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路产路权管理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路产路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维护路产路权,搞好路产的管理。
二、组织制定和实行协助交通行政执法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路产路权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和聘用工作,严格管理、维护好所属路产设施,组织好清障工作及车辆机具,保证完整有效。
三、组织指导、协助路产路权管护人员积极宣传高速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和工作计划开展路产路权管理工作,积极探索、积累高速公路路产路权管理经验,主持召开工作例会,督促道路清障、巡逻、收集和及时反馈路产路权管理信息。
四、协助搞好高速公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证道路安全畅通。
五、受指挥部委托,代表指挥部对外解决涉及指挥部产权及其它权益事项的诉讼等相关事宜。
六、遇重大和突发事件亲赴现场协调和指挥,迅速调度全线的清排障车辆,协助维护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秩序,及时排障,保持公路畅通无阻。并协助交警、交通执法人员解决好善后工作,协调组织道路抢险救灾工作。
七、按指挥部的规定,具体负责指挥部配备的巡查车、清排障车辆及设备的使用管理。编拟年度路产路权设备、设施、机具和车辆的管理制度及购置计划、大修计划等。
八、签发重要路产路权管理文书,拟制重要文献。
九、完毕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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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产管护队外勤人员工作职责
一、在路产管护队的领导下,切实履行高速公路的管理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技能,全心全意为高速公路服务。
二、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工作认真、举止端正、文明执勤、纪律严明、不以权谋私、顾全大局,自觉维护路政人员形象和集体荣誉。
三、依法办理毁坏和破坏公路路产路权的案件,依法取缔违章建筑;敢于同各种违章、违纪、破坏设施的人和行为作斗争,保证所辖路段交通畅通及路产路权的完好无损。
四、当发生交通事故或路产案件时,当班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解决,对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不得推诿、隐瞒。
五、维护好案发事故现场的安全秩序,搞好安全防范措施,积极抢救危险车辆及伤员,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对受损路产情况进行勘察、取证,清理现场及疏导交通。
六、负责路产案件的现场勘查以及向有关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收集,整理的原始证据及文书资料必须完整准确、详实,符合法定程序,并及时进行汇整移交。
七、严格执行补偿标准,做到依法解决,文明服务,手续完备,不得徇私枉法,弄虚作假;妥善保管好被扣车辆、钱物、证件等,并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解决。
八、协助各收费站依法制止、解决偷漏通行费行为,维护站区正常的收费秩序和保证交通安全、通畅。
九、积极热情地为司乘人员提供优质文明服务,积极宣传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以及路政管理法律常识。
十、完毕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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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产管护队内业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纯熟掌握重要的法律条文和方针政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学习,精通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
二、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自律、服从领导,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条文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做好内勤工作。
三、负责收集、整理、报告路政处平常工作情况,收转上级文献、指示,做到记录全面、清楚、准确;重大交通事故、路产案件等重要事宜及时向有关领导书面报告。
四、负责填写、编制、报送各类登记表及业务登记表,做到及时、准确、齐全、规范、清楚。
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所辖路段路产设施、人员、案件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归档及时、规范、完整;不得擅自外借、外传档案资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六、拟发各种路产公文函件,起草各种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及时送审签批;组织路产路权宣传稿件,编写宣传材料。
