容之一。5、监理工程师(涉及公司到工地巡检的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到高空作业区进行巡视检查应注意保护,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6、认真执行防火规定,进入工地严禁吸烟,并严禁酒后进入工地。7、施工现场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方做好保护现场,并参与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分析。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同时督促承包方提出整改意见,监理工程师应监督与检查事故解决方案的执行。2 .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学习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安全监理的方法,共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1)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部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由项目
30、部总监或总监代表对本部门的培训计划进行审批后实行。施工准备阶段至少组织一次全体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进行学习。(2)在施工阶段除依据计划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外,还应对本部门的危险和重大风险进行认真的剖析,也可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对监理员进行分析讲解,使每位监理人员可以充足的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从而激发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明确自己的职责,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3)在施工阶段还要通过工地例会的形式在危险源和重大风险的防止和解决方面向相关方施加影响,并运用邮件、简报、工作指令、交谈等多种渠道提倡安全理念,创建“平安工地”、“绿色工地”和“
31、和谐工地”的氛围。(4)在竣工验收阶段,总监或主任还要带领全体监理人员结合本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学习,在资料中如何做好安全面的记录进行培训,真正地做到说到、做到、写到。3、安全监理方法 1、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从形式上分为两种:以现场监理人员平常安全巡查为主,以监理组开展的集中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为辅。2、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从内容上也分两种:基础安全监理和现场安全监理。基础安全监理是指对项目部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人员资质进行核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生产责任制的贯彻等有关方面的基础台帐等内容的审核把关。现场管理监理是指采用旁站、平行检查等方式,对施工现场及作业过程中专项方案
32、是否贯彻、机械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执行,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以及是否存在重大隐患进行监理。3、监理组开展以旬或月为单位的集中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并积极配合和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对被查单位签发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安全检查通报,集中的安全监理检查要形成如账和书面报告材料,发现严重问题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告知单,并规定承包人限期整改,书面回复备案,并及时组织复查;4、监理人员开展平常安全监理检查必须做好相应的监理记录(可认为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按安全监理程序进行解决,现场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监理人员报告,问题严重的向建设单位直至交通
33、主管部门报告备案,必要时下发停工指令;5、标段长及监理组长要定期对监理人员的平常检查工作和台帐进行检查和评价,作为监理组内部考核的依据。6、监理组要审查施工组织审计中的安全方案和专项安全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入相应的安全面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开工;审查必须严格仔细,审查人员签署相应的审查意见并署名。7、实行以月度为单位的安全监理汇总上报制度。监理工程师、标段长对本月内平常安全监理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上报监理组。监理组进行总结评选和内部通报,并抄送建设单位备案。4. 施工安全监理的范围 1、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文献规定。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
34、理体系,贯彻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贯彻各项安全规章制度。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施工许可证。4、督促施工单位是否建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组织实行。5、检查施工单位垂直运送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6、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器材是否到位,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贯彻。7、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贯彻,对参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8、督促施工单位为施
35、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贯彻各项劳动保护措施。9、检查施工单位各种设备是否完好,证件是否齐全;物料是否堆放整齐,设备安顿是否合理;安全标志是否设立合理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查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合格。10、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在发生职工伤亡和安全质量事故时在现场积极组织救援,及时上报,配合事故的调查与解决、并督促贯彻事故“四不放过”制度。11、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贯彻、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6、。12、检查施工单位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规定,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合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督促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13、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并参与对各施工单位的定期考核。14、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和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协助施工单位解决外部矛盾。5、监理内部安全保卫制度 5.1 基本规定1、公司职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职专业的工作;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严禁咽喉的地方吸烟动火。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7、,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别人违章作业。4、按照作业规定,对的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件,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6、对的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5.2安全防盗制度1、每个监理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 安全防盗意识。2、员工宿舍的私人物品,必须个人自行保管好,分开摆放整齐;钥匙要保管好,不可丢失,严禁交给本宿舍以外
38、的人使用。3、人员离开宿舍时,要随手关好窗,锁好门。假如发现人员离开宿舍,门未锁而导致室内物品被盗,应全额补偿被盗人的经济损失。4、人员下班时,最后离开的人要及时关锁好办公室的门窗,假如因最后离开的人员疏忽大意,没有关锁好门窗导致室内的办公用品及仪器等物品被盗,应按被盗物品的全价补偿。5、假如发生被盗情况,应立即积极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人员的调查和解决。5.3安全防火制度1、每个职工都必须牢固树立“防火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2、遵守消防法规和各项防火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履行本岗位安全防火职责。3、不准在严禁烟火区域内吸烟、动火。如因工作需要在严禁
