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_乌鲁木齐市林业局(园林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
工程内容:严格按照技术标工程内容填写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乌发改函〔2009〕130号__
资金来源:政府贷款资金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包工包料__。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2012年5月28日___竣工日期:_2012年7月30日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65_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合格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按中标金额填写 (人民币)¥: 元。
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2年5月28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乌鲁木齐市林业局(园林管理局)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乌鲁木齐市林业局 承包人:(公章)
(园林管理局 )
住 所: 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0991-5831527 电 话:
传 真:0991-5831527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830000 邮 政 编 码: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1)招标文件、补疑及答疑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 )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无其他_____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建筑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规及自治区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等。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现行颁布的各项条款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喷灌工程技术规程》《乌鲁木齐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等技术标准和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 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发包人只提供一套施工图;承包人可按需向设计单位购买图纸,发包人不再额外提供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______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总监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对工程全过程监督,包括质量、进度、工程投资、安全等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设计变更及大的清单外工程量认证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 _____ 职务:_班长___职权:__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作,协调施工中重点、难点问题,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监督控制管理,负责现场工程量的认证等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___无___
7.项目经理
姓名: 按实际派驻项目经理填写_____职务:_____ _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已具备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发包人不提供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已完成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已完成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进场前3日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由承包方承担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无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本工程不容许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图及工程配套设计_________________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每月20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下月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及当月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报表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由承包人承担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办公和生活房屋及材料堆放场地,发包人可协调部分场地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由承包人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执行通用条款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损坏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执行通用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执行通用条款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计划(_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等资料一式三份。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接到承包人递交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3日内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按通用条款10.2条款执行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按通用条款13条执行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以获得经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验收合格的验收记录为准,同时执行通用条款。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无
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条款第20.1、20.2、21.1条、22.1条款执行,并严格按照补充条款相关规定执行;一切施工安全施工事故均由承包单位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__固定单价合同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①该合同为苗木主材限价合同,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苗木主材价格风险,发包人只对苗木主材价格大于50%的情况进行苗木主材价格调整,其余主要材料价格风险一律由承包方承担;
_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承担此类风险,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③对于承包人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自身实际合理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_工程措施项目费按照招标文件及经济标总价包干,结算时,不予调整。
_②_除本合同31款、第23.2条款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不因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市场因素价格变化而作任何变动。
③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工程清单中的综合单价除合同约定外,一律不予调整,材料价差不予调整;发包人确定的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予以调整,计算规则不变,以招标文件和清单计价规范执行。本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的报价为包干费用,该费用结算不做调整。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变更工程量项目与清单相同或类似,单价按工程清单的单价进行结算,变更工程量项目与清单项目不一致时,以现行市政、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调价文件计算后下浮15%,取费按工程类别计取,变更部分不再另外计取措施项目费。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无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按招标文件及相宜专用条款执行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按通用条款第25.1条,第25.2条,_第25.3条款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1)进度款申请单一式八份,其内容执行通用条款第26.1款,第26.2款。
(2)每日20日前,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该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清单答疑确定的工程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承包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本地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为依据进行计算,按期提交计量报告,经工程师计量确认后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计算按月支付金额。
(3)当累计付款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发包人对工程结算价审核确认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经审计单位审核后付至竣工结算价的95%,预留工程竣工结算价5%为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验收合格、移交后一次性付清。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__________无此项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______无此项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无此项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无此项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无此项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无此项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无此项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采购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参数、标准执行,必须向发包人及监理部门提供经检测部门按规定检测的合格检验报告,并经发包人及监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苗木主材进场必须符“一签两证”,必须进行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四方验收会签。
八、工程变更
按照通用条款第31.1、第31.6条款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工程验收前3天提供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一式八份__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按通用条款执行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无此项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方不能以发包方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等原由,而停工或不按照发包方要求进行工程施工,也不能因此而拖欠工人工资,若发生以上情况,承包方承诺将在三年内不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招投标活动,并接受发包方提出的任何处罚,同时接受发包方扣除本工程全部履约保证金的处罚。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工程为政府贷款项目,发包人将根据政府资金拨付情况及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若政府贷款资金不到位造成工程结算价款不能按期支付,发包人不承担拖欠的工程价款利息,并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无___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罚款10000元。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经济及违约责任,并按结算价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按通用条款第35.2、第35.3条款执行__
37.争议
3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2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发包人不允许分包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无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按通用条款39条执行_____________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_因该项目位于河滩快速路两侧及道路内分割绿带,施工安全隐患极大,为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合同价款的10%的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在签定合同后5日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即 元,作为履约担保;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承包方。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正本2份,副本8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补充条款
47.1承包人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资料员必须是本单位自有人员,不容许临时挂靠人员参与本项目建设。
47.2项目负责人的姓名、等级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一致,且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若更换项目负责人,将以资质业绩以及信誉不得低于此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替换,并报业主审查,经审查通过,向业主交伍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后,方可更换; 若更换其它管理人员,将以资质、业绩、信誉不低于此管理人员的人员替换,并报业主审查,经审查通过,向业主交贰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后,方可更换。项目负责人要求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小于总日历工期的90%,而且必须参加各种工程例会;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时间小于总日历工期90%的,每少一天罚款1000元,一次不参加工程例会的每次罚款1000元。
47.3因该工程位于河滩快速路,车辆多、车速快,现场情况复杂,施工安全隐患极大,因此承包方应切实抓好本项目安全施工工作,确保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并应提前做好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保险办理工作;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发包方将扣除承包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7.4承包方不能以发包方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等原由,而停工或不按照发包方要求进行工程施工,也不能因此而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工人上访;若发生以上情况,承包方承诺将在三年内不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招投标活动,并接受发包方提出的任何处罚,同时接受发包方扣除本工程全部履约保证金的处罚。_
47.5因该工程为我市2012年重点园林建设项目,并为亚欧博览会的主要景观通道,按照市林业(园林)局绿化工程建设奖惩办法进行考评奖惩,实行末位考评处罚,所有奖惩资金从承包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中按照考评结果进行奖罚。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 称
建 设
规 模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
构
层
数
跨
度
(米)
设备安装
内 容
工程
造价
(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
号
材料设备
品 种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质量
等级
供 应
时 间
送 达
地 点
备注
- 13 -
附件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乌鲁木齐市林业局(园林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新疆通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标、四标)、乌鲁木齐市新城园林有限公司(一标、三标)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乌市河滩路(燕南立交桥—珠江路立交桥段)绿化与灌溉管网改造工程(第一至四标段)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承包人承担竣工图涉及的全部工程范围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3. 供热及供冷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及供期;
4. 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5.其他约定:
_____绿化种植及喷灌工程保修期限为贰年;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⒈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维修。
⒉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工程结算价款的10%,实际金额按照工程竣工审计结算报告计算 (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零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第六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10%,发包方在工程结算付款时扣除,待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工程整体移交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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