七、负责解决交通事故路产损坏补偿案件,办理正常赔付手续,做好对扣留车辆、钱物、证件等的清理登记。对有异议的案例,内业应及时提请有关领导主持召开路产路权讨论会。
八、按规定承办挖掘、占用、穿(跨)越公路施工作业及超限运送相关事宜。
九、负责票据、印章、服装、专用器材的使用和保管,建立健全领取发放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十、完毕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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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巡查工作实行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路产管护队路政巡查工作,夯实路政管理工作基础,加强路产管护队外勤人员上路巡查力度,随时掌握路产路权情况,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和违法案件,保护路产路权的完整。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路政巡查重要任务和内容
路政巡查的重要任务是查看路面状况、安全设施、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收费、服务区和公路施工养护作业情况,其重要内容是:
1、负责管辖范围路段内路面状况
(1)、巡查看路面、行车道、下行道、紧急停靠带、路肩、路缘石、中央分隔带、桥涵、护坡、边沟、绿化植被有无受损。
(2)、查询故障车的故障情况,告知清排障作业,如一时无法修复或拖离现场的应当为其放置一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发现运送化学危险品的故障车要查明情况及时报告。
(3)、解决故障车检修中导致的路产损害(如千斤顶损坏路面,油污或杂污等)。
(4)、清理路上行人、遇有交通事故必须快速反映,迅速处置,保护现场,救助伤员;需告知交警的应立即告知。认真勘察路产损坏情况,按程序调查取证,疏导车辆,维护道路安全畅通。
(5)、遇恶劣天气时,对正常的行车安全导致一定影响的,及时向管护队领导报告情况,并提醒驾乘人员安全行驶。
(6)、巡逻过程中发现地面散落物和障碍物及时清除,无法清理的应采用临时安全措施,告知配合养护部门尽快清除。
2、巡查管辖范围路段内交通安全设施状况。
查看护网、防撞护栏及其附件、防眩板、轮廓标、里程牌、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电力管线、照明设施、龙门架;专用筑物、构筑物等完好或受损情况,对缺损情况应做记录并及时通报。
3、巡查管辖范围路段内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路产状况。
(1)、查看公路用地范围内跨线桥、穿(跨)越管线、标桩、界桩,已设非交通标志和通过审批许可的其它设施安全技术状况;
(2)、查处、严禁建筑控制区新建、修建地面构筑物、建筑物和非交通标志;
(3)、查处或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公路用地内和护网悬挂物、堆积物、搭建物的清理;
(4)、查看、通报上跨或下穿通道的使用情况,检查和组织有关部门清理桥(涵)下面和下穿通道内的堆积物和构筑物。
4、巡查管辖范围内互通立交、收费站区、服务区状况。
(1)清理互通立交上的临时停靠车辆,保持互通立交的安全、畅通;
(2)督查收费站区故意堵塞车道、影响收费秩序和通行秩序的行为;
(3)维持服务区的正常工作。
5、巡查管辖范围路段内路政审批、许可及其贯彻现场作业实行状况。
(1)查处、严禁未经审批许可的违法施工作业;
(2)核准、监督、检查施工养护作业的现场管理并对安全标志设施情况进行监督;
(3)纠正、解决违规违章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
(4)督查通过路政审批许可的穿(跨)越、架(埋)设管线和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
(5)核查超限运送车辆的审批许可手续。
6、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向管护队领导报告公路、公路用地和区域内以及路上其它设施的状况。
7、向司乘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二、巡逻准备:
1、人员:巡查应以班组为单位,每次巡查必须有两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参与,路政员须携带执法证件。
2、着装:参与巡查的路政员应按规定着装上路,徽章、证卡佩戴齐全,仪容仪表端庄,应加穿反光背心;
3、携带文书和用品:每次巡查必须随车携带有关法律、法规、路产损失补偿费标准及专用收据、当班日记、询问笔录、勘验图、解决决定书、照相机、皮尺、手电筒、通讯设备、印泥、复写纸、纲笔等。
4、车辆:保证巡逻车车容车貌及车况良好,检查警灯、警报器、灭火器等救援设施完好。
三、巡逻分工:
常规巡逻一般为三人一组,组长全面负责,采用定期全程巡查、固定区域巡查以及异常情况下的紧急出动,乘坐位置为:正驾驶位、副驾驶位、后排左侧位。
1、正驾驶位:负责驾驶、观测路面情况;
2、副驾驶位:担任重要巡视,涉及右侧标志、路肩、路缘石、边坡、边沟、隔离栅、泄水槽、应急电话、桥涵通道、护栏、建筑控制红线内状况等,并协助进行路面巡视;
3、后排左侧位:担任辅助巡视,涉及路面及左侧防护栏,中央分隔带及设施,里程碑的巡视;
四、巡逻一般规定:
1、在正常情况下,巡逻车上路巡查,车速应控制在60KM/H以下,并不得影响其它车辆的通行;夜间行车或通行条件较差时,应减速慢行,行驶时要打开示警灯;巡逻车在执行任务时应对的使用示警灯、车载扩音器,必须保持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联系有效。
