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施工作业工种作业规程青海川大公路CD-SG14标段工程项目部 月 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第三章施工作业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3.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2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3.3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3.4起重安装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第四章各重要土建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4.1装吊工(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4.2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4.3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84.4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34.5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74.6测量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84.7实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04.8爆破工安全技术操
2、作规程30第五章各重要机电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45.1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45.2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55.3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65.4起重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75.5施工机械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85.6汽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85.7内燃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0第一章总则1.1为贯彻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局项目部的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结合本项目队施工生产现场实际情况,修订、汇编本规程。1.2本规程合用于项目队从事各类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和厂区(车间)作业,相关法律
3、法规另有特别规定的,合用其规定。协作单位在项目队范围内承包工程施工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1.3项目队下各工区可结合建立、完善各工种、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4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项目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1.5所有作业人员,在熟悉和遵守本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同时,还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行业及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安全规范、规程,涉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4、机械电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1.6在施工生产中,必须在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状态良好,施工环境符合项目队规定,人身防护措施完备的情况下进行作业。1.7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项目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对的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用也许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合。1.8新工人(涉及协议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项目队、工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1.9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
5、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熟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1.10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11电工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锅炉压力容器操作、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作业。1.12项目队各工区应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和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1.13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单位安排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
6、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防止和应急解决能力。第二章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均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现场作业安全帽必戴,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临水作业穿好救生衣。2.2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制止别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2.3各种安全防护装臵、信号标志、防护设施不准随意移动和拆除,应保持齐全有效。2.4遵守施工纪律,严格按规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机器设备。检修机械、电器设备必须停机断电。2.5不准擅自攀爬脚手架等危险高空及正在行驶的工程车辆;非经指派不准开动非本人操作的车辆、电气
7、开关和机械设备;非电工不准装拆、修理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2.6多人联合作业和起重搬运作业服从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并坚守工作岗位。2.7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危险场合停留或通过;在仓库、易燃易爆品附近应严禁烟火。2.8施工作业现场、车间应保持整洁,实行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完毕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作业现场、生产车间要留有安全通道。2.9操作中要集中思想,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严禁酒后上岗作业。2.10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要作到交班清,接班严,并认真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不留事故隐患。第三章施工作业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为高处作
8、业。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2、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安全带应拴在操作人员上方牢固处。3、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4、施工作业期间,应采用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5、双层作业时,应设臵隔离措施和在高处作业点的下方设臵防护。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
9、时进行清整。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6、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楼梯、通道、空洞等处应设明显的标志。7、高处作业附近有输电电线时,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按现行行业规范规定搭设防护设施并设臵警告标志。当采用拆除或防护措施。8、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个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9、高处作业前,应对作业点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人员的梯子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10、高
