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高效照明改造技术服务) 协议编号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高效节能照明技术服务)
编号:
甲方:
乙方:北京城光日月科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二. 附件:
1、 《节能技改工程节电测试报告》
2、 《乙方投入项目设施清单》
3、 《验收报告》
4、 《项目设施维护通知单》
5、 《技改工程节能效益确认单》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高效节能照明技术服务)
甲方 (用能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节能服务公司)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鉴于本合同双方愿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 照明改造 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 技改项目
技改项目:乙方对甲方主管范围内的 路灯系统的节能改造,即乙方对甲方主管范围内的原路灯照明系统改造,用乙方提供的项目设施替代原有照明灯具,乙方负责技改项目的投资并根据本协议约定对项目设施进行免费维护。(下称“技改项目”)
技改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节 技改内容、目标、期限
2.1技改内容:乙方对甲方管理的项目所在地的照明系统进行改造,用乙方提供的高效率节能灯具(下称“项目设施”)替代原有照明灯具。
2.2技改目标:根据甲方现有条件,在保证改造后的工作照明效果不降低的前提下,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节能降耗和设备更新的双重目标。
2.3 本项目的改造建设期为 ,自 始,至 。
2.5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 ,效益分享期为 。
第3节 技改项目实施
3.1 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共同对改造前能耗、照度进行测试(作为改造对比数据),出具《节能技改工程节电测试报告》(附件一), 双方确认签字。
3.2本协议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改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供货周期、拟聘请的第三方安装单位、改造顺序、时间安排等),用以向甲方备案。甲方对此可以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予接受并相应修改实施方案。
3.3 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改项目实施方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a)协调其它政府部门,获得乙方实施技改项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如有);(b)提供必要的现场安装条件,并保证乙方或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安装单位随时进入现场进行项目设施的安装、维护;(c)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
3.4 乙方在收到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 日内完成项目设施实施。
3.5 乙方或乙方聘请的第三方承担技改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施工责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技改项目实施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乙方应该接受。如对乙方的实施工期造成影响的,则应相应顺延。
3.6 试运行。技改项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试运行通知,并向甲方提交《乙方投入项目设施清单》(附件二)。甲方与乙方应在二个工作日共同对项目设施进行持续24小时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甲乙双方按约定对改造内容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测试,对不合格之处进行改进。
3.7 《验收报告》。试运行后如达到协议规定的使用要求且无异常情况发生,则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附件三)。
3.8 甲方分路段、分批次验收,出具上述《验收报告》后的次日其连续___年时间为能源管理期间。
第4节 项目设施运行、保修和维护
4.1 在能源管理期间内,乙方保证项目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对项目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工作现场照度保持不低于改造前照度。
4.2 能源管理期间内,乙方每年对现场照度进行测试,出具测试报告。如照度年光衰率超过3%,乙方对项目设施免费提供进一步技改。
4.3 乙方将每6个月对项目设施进行例行检查维护,甲方应予以配合。
4.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及时保修和维护工作,应在接到甲方书面(传真)《项目设施维护通知单》(附件四)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保修和维护工作。保修和维护工作结束后甲方在《项目设施维护通知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交乙方存档。如乙方未按约定完成保修和维护工作,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有乙方负责。
4.5 因气象条件、自身瑕疵、产品寿命(下称“正常原因”)造成设施损坏、损毁,乙方应无偿维修、更换。对非上述原因造成的项目设施损坏、损毁,乙方应负责维修、更换,但甲方须按市场平均价格向乙方支付费用。
4.6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确保项目设施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4.7 甲方须提供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确保其用于支持项目设施的电路、灯架等设施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4.8 甲方有责任维护项目设施不被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对于项目设施的人为(非乙方责任)损坏,乙方应按照损失情况维修或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关维修材料费和工时费。
4.9 合同能源管理期间,因项目设施的质量瑕疵原因致使第三人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甲方对上述损害的造成存在过错的,则其也应承担相应部分的责任。
第5节 产权归属
5.1 在甲方节能款未支付完毕前,项目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2 本协议期满且约定的节能款支付完毕后,项目设施归甲方所有。能源管理期间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期满时项目设施完好,如因正常原因造成项目设施损害、损毁的,乙方应进行维修或更换。为免疑问,因非正常原因造成的项目设施损害、损毁时,根据甲方指示,乙方可以对项目设施进行更换或维修,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第6节 灯架管理