2、巡逻人员每次出巡不得少于三小时,异常情况和恶劣天气要适时增长巡查次数和密度。
3、巡查人员在巡查中解决公务时,必须待车辆在紧急停靠带停稳后才可下车;严禁召唤当事人横穿高速公路;当发现有车辆停靠或有人拦截时,应距其30m外在紧急停车道上停车,由重要巡视人员下车解决,在问明情况或做出初步解决前,汽车发动机不能关闭,驾驶员不能离开座位;
4、巡逻人员解决紧急事务必须横穿高速公路时,应距通行车辆240m以上疾步通过,夜间通法时应有反光标志示意过往车辆,向路面加晃强光手电;
5、在巡逻过程中,按当班巡逻日记的项目、巡查内容和解决情况及时、准确、详实、精炼的填写本次巡逻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服从管队负责人指挥调度,除紧急情况需就地解决外,一般不宜长时间在原地滞留。解决违章以及一般规模以上的清排作业应告知管护队,并记录在巡逻日记中;
6、在巡逻过程中注意自身及过往车辆的安全,巡逻结束后车辆及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侍命。
五、巡逻交接
交接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30和下午5:30,巡逻班实行四班两运转。每次巡逻后,巡逻人员应在路政巡查登记记录上详尽记述巡逻结果,复杂事项应于现场及时记载;每班交接前,应由中队长查阅中队内路政巡查登记记录,并依此填写,必要时可召集路政人员核算有关情况。
1、交班程序
(1)交班人员必须将该班使用物品、发票号码、暂扣凭证号码一一填写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将车辆冲洗干净,加满充足燃油,如有物品、车辆的损坏一并写在交接班记录上;
(2)向接班移交本班未解决完毕的事件,并将内容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3)物品的清点、交接、卫生由当班班长负责任;
(4)交班队员必须在接班班长签字后方可离开,清理好自已的装备。
2、接班程序
(1)由当班班长按交接班记录上的物品清单,逐个清点物品,如发现物品损坏、缺少和票据号码未对的的,立即向中队长提出;
(2)检查车辆是否干净,有无碰撞,发动机机油是否充足,如发现有故障的损坏,立即向交班中队长提出;
(3)接班中队长检查当班人员是否到齐、着装是否规范、个人装备是否带齐;
(4)所有检查完毕后,确认无误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管护队随时对各班交接班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程序的个人和中队长进行解决。
六、巡逻规定
1、坚持24小时巡逻制度。巡逻人员应自觉遵守高速公路交通法规,执行巡逻任务时必须做到“三快”,即接到报案到达事故地点快,勘察现场快,清排障快。
2、熟悉巡逻区域、地段的基本情况;
3、执行巡逻勤务时,严格按照规定线路巡查,不得擅自半途改变巡查线路,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假公济私;
4、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碰到重大情况要请示,事后要报告,处置问题要有结果并必须有登记;
5、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观测,发现违章和路产损失情况及时解决。
七、巡查责任
路政巡查人员如有失职行为的,查明因素并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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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解决基本程序
高速公路的事故分为交通事故(涉及两者或两者以上的
事故)和自身事故(车辆或交通参与者自身因素导致的事故)。对所管辖路段的突发交通事故,我们将遵循“快速反映、解决及时、减少损失、保证畅通”的原则进行有条不紊的处置。
一、报案
巡逻队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随时接受当事人或其别人员报案,巡逻人员在接受报案时应尽也许具体了解案情并作出如下记录:
1、报案时间、地点、接受报案单位、记录人、报案人及与案件关系;
2、报案内容(涉及事故现场简况、肇事车辆所属单位车牌、车型、有无伤亡、有无堵塞交通);
3、将事故简况及时告知当班巡逻组,规定其迅速赶往现场做好现场的清障救援工作;
4、迅速告知交警大队值班人员到现场;
5、将情况及时报告路产管护队,规定有关人员迅速赶往现场;
6、若在接受报警时已清楚了解到有人员伤亡,应及时告知有关部门配合进行救援工作。
二、救援
对于突发事件,需要认定法律责任的,由交警大队负责,导致路交损失需备案查处的则由路政处负责。巡逻组和有关人员接到告知后,应尽快赶到现场救援,救援环节如下:
1、接到告知的有关人员必须想尽办法火速赶赴现场;
2、赶到现场后规范摆放标志,以避免其它车辆反复事故;
(1)有关标志摆放距现场应保持500m,解除标志设现场后面100m;
(2)若有弯道,标志应超过弯道,距现场在500-1000m以上;
(3)摆放的有关标志应涉及:事故标志、60km限速、30km限速、严禁超车标志、严禁驶入标志、导向标志、锥形安全帽和解除标志等。标志摆放应醒目,成弧形;
(4)如交通堵塞,在救援车到达时,要为其开辟通路,注意维护现场秩序,保证好现场。
3、抢救伤员,救援程序必须体现对司乘人员安全至上、生命至上、财产至上的三原则。
(1)将伤亡人员用路政车辆或过往车辆送急救医院抢救;遇伤员有生命危险时,应请有医护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护送到医院抢救治疗,在采用措施时要尽量使现场少破坏,假如需要变动时,应事前具体记明现场原貌或氢现场拍照录制下来;
(2)同时将滞留人员撤离护栏外,防止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侵害;