39、区内动火的,必须报告领导批准,并贯彻相应的安全措施。4、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各种灭火工具的使用方法,爱惜消防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消防器材、防火标志。5、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除因工作需要以外,严禁使用电炉。6、下班以前清理检查监理现场及办公室后切断工作电源,消火险隐患。7、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即时扑救。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8、违章用火、用电,违反消防法规定和内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导致火警火灾事故的,酌情补偿经济损失,并处罚50-500元,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5.4用火用电制度1、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要符合供电局的规定。2、监理现场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等电器设
40、备安装、拆除、暂设电源的架设维修、拆除,应由电工进行,任何部门和工种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炉,违者除没收电炉外,并罚款50元。3、宿舍内严禁乱搭接电源,照明灯泡不得大于100W。4、各种电器设备要采用防雨、防雷措施,接地必须牢固,电源线头必须有插头,否则不准使用。5、监理现场和宿舍严禁使用明火取暖。6、严禁在有易燃易爆和可燃性物品的区域使用明火。7、在易燃易爆和可燃性物品区域内要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8、违反用火制度尚没有导致后果的罚款5-20元,导致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机关解决。5.5现场监理安全防范措施制度1、上下地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被高空落下的物体砸伤,进入水上作业区必须穿救生衣,
41、同时要系好救生衣的扣带。2、乘坐交通艇,不得超过规定的人数,(现场监理必须及时提醒施工单位注意)航行时不可嬉笑打闹,不得探身洗脸、洗脚,以防落水。3、在水上的现场监理不准游泳,假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负责人批准,并采用措施后方可下水进行工作(属抢救工作情况除外)。4、假如工作需要,需登高时,要事先检查登高的搭板和扶手是否牢固后再进行攀爬。5、构造物施工时,在现场预留有许多钢筋接头,现场监理人员在现场行走时要密切注意脚下和周边以防被钢筋头等杂物刺伤身体或刮坏衣裤。6、夜间监理作业时,应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在工作区域备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以防止发生不测。5.6实验员安全操作规程1、各种药品必须有专人保管,
42、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分别分开储存低温、干燥处。2、使用剧毒药品,必须戴好口罩,用完后立即将器皿洗净,并且将实验台擦洗干净。3、易燃、易爆剧毒药品不准私自带出实验室,不准做人情,给予其别人员。4、使用带电的仪器时,应注意人身安全,以防发生触电事故。5、实验人员应补定期的检查实验室的电气设备有无异常现象和仪器的零件有无松动情况等,防止以后使用发生事故。5.7测量员安全操作规程1、水上测量时,必须遵守水上有关安全规定,穿戴好救生衣,不准一个人单独工作。2、陆上测量断面时要挂慢车旗,水上工作船舶要配有救生设备,并注意防止断面绳绊人。3、搬仪器时要遵守测量有关规定,特别是在块石面上和泥泞上下陡坡道路上行
43、走,注意防止滑倒导致受伤或损坏仪器等事故。4、登高施测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有关规定,并系好安全带。5.8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1、汽车驾驶员必须通过学习,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和维修保养规程。并经交通监督部门考试合格,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准单独驾驶,严禁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开车。2、汽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城市交通规程”和有关交通部安全法令的规定,积极维护交通秩序。3、出车前驾驶员不得饮酒,行车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与其他人交谈,要保证适当的休息时间,如身体有病或有极大的精神承担时,不得驾驶车辆。4、载重汽车必须按规定装载货品。装载的货品入高出车厢或散落对人体有
44、伤害的物品时,车厢上严禁载人。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5、天天行车完毕入库前要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理。6、对自己车辆上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6工程质量事故(问题)解决报告制度1、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解决,是监理工程师对受监工程实行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施工中发现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协调解决,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力求缩短解决时间,使发生质量问题(事故)得到妥善解决。2、发生质量事故(问题)应按照以下文献规定程序进行解决。 (1)建设部建建工字第55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2)浙江省建委颁布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解决管理
45、规定。 (3)浙江省建委颁布的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及重大隐患解决规定。3、发生重大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总承包单位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报告,并在十二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涉及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及事故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通过、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因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用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4、发生质量问题的技术解决,应遵循以下原则:(1)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部位、因素必须查清,必要时还应征得业主批准委托法定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鉴定或请专家进行征询。(2)技术解决方案,应委托原设计单位进行编
46、制,如由承包单位编制时,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代表审核签认。并且,上述技术解决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3)技术解决方案必须做到措施可靠,节省投资,满足设计规定,并保证结构安全、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 5、质量问题解决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复查验证,并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估批准标准(GBJ50300-2023)和建设部(90)建建工字第57号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估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评估该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6、杜绝质量事故(问题)的发生和避免质量缺陷的发生,是项目监理部实行质量控制的重要目的之一,应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行细则中,作为重要内容制订相应的措施。7、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7、)时,应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并认真审核承包单位申报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监理例会上,应经常讲质量、讲安全。在现场巡检旁站和分部分项工程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及隐患,应及时告知承包单位采用措施予以纠正。8、凡受监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问题),其解决情况应在本周监理例会纪要和当月月报中作出反映。9、公司技术质量部接到姜木监理部有关质量事故(问题)的报告,除立即向公司主管经理和工程师报告外,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项目监理部进行解决。7.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应针对施工现场也许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解决程序、解决措施等文献。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用有效紧急措施进行解决。1、 施工现场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向发包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