甲方对所改造项目整体设施拥有广告开发、发布及制作权。
第7节 技改投资
7.1 技改投资:节能技改由甲乙双方合作完成,项目设施的采购、运输、安装、维保、节能技术和技改费用全部由乙方投入。甲方作为技改项目的提供和使用方,零投资、零风险。
第8节 节电率、节电量、节电收益
8.1 节电率计算:节电率(%)=[技改前的单灯具功率(瓦)-技改后单灯具功率(瓦)]÷技改前单体灯具功率(瓦)。
8.2 节电量计算:月节电量(kw.h)=灯具总数×技改前的单体灯具功率(瓦)×节电率÷1000× (日工作小时)×365日÷12月。
8.3 月节电效益(元)=月节电量(kw.h)×电价(元/kwh)
8.4 预计节能效益为 。
4.2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 %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10年,
第9节 节电收益支付
9.1 效益分配:合同能源管理期间,以双方确认的《验收报告》为依据,甲方期限内节电收益归乙方所有。
9.2节能款支付:在甲方出具《验收报告》之后,甲方应在每月的前3个工作日内根据双方确认签署的《技改工程节能效益确认单》向乙方支付节能款,直至能源管理期间届满。
9.3 付款方式:甲方将双方约定的节能款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中:
收款单位:北京城光日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甲方不得用现金或可转让支票的方式向乙方工作人员支付节能款(双方另有书面约定除外)
9.4 甲方应对支付给乙方的节能款项提供当地财政支付承诺担保。
第10节 项目设施更改
10.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或约定的节能款支付完毕前,甲方不能单方面更改项目设施。如因技术进步原因,乙方拟对原项目设施进行更新的,甲乙双方应重新进行协商,并另行签订协议。修改项目设施后,项目的节电效益亦须随之重新计算。
10.2 甲方不得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再引入其它类似主体对项目设施进行更新。
第11节 违约责任
11.1 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设备效果达不到双方协议协议约定,或因乙方维保服务不及时对甲方生产造成影响时,甲方有权延期向乙方支付节能款直至乙方恢复提供正常服务。
11.2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乙方节能款超过1个月,甲方须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自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滞纳金。
11.3 协议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协议失效,无法执行、或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
A、终止费,即=(乙方按协议规定期限内应分享的全部理论节能款总额即¥ )-(累计甲方已支付乙方的节能款总额)
第12节 优先权
12.1 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项目设施进行改造的,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第13节 不可抗力
13.1 一方因为不可抗力的出现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通知中应说明事件为不可抗力事件。
13.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迟缓履行的,不构成违约,也不发生损失、损害或赔偿主张。在此情形下,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面应采取合理的措施尽可能的减少不可抗力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第14节 管辖法律
14.1、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第15节 争议解决
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双方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后书面补充。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先协商。协商未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6节 其它
16.1 本协议内容具有可分割性。协议文本中任何条款无效,不合法或不能执行的,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执行性。
16.2 本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该等事宜达成的所有备忘录,协议或其它安排。
16.3 本协议的附件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之间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详细的为准。
16.4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以下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签字盖章页一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附件1:
乙方投入项目设施清单
位置
已安装项目设施
空灯架
单层小计
总计
以上为甲乙双方共同统计结果,由双方共同确认无误。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人员
甲方:
乙方:北京城光日月科技有限公司
测试项目1
对原有照明设施的照度和新安装高效节能灯照度进行测试。
测试结果
原有照明设施照度 Lx
新安装高效节能灯照度 Lx
比原照度提高 Lx
测试项目2
1、 原照明灯具:电压、电流、功率。
2、 新安装高效节能灯:电压、电流、功率。
测试结果
1、 原照明灯具:
电压 V;电流 A; 功率 W;
2、 项目设施 :
电压 V;电流 A; 功率 W;
结论﹕比原灯功率降低 W;
参加测试
人员签字
甲方 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 乙方盖章
备注:
节能技改工程节电测试报告
年 月 日
附件3: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验收项1
乙方安装项目设施﹐
即 瓦LED 灯数量共计________支。
瓦LED 灯数量共计_______ 支。
验收项2
乙方实施的项目节能改造工程达到合同的指数指标。
验收人
甲方: 甲方盖章
备注:
年 月 日
附件 4:
技改工程节能效益确认单
节电率(%)
节电率计算﹕节电率(%)=[技改前的单体灯具功率(瓦)- 技改后的单体灯具功率(瓦)]÷ 技改前单体灯具功率(瓦)
月节电量(度)
月节电量(kw.h)= 灯具总数 x技改前的单体灯具功率(瓦) x 节电率 ÷ 1000 x (日工作小时) x 365(日) ÷ 12(月)
月节约费用 (元)
月节电效益(元) = 月节电量(kw.h)× 电价(元 / kw.h)
甲方 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 5:
项目设施维护通知单
致 北京城光日月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____收
项目名称
协议编号
故障内容
故障数量
发生时间
发件人:
日期 : 年 月 日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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