(3)抢救贵重货品及乘客财产;
(4)保护路产,保护现场。
三、现场勘查(该程序必须在现场完毕)
1、事故现场由当班巡逻组勘验;
2、当班巡逻组应通过事主、报案人和其他证人迅速了解事故现状、事故性质、涉及范围、判断损害数量等;搜集、提取物证和痕迹,拍摄现场全景和损害局部照片4-6张存档备查;
3、勘验损失情况,测量有关数据,按规定绘制“现场勘验图”,制作“现场勘验笔录”摄取“现场照片”数张;
4、将“现场勘验图”、“现场勘验笔录”给当事人或代理人阅,并制作“询问笔录”,如无异议由当事人或代理人署名盖手印;
5、救援人员由现场路政指挥人员统一安排,维护现场交通秩序;
6、对需要排障的车型、载重、损坏情况具体告诉排障组;
7、清除现场,请该路段路员或其别人员进行,若需转送货品,发生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撤除标志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9、巡逻分队将有关材料交回内业备案查处。
四、调查取证(该程序可放在清排障以后做)
调查取证由两名以上路产管护队员共同进行,并制作《调查笔录》,询问证人或当事人,应当分别进行并告知其作伪证的法律责任,询问围绕事故的通过以及导致事故因果关系的操作、天气等问题展开,并经被调查人阅核后,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署名,并在相应位置盖指印。
当司乘人员昏迷或死亡,可让同行者、报案人或现场目击者在事故现场拍照后作为证人参与调查,《调查笔录》应客观、详实,询问时注意技巧。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制作《当事人陈述》以作调查取证的补充。
五、施救排障
施救排障是高速公路路产管护队监督管理业务工作之一,是一项使用专用机械来完毕的有偿服务项目,分为拖车作业、吊车作业和散落货品清理转动作业,作业时按相关规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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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产管护队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路产管护队所属车辆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充足发挥车辆的功效,切实履行路产路权管理的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路产管护队所属车辆涉及行政、巡逻、清排障以及特种需要的各型车辆,统一调配、使用、管理。
二、路产管护队所属车辆的配备、新增、报废按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行政车辆使用从严控制,巡逻、清排障车辆和特种车辆的使用严禁超过工作范围,不得擅自转借或用于路外经营创收。
四、车辆的年审、养路费、保险费等手续由有关人员统一办理。
五、车务管理:
1、路产管护队所属车辆均由管护队认可的驾驶人员驾驶,非指定驾驶人员驾驶巡逻车、清排障车时必须征得领导批准。
2、路产管护队所属车辆只能用于与管护愉有关的行政、巡逻、清排障工作,不得用于办理私人事宜,临时性调用车辆必须经管护队领导批准。
3、管护队设立车务助理岗位,负责车辆修理、保养、建立健全管护队所属车辆的单车技术档案,完备车辆斩技术管理。
4、驾驶人员必须爱惜车辆,车辆上的装备和附属设施,不得随意拆卸、丢失、损坏或占为己有,按章操作,保证所驾车辆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据实反映车况。
5、除行政用车外,管护队所属车辆均实行定点、定期清洁和交接。
六、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原则,保证车辆的行车安全,严禁违章驾车,酒后驾车,避免事故发生。
2、驾驶人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根据交警责任裁定情况,我方驾驶员负重要责任的,应停职反省,导致经济损失的,个人应补偿10-50%的损失;我方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应批评教育,导致经济损失的,个人应补偿1-10%的损失。
3、驾驶人员无违章行为、无责任事故,无碰撞、无擦挂,季度行车安全,按单位规定计发行车安全奖。
4、驾驶人员违反交通法规导致的罚款,费用一律由驾驶者承担,单位不予报销。
5、巡逻车、清排障车上路进行巡逻和清排障作业时,严格控制车速,正常情况下,控制时速60公里以下,并按规定启动示警灯、发声器。
6、未经路产管护队领导批准的巡逻车、清排障车不得随意穿越中央活动隔离带调头号;处置咱上事宜时,按规定停车。
7、驾驶人员在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如实将事故的因素、损失限度等情况向管护队领导报告。
七、车辆的维修:
1、车辆的维修实行维修报告单制度,先批报后修理,车辆必须在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修理费用由送修者自行负责。
2、车辆维护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控制维修项目,报修车辆时必须写明报修因素、内容、项目,不得擅自增长修理项目。
3、车辆的大修根据车辆的技术状况,由管护队安排计划并报单位批准后实行。
4、车辆的维修需要更换大宗零件(即价值超过500元以上),需报请管护队批准方可实行,并将原旧件交管护队车务助理审验、核算。
5、巡逻车、清排障车因多人驾驶,当班过程中车辆发生故障时,必须按程序报告维修,并在交接班的车辆运营记录中做好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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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产管护队清排障作业管理制度