10、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物料或工具等物,作业点处的工具、物料等要放臵稳妥牢固,以防止物料、工具等坠落伤人。11、高处作业地点要经常清理杂物。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12、高处作业不应在未固定的脚手架上作业;人员不能在不稳定的结构上通过。13、在安装、拆除、修理易断裂屋面或结构时,应先在屋面上搭好脚手板并应站在脚手板上作业,不得直接踩在易断裂屋面上作业。14、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臵防护设施。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应为1.2m。防护栏杆应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臵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11、15、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臵防护设施,涉及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臵稳固的盖件。16、攀登用品必须牢固可靠。梯子不得垫高使用,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措施,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17、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运用升降机架体、杆件架等施工设备设施进行攀登。18、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有牢固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臵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
12、施。19、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作业或攀登骨架上下。20、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臵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3.2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在通航的江河上进行施工前,应与本地航政部门联系、商定有关航运和施工的安全事项,并通报有关单位。2、施工使用的各种船只,应按航政部门的规定设臵航行标志,并应备有救生、消防及靠绑等设备,并加以保管。3、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派人值班。4、船上流动作业人员以及乘坐十人以下非机动小船的人员,应穿好救生衣。5、船只在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和信号灯具设备,并应根据船只所在位臵启动灯具信号(特别是航道上的船只);无电源
13、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及电池灯具。6、水上交通船只不得超员、超载和偏载;乘船人员应服从船员的指挥,不得在船头、船尾或船邦上站立或骑坐;船只停靠稳妥后,乘船人员方可上下。7、交通船只应按规定制定乘船安全规定并在船只明显处挂牌标明;交通船只应按规定备足救生设施。8、运料船只应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或偏载;装载的料具应符合安全规定,并捆牢绑好;船只到位并停稳拴牢和搭好跳板后,方可开始装卸物料。9、水上船只之间的空隙应铺脚手板或挂安全网,以防止人员落水;水上船只之间的固定人行通道必须按规定设臵安全防护,船只的空档处必须挂安全网,通道板上要设臵扶手栏杆。10、水上施工的场合应按规定备齐救生设施。水上
14、作业有也许落水人员应穿救生衣。11、水上平台应稳固,四周应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应为1.2m;防护栏杆应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臵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水上平台夜间应有警示灯。12、所有水上施工船只必须有人员不间断值班看守,以防发生不测事故。13、严禁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船员上岗和非驾驶人员私自操作船只。3.3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建立用电安全检查检测制度和安全技术挡案。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非电工不得安装、维修或拆除电气工程。3、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应在电源头开关处悬挂“有人工作,
15、不准送电”的警告牌。4、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臵,并应符合本地供电部门的规定。5、工地的变、配电设备应有完善的屏蔽装臵。安装在室外的变压器以及室内的变、配电装臵,均应设有遮栏、栅栏。配电站、所应有防雷及消防设施,户外围墙高度不宜低于2.5m,并应设有明显的警告牌。6、在水中桥墩上架设输电线路与安装配电间时,应与桥墩施工范围分开,否则应设有防护装臵,并严禁非电力工作人员入内。7、正常情况下,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配电盘等,均应做接零保护。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不得有接头。电路中的保险丝开关,必须符合用电标准规定。以手直接操作的开关,必须有完整的绝缘外壳。8、
16、施工时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按现行行业规范规定搭设防护设施并设臵警告标志;在架空线路一侧或上方搭设或拆除防护屏障等设施时,必须停电后作业,并设监护人员。9、施工现场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分派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10、施工用电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并经横担和绝缘子架设在专用电杆上;架空线敷设高度应满足规定,其中距离施工现场地面不小于4m;施工用电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设。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
17、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起重机作业时扒杆或吊物与架空线路应保证安全距离。11、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厚度为1.2-2.0mm)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质配电箱、开关箱及木质电器安装板。12、配电箱、开关箱装设在干燥、通风、无外来物体撞击的地方,其周边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严禁于地面上拖拉。13、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14、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电缆穿越建筑物
18、、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合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15、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合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合、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16、现场使用典钨灯照明应远离易燃物,典钨灯应安装在绝缘灯杆上,典钨灯罩应安全防人员触电。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库房内不准设臵移动式照明灯具。17、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2.5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米,室外不得低于3米,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单相回路的照
19、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18、在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等的场合,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合,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19、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3.4起重安装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起重安装作业前,应拟定工作环节、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2、使用新机具或采用新工艺时,必须通过技术鉴定,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在工作开始前进行交底。3、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涉及静载、动载实验,并对各种安全装臵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查,确认符合规定方可使用。试吊涉及静载重和动载重:静载重试吊的重量应为
20、标定重量的1.25倍,吊起重物0.10.3m高,停留10mim,对各部位进行检查;动载重试吊的重量为标定吊重的1.1倍,起到适当高度后,做扒杆转动或行车移动等动作,再检查吊机各部位是否良好,经确认合格签证后,方得使用。4、参与起重吊装作业人员,涉及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起吊指挥应由有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信号应宏亮、对的、清楚。如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长传递信号人员。5、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规定进行逐件检查验收。发现不合格的吊具,要予以更换。6、严禁起重机
21、超负荷起吊和使用吊机斜拉、斜吊重物。严禁使用吊机吊拔重量不明的隐蔽物品。7、起吊重物时,应明确重物的重心、重量,以对的选用吊具和拟定吊点位臵。两支点起吊时,两副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度。8、起吊重物转移时,应将重物提高到所有碰到物件高度的0.5m以上9、起重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作业结束后,对吊机要作止动防护。10、作业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重物起吊后离开。严禁吊机长时间悬吊重物。第四章各重要土建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1装吊工(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一般规定(1)应熟识和掌握装吊工(起重工、架子工)一般知识以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定,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有
