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 县 忠 顺 二 手 车 行 旧机动车买卖合同甲方(卖车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买车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方自愿将 旧机动车一辆 年 月 日经车管部门登记注册,牌照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使用,本着诚实、公平公正,双方自愿的原则,现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转让该车价款:大写 ,小写 元。二、该车交车前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如法院冻结、银行抵押车辆)、交通事故、违章、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负,交车后的一切经济纠纷、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三、该车过户费用由 方负责,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过户的一切手续。四、交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五、其他约定: 六、由于所交易车辆属于二手车,车况必须当面验清,旧车无质保。七、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法院起诉解决。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双方都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赔偿另一方损失 元,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九、今收到 购车款,车牌号为: ,收款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