为保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有效发挥排障车的效率并规范清排障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路产管护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坚持轮班制度,服从管理、调派,一切行动听从指挥,不得擅离职守,对违纪者严厉解决。
二、路产管护队员必须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路产路权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乱定价、乱收费,涉及减免排障费必须经管护队领导批准,否则按违纪解决。
三、跨地区排障(拖带车辆驶离广巴高速公路以外的)必须经管护队领导批准,先缴费,后出车拖带(上级安排除外)。
四、路产管护队员必须将未缴费的车辆(事故车、故障车)拖带至规定的停车点,并同守车人办好交接车辆手续,否则导致的损失或引发的后果交车当事人负所有责任。
五、车主请请求排障(无论以何种方式告知),路产管护队员不得无端拒绝,因故延误时必须向车主做出解释,并在清排障作业单上注明。
六、清排障作业中,路产管护队员可以向车主请求予以帮助,但不得命令、责成或规定车主参与清排障作业;不得接受、收取车主礼金和额外费用,做到文明服务。
七、车辆驾驶人员应相对固定,未经管护队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交予别人驾驶。
八、路产管护队员,必须严格着装规定,按安全规程操作,作业前,必须向车主说明收费项目、标准。
九、排障作业时每车必须填制清障作业单一式两份,拖带车辆至指定地点后,由接车方(事故车应加上车主)签章,内容按规定填制齐全。
十、排障作业人员必须向车主出据有效的收据,收取清排障费,其备注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准确、完整,与清排障作业单内容必须一致,严禁将占道费、赔、补偿费计入清排障费。
十一、吊车作业费由排障人员在清排障作业单上注明吊车使用的时间、地点、金额,并由中队负责人在内业登记后上交财务。
十二、交班时排障费统一交由财务收取,并按有关规定核销已使用的收据票号;将清排障告知单内业联交内业,按规定在中队内业办理相关交班登记手续,告知单归档备查。
十三、当班驾驶员应随时检查车况,发生故障及时报修,报修期间若需外单位清排障车和吊车协助施救排障的,需报请管护队领导批准,否则费用自付。
十四、交班前所有车辆随车工具、标志及附属设施、车况、车容车貌等均应交接清楚,双方签字认可后,由接班者负所有责任。
十五、路产管护队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若因乱收清障费及服务质量而被投诉,经查属实的将规定予以严厉解决。
十六、路产管护队员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无安全保障的前提下,不得实行排障,否则,按后果的责任大小责成当事人承担部份和所有责任。
十七、违反以上规定除对负责人按单位及管护队的有关规定制度解决外,对负责人另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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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车、清排障车油料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巡逻车、清排障车的油料管理,有效、合理的发挥巡逻车及清排障车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油料管理,巡逻车及清排障车定点、定车、定人加油。
二、当班负责驾驶该车的驾驶员为该车油料管理的负责人。
三、每次加油要专车专用,由当班油料负责人负责在加油记账册上签字,任何人不得代签。
四、每次加油时负责人必须分别在加油记账册上以及车辆运营记上如实记录加油时间,数量以及车辆里程表读数。
五、在加油记账册与车辆运营记录上所记录数据必须一致,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视为无效加油,由负责人自行负责。
六、为了便于记录审核油耗,各班组交接班时必须将各车油料加满,否则接班班组的当班油耗将计入交班班组
七、班长对当班车辆油料的使用管理负有督促、检查的责任,因督促、检查不力导致浪费或挪作他用等,负有与负责人相同的责任。
八、违反以上规定,当次所加油料的费用在负责人当月工资中抵扣。
九、对油料管理中的损公济私行为无论数额大小均要严厉解决,负责人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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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产管护队排障救援操作规程
道路排障是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及车辆畅通的重要手段。为便于排障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必须严格规定性能使用各种施救车辆及设备,严禁不合理使用,使用时要保证人身和机械安全,不准超负荷使用。确认救援车辆动力系统、传动系统、行驶系统、制动系统完好。
二、认真检查救援车辆发动机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加足,各部件有无松动及影响发动机和车辆安全运营的隐患。
三、救援车辆启动后,注意观测各种仪表,初试各液压部件,待气压达成规定数值后,初试制动系,正常后方可驾赴排障救援现场。