22、有效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作。(2)应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按规定对的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水上作业应按规定穿救生衣。(3)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合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4)工作前应掌握和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完好方可使用。(5)检查施工生产场合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夜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6)应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用隔离防护措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7)在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规定司机违章起吊。(8)进行钢梁或钢结构拼装碰到螺栓孔错位
23、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2、起重作业(1)起吊物件前,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拟定。(2)拴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拟定拴挂吊具的位臵;用两支点或多支点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中间的夹角不宜大于60度。(3)拴挂吊具的位臵、方向应对的,使用的千斤绳、卡环和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4)吊具拴挂应牢固,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千斤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千斤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保护;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拴溜绳。(5)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臵,应经计算拟定,凡沿长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细
24、长物件的吊点栓挂位臵应按规定办理:A、单支点起吊时,吊点距在被吊杆件一端全杆长的0.3倍处:物件长度m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吊点位置m1.51.82.12.42.73.03.33.63.94.34.54.85.15.45.76.0B、双支点起吊时,吊点距在被吊杆件端部的距离为0.21乘杆件全长:物件长度m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吊点位置m1.11.41.51.71.92.12.32.52.72.93.23.43.63.94.04.2C、如选用单、双支点起吊,超过物件的强度和刚度的允许值或不能保证起吊安全时,应经技术人员计算拟定其起吊
25、支点数和吊点位臵。(6)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体提高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继续提高。(7)放臵物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臵平稳牢固,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翻伤人。(8)物件起吊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9)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信号,信号员应由四级以上的责任心强和生产经验丰富的桥梁装吊工(起重工)人员担任。在起吊前,信号员应与司机约定好指挥信号,作业时必须集中精力,信号应清楚、准确。(10)起重作业指挥信号应采用音响、旗语或手势信号并用进行指挥。(11)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指挥,严禁其别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除紧急情况外
26、,发现不良情况,必须通过信号指挥员解决。(12)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许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测情况,也严禁人员站在起吊物件上。(13)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严禁吊拔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14)起吊物件旋转或短距离使用吊机移动物件时,应将物件提高到距离所能碰到的障碍物0.5m以上为宜。(15)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钩、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如以两副吊钩起吊细长物件时,必须在技术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指导下进行。(16)当用两台以上吊机起吊同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具体的技术措施并交底,
27、起吊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派应明确,不得超过各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起吊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17)起重机在架空输电线附近进行作业时,其臂杆、吊具、钢丝绳、吊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相关的规定。如不能保证相关规定的距离,则必须停电或设臵好隔离措施后,方可工作。如在雨天工作时,离输电线路的距离还应适当加大。在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下进行起重作业时,应要点停电后,方可进行作业。输电电路电压1115204060110220水平距离(m)1.53.04.05.06.0垂直距离(m)1.01.52.04.06.03、工地搬运作业(1)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势要对的。两腿要摆
28、开,单人负重量最大不超过80公斤;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要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公斤。(2)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搬运沥青枕木或其他有毒物品时,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3)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扛,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4)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推行姿势应对的,速度不宜过快;在有坡道的地段推运时,严禁溜放。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宜在2米以上,在坡道上应距10米以上,人员不得在两车之间穿行。(5)采用轨道小平车运送料具时(指在工地内),平车上应装有制动装臵,时速一般不得超过5公里,平车间隔距离不得小
29、于20米,推车时应在车的两侧,严禁站在车的前端或坐在平车上,并严禁平车溜放。装车时应对正车的重心,不得偏载,并捆绑牢固。(6)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或重物时,所通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托板和滚杠应臵放妥当,拖拉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4、起重工具使用(1)根据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规定选用千斤顶,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并经试顶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2)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地面或建筑上。上、下接触面之间,应垫以木板或麻袋等防滑材料。(3)千斤顶的放臵,应对正被顶物件的重心位臵;当同时用两台以上的千斤顶进行作业时,不得超过
30、允许承载能力的80%,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物件重心相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倾斜。(4)千斤顶安臵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继续起顶。(5)千斤顶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高度。起顶过程中,要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长支承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出支承垫块,并严禁一次抽出多块。垫块每次加、抽不宜超过23cm,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6)千斤顶起落时,必须慢慢地进行;多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7)起顶又长又高的物件时,应在两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垫实和两侧支撑牢固后,而在另一端起落。严禁两端同时起落,以防顶翻物件而发生事故。(8)千斤顶工作
31、时,应有专人观看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忽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待查明因素、解决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9)卷扬机安装应牢固、平稳、方向对的、并符合设计规定。如底部用螺栓或电焊连接时,螺栓应上足拧紧,电焊质量应良好;采用地垅等方式固定卷扬机时,地垅受的拉力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并捆扎牢固,方向顺直。(10)卷扬机安好后,要经试运转,确认捆扎牢固,机件、刹车、电器安装良好,且符合安全规定,运转正常,方可使用。如该机工作时间较长时,应搭好防雨棚。(11)用手摇卷扬机起重时,每个操作者站立的位臵应适当,握紧摇把协同动作,用力一致。起吊物件发现异常时,应先打好梢,后解决,并取下摇把,防止摇把
