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停车协议书
甲方: 停车场
乙方:
就乙方在甲方停车场停放车辆一事,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提供应乙方7个机动免费停车位,并保证乙方任意7辆车能正常停放在停车场,超过7辆车,按照国家调整有关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即: 年 月 日起至____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对停车场、乙方车辆进行管理服务,因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停车场设施或别人车辆损坏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规定乙方补偿。
2、甲方负责车场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保证停车位的正常使用功能。
3、甲方负责停车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使用停车场停放车辆,有权监督甲方对车场的管理,并提出建议。
2、乙方应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按位停车,停车时车头朝外,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车,不在消防门口、防火卷帘门下停车,不得将车辆停于停车场进出口处,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3、乙方车辆须办理相应保险手续,装配可靠的防盗报警系统,并经常检修车辆,以便防盗、防火、防漏油等,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
四、协议到期后乙方仍按本协议约定使用停车场,本协议以一年为期限自动续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篇二:停车协议
协议编号:湖南中建物业合字(2023) 号
停 车 协 议
甲方:中建五局资产公司长沙物管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车主):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位于中建五局一公司15栋东头露天停车场的停车车位,此车场只提供车位停用,不承担车辆丢失等保管责任。
2、甲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
(1)车辆停放服务
(2)车辆凭卡出入制度
(3)停车内大门落锁
(4)维护车场内秩序
(5)制定本车场内的车场管理规定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经甲乙双方批准,若乙方车辆停放于甲方车场内,即视同自愿停放并认可本车场如下现状:
(1)露天
(2)车场内停车环境(非一般正规停车场环境)
2、若乙方停放于甲方车场内,则视同认可甲方如上车场现状,若因此产生的破胎、刮花、损坏、损毁等责任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3、乙方须遵守甲方车场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将车场管理制度公示于本车场内。乙方自签订本协议后即视同认可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并无异议。
三、车场费用收取标准
1、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实行办法》湘价服〔2023〕
58号规定,本露天车场车位使用费:大车200元/台·月,小车100元/台·月。
2、甲方向乙方出具往来结算收据,若乙方索要税务部门统一发票,则税金及附加产生的费用所有由乙方承担。
四、费用交纳日期
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须向甲方交纳车位使用费,若逾期未交,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严禁其车辆进入本车场及大院辖区内。
五、协议协议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乙方可优先续签。
六、协议终止
1、在本协议期内,若遇甲方对本车场开发及拆迁或其他变更,乙方须无条件撤出本车场,甲方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补偿责任。
2、若遇拆迁或其他变更事宜,甲方须提前15天告知乙方。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修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应。
八、甲乙双方因与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原则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篇三:停车场租赁协议
停车场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经和谐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停车场一事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出租场地
停车场坐落于海口市府城中山北路琼山青少年宫视嘉眼镜人行道及对面人行道。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2年,自2023年3月2日起至2023年3月2日止。
第三条: 租金交纳方式
1、月租金人民币3500元整(叁仟伍佰元整)。
2、乙方在承租前须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押金7000元整,甲方在协议期满时归还乙方。
3、租金每月交付一次,采用先缴租金后承租的方式,即乙方须在承租前先交1个月的租金给甲方,承租满1个月的前5天,乙方再交付下个月的租金,依此类推。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
3、租赁期间甲方要保证协议的执行完整性。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如延迟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场地。
2、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本协议使用用途。
3、乙方无权将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
4、乙方在协议期未满自行解除协议,甲方不退还押金。
5、乙方在看守电动车期间,如车体损坏或丢失,将由乙方负全责。
6、协议期满,如甲方的场地需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7、乙方必须每日本停车场看守电动车。
第六条:协议解除
1、因地震、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协议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拆迁和纳入城建规划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剩余租金三日内返还乙方。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本地法院调解或裁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四:停车服务协议书