四、排障施救人员必须听从负责人的现场指挥,对的操作,保证作业质量,及时完毕排障施救任务。
五、大(中)型车辆排障救援程序:
1、到事故与场后立即切断事故车电源、油路,消除爆炸隐患,防止事故车因漏油、漏电导致火灾。
2、起吊在边沟或坡下停置的事故车辆时,救援车辆要选择在安全稳定的最佳位置起吊。
3、事故车和故障车的牵引拖拉。将排障车尾部的拖挂机构,对准事故车或故障车的车头,相隔距离视被吊车前端面结构而定。将拖挂横梁安装在拖挂机构的直臂上,插上主销,使拖挂横梁能左右转动,再将左右两个牵引叉分别滑套在横梁两端。
4、救援车辆准备工作应序后,启动液压系统,在专人指挥下,缓慢倒车,使拖挂横梁的两个牵引叉分别对准故障车的左右前钢板吊耳并处在吊耳的正下方。启动操作手柄,将其伸缩,使牵引车到位,操作主臂升起,直到牵引叉分别卡住左右前钢板为止,插上牵引叉销。
5、在上述工作完毕后,启动主臂,将事故车或故障车前端升到一定的高度,以前轮子离地15-30cm为宜。升后再反复检查上述锁止是否可靠,确认无误后方可将事故车或故障车拖离现场。
六、小(微)型车辆的排障施救程序:
1、小(微)型车辆的排障施救方法与大(中)型基本一致,不同的是拖起臂使用牵引叉托起前车轮,绞盘上纲绳稳定牵引力,使之引动。
2、小(微)型车多数有后轮抱死现象,不能转动。这时就必须使用特别配备的小轮托具,分别启动排障托架起吊臂将小、微型车后尾吊起,放好小轮托具,将事故车或故障车后轮放在小轮托具中心,固定好小、微型车后轮使其不松动,检查无误后方可牵引。
七、排障车牵引过程中必须同进打开应急灯、警灯及报警装置,并行驶在紧急停车带上。保持中速行驶,并随时观测后面事故车或故障车的运营情况。
八、整个排障施救过程中,要随时观测液压机构和液压管路有无泄漏现象,发现后及时解决,要保持液压油在规定高度,局限性时要及时加足。
九、到达目的地后,用与上述操作相反的程序将事故车或故障车放下。卸下拖挂机部件,装入排障车备件箱,并将液缸收缩回位,分离开液压器手柄。
十、排障施救所有任务完毕后,应停放好车辆,做好车辆各部位的清洁,加足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关掉电源总开头,关好门窗,最后作好行驶排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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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产管护队队员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路产管护队队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学习、例会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讨论时事政治和热点事件,领略贯彻上级有关文献的精神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政治理论水平面
2、学习公路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讨论讲解学习的疑点、难点和重点,交流实际经验、体会,解析疑难案件,提高业务技能;
3、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贯彻情况,检查总结前期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阶段性工作的重点,提高工作效率;
4、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调工作中存在的矛盾,贯彻队务公开制度,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5、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措施,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保证安全生产。
二、学习时间:
1、每月28日(遇假日顺延)上午为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时间;
2、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
3、不定期组织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集中学习;
4、每周各中队组织安排例会一次;
5、全体队员业余时间自觉,每月不得少于八小时;
三、学习纪律:
1、参与学习、例会时规定全体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手机设立于振动呼喊状态;
2、集中学习时间应做好考勤,无端缺席者一次按旷工一天解决,迟到或早退,按《目的管理考核办法及细则(试行)》解决;
3、每次集体学习和例会,各中队应做好会议记录,对重要的学习讨论规定写出书面报告,会议记录和书面报告将作为中队考核的目的之一;
4、每季度将组织一次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的考试,以检查全体人员的学习效果,成绩将作为个人季度、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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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产管护队队员廉政制度
为了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路政管理人员文明行政、文明执法、反腐拒贿、清正廉明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路政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地树立为政清廉、秉公执法,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履行《公路法》赋予的工作职责。