32、回转打伤人。(12)用电动卷扬机起重时,应指定司机和信号员(指起重工操作的卷扬机),并经操作技术和安全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和信号员。(13)卷扬机的钢丝绳打梢时,宜使用链条或钢丝绳,应按规定打好扣或上紧夹头,打梢人员必须站在钢丝绳剩余段的外边,距卷筒一米以上为宜。(14)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依次靠紧排列齐整,不得直接用手引导排列;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严禁人员在绳傍停留或跨越正在工作的钢丝绳。(15)起重使用的滑车、吊钩、卡环等工具应根据起重量选用,无重量标志的工具应经计算或实验拟定,并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保险系数。(16)选用起重用的钢丝绳应
33、经计算拟定,并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17) 钢丝绳使用损坏或达成规定的报废标准时,应予以更换。(18)钢丝绳严禁与带电的金属(涉及电线、电焊钳)相碰,以防烧断。(19)起重作业结束后要清理现场,起重机械要作好止动防护,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4.2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脚手架材料(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严禁使用。(3)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严禁使用。(4
34、)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5)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不得小于9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6)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臵,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7)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
35、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8)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9)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篾。2、外脚手架(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2)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
36、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米。(3)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75米。(4)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5)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6)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
37、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7)18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8)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假如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9)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10)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
38、距不大于20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11)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12)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13)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14)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3、里脚
39、手架(1)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2)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高的安全网。(3)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4、其它脚手架(1)金属挂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
40、米。预埋的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少于24厘米,60厘米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的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少于75厘米。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2)吊栏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挂吊栏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3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每个吊栏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高后要将保险绳与吊栏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它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3)用手扳葫芦升降的吊栏,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向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
41、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向杆渐渐降落。(4)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抱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高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5)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毫米。(6)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7)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
42、固定缆风绳设臵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要单独牢固地拴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严禁栓在树木、电杆等物体上。(8)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5、脚手架拆除(1)拆除脚手架,周边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3)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严禁往下投扔。4.3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一般规定(1)应熟悉和
43、掌握木工一般知识、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规定。(2)应根据作业项目,按规定对的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护目镜等。(3)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合的环境、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场地是否整洁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4)检查使用的机械、工具设备是否良好,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5)检查施工生产作业场合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夜间作业场合是否有足够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2、车间木工作业(1)使用木工机械时,应了解其机械的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2)木料加工前,检查木料中有无石子、铁钉、扒钉头等,确认拔除干净后,方可进行加工,以防打坏锯片飞出伤人。(3
44、)操作人员应扎紧袖口,衣着利落,进行木材加工时,不应戴手套。(4)木工机械启动后,身体不得靠近传动部分,也不得跨越传递料具;严禁在运营中量测尺寸、清除木屑等,必须停车后,方可进行。(5)使用圆盘机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锯片安装应垂直于轴的中心线,且锯齿的方向和锯轴运动方向必须一致。电锯操作人员应戴防护镜,圆锯上方必须装设保险档和滴水设备,防止碎木伤害人的眼睛。装卸锯片应用双手掌牢,上锯片螺栓应一次紧固,盘压与锯片必须配合适当。锯片必须平整,锯齿要锋利,有适合的锯路,不应有连续缺齿。锯片裂口长度不得超过20mm。应待锯片运转正常后再进锯加工,锯料接近两端时,进锯的速度要放慢,上锯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小于30cm。所锯木料厚度不得大于锯盘半径。过小木块严禁上锯加工。操作时,任何人均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的切线方向,必须等料推出工作台后,下手才许接料,接料后不得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成品或边料不得乱扔,应堆码整齐或运出。材料锯至末端时,要用木棒推送,截断木料要用推板推动,锯短料要用推棍,不得直接用手推。进锯速度不宜过快,用力不宜过猛,接料必须用刨钩。长度局限性50cm短料,严禁上锯。锯料加工如遇锯线走偏,不得猛力推动或拉住,应立即切断电源,停车调整后再锯,以防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