旺旺家缘停车服务协议书
甲方:淮安旺旺家缘物业客服中心
乙方: 房号: 幢 室
身份证号:
为维护社区的良好秩序,保护停车位附属设施的完好,保证车辆出入畅通安全,保障甲、乙双方和谐协商,现达成如下服务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车位确认:
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社区 号车位为乙方使用车位。
二、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钱十五日双方应重新签订车位服务协议书。
三、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乙方有义务想甲方提供车辆的下列具体资料,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1、车辆品牌、名称、型号、 2颜色:
3、车辆的行驶证:
4、车辆保险:
四、甲乙双方的责权范围:
1、甲方只负责所提供车位的道路维护、车位的清洁卫生和停放秩序的疏导,甲方对车位所停放的车辆及车内物品不承担保管责任,车主须将所停放的车辆关闭好门窗并落锁,不要将贵重物品放置在车内,以防丢失。
2、甲方负责制定车位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车位的使用正常和管理有序;甲方服务人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并做好车辆出入的记录。
3、甲方服务人员应定期对车位进行巡视,检查车辆停放的状况,发现划痕,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或车内遗留贵重物品时,应及时告知车主和值班长做好记录。
4、乙方车辆进入本社区时须靠右行驶,严禁鸣号,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甲方对乙方阻碍交通秩序的行为有权进行纠正和制止。
5、乙方停泊好机动车辆后应取走钥匙和贵重物品,防盗系统调整到警备状态,以防止盗车事故发生。若机动车在社区内受到损害或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及时报警并向所损保的保险公司索取补偿,甲方应与提供必要的协助。
6.甲、方双方所约定的车位只能作为车辆停泊之用,严禁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将车位转让或出租给第三者使用,必须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第三者无权使用。
7、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在月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签协议的权利。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淮安旺旺家缘物业客服中心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五:停车协议书
停车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华侨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停车场 联系电话:乙方:姓名: 车牌号码: ic卡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就乙方在甲方停车场停放车辆一事,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 停车场提供应乙方作为停车月租使用,甲方每月收取场地使用费人民币: 元(¥: )/辆,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即: 年 月 日起至____年 月 日止,场地使用费按月缴纳,也可按年缴纳。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对停车场、车辆进行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停车场设施或别人车辆损坏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规定乙方补偿。
2、甲方依法收取场地使用费,向乙方提供ic卡作为月租凭证,并收取ic卡工本费人民币15元。
3、甲方仅提供停车场场地的使用管理服务。
4、甲方负责车场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功能。
5、甲方负责车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6、甲方收费道口凭乙方车辆ic(ic卡的使用说明为本协议内容之一)卡与车辆车号相符为放行依据。
7、乙方丢失ic卡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因ic卡丢失导致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使用停车场停放车辆,有权监督甲方对车场的管理,并提出建议。乙方办理月卡停车应带车辆行驶证到甲方处办理相关手续,停车ic卡内置车牌号,与车辆车牌需一致,一车一卡,不得一张ic卡多辆车使用。
2、乙方停止或续用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对已办理月卡停车的车辆如有连续10天以上不在甲方车场停放的,可以到甲方处办理暂停手续(可以在车辆刷
卡出场后把ic卡交给道口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转交到服务中心进行登记;车主回来后需到服务中心办理重新启用手续,领用ic卡),报停时间以实际天数为准,向后顺延有效停车时间。
3、若需变更所停车辆,乙方应带车辆行驶证到甲方处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应按临时停车另行缴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乙方应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按位停车,停车时车头朝外,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车,不在消防门口、防火卷帘门下停车,不得将车辆停于停车场进出口处,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5、乙方车辆须办理相应保险手续,装配可靠的防盗报警系统,并经常检修车辆,以便防盗、防火、防漏油等,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
6、乙方对停车所用的ic卡、附加配置、贵重物品等应随身携带,不应随意放置在所停放车辆中,否则,由此导致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执行期间国家调整有关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甲方将以调整后的标准收取场地使用费。
五、协议到期后乙方仍按本协议约定使用停车场并交纳场地使用费的,本协议以一年为期限自动续延。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深圳市华侨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停车场
甲方代表:
备注:为便于就有关事宜随时联系,请乙方务必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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