二、路政人员执行公务,必须着装整齐、持证上岗。严禁一人单独上路或带领非持证人员上路执法,不准酒后上岗;不准留胡子、留长发、衣着不整和便服上岗。
三、严格各项审批管理权限,做到依法治路、按章收费、合理使用、规范管理。严禁收费不给票,打白条,开大头小尾票,罚态度款和公款私存截留它用。
四、严厉执法,严禁乱查车、乱扣车、乱罚款。做到:宣传法规要耐心,接待工和要热心,解决问题要细心,秉公办事无私心,接受监督要诚心。
五、严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严禁运用职权为个人及团队谋私利。严禁接受当事人赠送的礼金。不准运用职权吃、拿、卡、要和刁难当事人。
六、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做好人民来信、和接待工作台,自觉维护路政管理对外窗口形象。严禁对举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七、提倡做好人好事,及时表彰反腐倡廉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对路政人员在工作中违法乱纪行为,应及时查清事实,分别情况给予解决,直至清除出路政队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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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人员廉政建设“十不准”
●不准违法、越权、不按程序办案。
●不准弄虚作假和未经上级批准擅自减、免解决和提高处罚标准。
●不准把执法装备、服装及证件借与非执法人员使用。
●不准违反规定手续扣车、扣证,擅开暂扣证、待理证。
●不准参予与行政执法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组织的宴请及消费娱乐,不准接受其礼品、礼金。
●不准以不文明的方式对待行政相对人。
●不准徇私枉法,打击报复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当事人。
●不准带领或代请非交通执法人员执行勤务。
●不准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解决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不准骑摩托车、自行车上路执勤,严禁公车私用,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搭乘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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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人员着装及仪表规范
●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做到衣帽整洁,徽章、证号齐全,不得混装,不得无证执法、执勤。
●上岗时坚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用语规范,态度谦和,不和对当事人“冷、硬、横”,不讲粗话。
●查案、纠正违章应做到先敬礼、后办案。言行礼貌文雅,仪表整洁,不挽袖卷裤,不抄手抱肘。
●男同志不留长发、胡须,女同志不贸披肩发,不戴手饰,不涂抹,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上岗时,不准饮酒、吃东西、叼香烟,非特殊环境,不得戴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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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人员一日行为规范
管护队各路政人员是执行巡查、管井、保护路产路权的公路卫士,是行政管理的服务窗口,特殊使命规定每位路政人员必须语言文明,举止端庄,服务热情,执法规范。为此,制订一日行为规范:
一、上班前。检查自己仪表,不留胡须和长发,不戴金银首饰,仪表端庄,着装整洁。上班途中,按路途所需时间提前5分钟到集中乘车地点。
二、上班、办公。接待公务一律讲普通话,不讲粗话脏话,不开玩笑,吐痰入盂、废纸入篓,烟头入缸,文明办公,自始自终解决好公务,上班不串岗、不干私活,高效解决好本职和领导交办的公务。
三、上路巡查。统一按季节着装,戴帽戴胸徽,佩肩牌肩章,带检测工具,带通讯工具、照相机、发票、法律文书,各负其现,作好分工,密切配合协作。
四、行政执法时,必须向当事人敬礼、亮证、问好、通报姓名、表白意图,问清当事人何名、住何地、何地来何地去,请对方出示证明本人身份和车辆的证件,并做询问笔录,进行受理备案,调查取证,告知违法事实,宣传处罚理由及依据,介绍当事人享有的权力,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征求是否复议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规范文书,询问笔录,送达回执必须当事人签字,所有文书必须细致、规范。
五、接待来客。对来管护队接受行政解决的当事人,接待人积极起立,礼貌地招呼:同志,你好!问清来意,表白愿为你服务,招呼请座,向其介绍违章或损坏路产或污染公路的事实,核对核准后,由当事人签字,向其宣传政策,告知处罚依据,对的裁量处罚,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力,对一时接受不了的,要向其反复耐心地宣传政策规定,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地接受解决,办案结束,当事了离开时,接待人要送到门外,招呼走好,如有差错欢迎提出宝贵的意见。
六、对特殊来宾解决。对个别解决中有争议的甚至说话粗鲁,行为粗野的当事人,要热情细致接待,既要听取他申辩意见,又要坚持执行政策,反复耐心地宣传政策,决不能简朴粗暴地回报,不能感情用事。对个别托人说情要坚持原则,当事人一定要到场,并作出检讨或保证,表达下不为例,又要反复热情疏导,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教育为主,解决视路产损失轻重决定,对个别送礼者,一谢绝二教育三退回,合理合法解决好人情案。
七、试行执法公示、服务承诺。当事人违反了公路法第几条,损坏了公路什么设施,价值多少,按公路第几条第几款规定应当如何解决,补偿多少损失,向当事人当面告示,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监督员姓名,服务预约,现场办公,平常巡查,办案公开高效,廉洁奉公等服务承诺。
八、办公室负责内勤的同志工作应高度负责,除完毕本职工作或上级交办的任务外,对来电或来人托办的事要具体记录,带有时间性任务无论公事私事都要认真设法办妥,切勿误事,与外部门协办的工作,提前积极与有关当事人协调,保质保量准时完毕。
九、发扬主人翁精神。除做好份内工作外还要积极协助同志做好其他中心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事多学习,不犯自由主义,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提倡说实话办实事多做好事,发扬助人为乐精神,树立荣誉感,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分钱,下班随手关灯关门窗、关空调、电脑等,整理好办公室环境卫生,文献、资料入橱,保持桌面、地面整齐整洁,提倡当天事当天完毕,工作不拖拉推委,言而有信,团结协作,互相忍让,互相照顾,互敬互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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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产管护队寝室内务管理制度
为保障路政队伍连续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维护广巴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新形象。使管护队队员拥有一个舒适整洁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当班中队长负责寝室卫生打扫的排班和综合管理,负责物品的信用及公共设施的管理。
二、工作期间不准到寝室休息,不准使用别人的卧具、用品,严禁挤占别人床位,实行定人定床管理。
三、按规定统一摆放各类用品,叠齐棉被,整平床单,做到整齐划一。
四、不准在室内乱钉、乱贴、乱画、乱挂、乱放。
五、不准带外人到寝室休息、娱乐、过夜。
六、外出时要关闭电灯、空调,关好门窗。
七、保持室内地面、桌椅、用品卫生,保持空气清新。不准在寝室抽烟、喝酒,随地吐痰,乱丢杂物,接待客人。
八、严禁在寝室内赌博,每晚10:30分必须停止娱乐活动,熄灯休息。
九、爱惜室内公共设施,有损坏和遗失的要照价补偿,出现问题的用品要立即报告修理,交接班前上班要将寝室卫生打扫干净,否则接班组有权不接班。
十、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涤、勤理发、勤换洗衣物,卧具要经常晾晒和洗涤。
十一、提倡节约用水用电,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保证用电安全。
十二、寝室内务卫生由路产管护领导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业人员实行每日监督检查。
以上制度如有违犯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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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违纪惩处暂行规定
为强化管理,严厉纪律,惩处有据,以警效尤,特制定本规定。违纪惩处分为扣分(扣工资)、通报、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协议等四个等级。
一、有《路产管护人员目的管理考核细则》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扣分(扣工资)的处罚。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目的管理考核细则扣分外,由指挥部将违纪情况通报批评。
1、旷工半天者。
2、擅自换班者。
2、故意损坏路产设施、设备者。
4、扣留物品不做登记者。
5、巡查时发现问题不及时做解决者。
6、接报不及时出现场,受到投拆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留用查看1-3个月处分,由指挥部将违纪情况通报。留用查看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留用期满由本人提出复岗申请,经路政管理处考核合格方能复岗。
1、滥用器械伤人导致后果的(伤者的损失由当事人补偿);
2、擅自将制服、微章借与别人使用者;
3、监工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
4、减少巡逻次数者,当值日被盗路产超过万元者;
5、挪用路政规费情节较轻者;
6、徇私舞弊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指挥部与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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