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汽车衡型式评价重要及关键零部件确认申请书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开展汽车衡生产企业计量专题监督检查告知》(沪质技监量〔〕207号)有关规定,我单位申请对下列计量器具重要及关键零部件进行确认:
序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精确度
联络人:
联络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1(合用于静态整车计量)
电子汽车衡重要及关键零部件清单
申请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 规格:
阐明:1.系列产品中每种型号规格都需提供清单 2.申请序号同申请书 3.每页都须盖章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精确度、品牌
制造厂商
名称
制造厂商
地址
采购渠道
供应商资质
备注
1
称重传感器①
2
称重显示控制器①
2.1
放大器
2.2
模拟电路
2.3
精密电阻
2.4
模拟开关(芯片)
2.5
CPU芯片
2.6
显示屏
备注:①称重传感器和称重显示控制器:须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并在“供应商资质”一栏填写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编号。对于同一系列不一样规格产品,应在其主关零部件备注中注明。
附件2.1(合用于静态整车计量)
电子汽车衡重要及关键零部件清单
申请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 规格:
阐明:1.系列产品中每种型号规格都需提供清单 2.申请序号同申请书 3.每页都须盖章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精确度、品牌
制造厂商
名称
制造厂商
地址
采购渠道
供应商资质
备注
2.7
直流电池
2.8
电源变压器
2.9
穿心电容
2.10
打印头
2.11
磁环
2.12
磁环
2.13
滤波器
2.14
铅封(电子印封)②
3
秤台③
备注:②铅封(电子印封):检定合格后须在铅封位置用钳印再次铅封,在不破坏铅封状况下不能对内设参数进行任意调整。如标定、放大倍数等。
如若采用电子印封装置,应符合JJG 907-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第6.7.2条规定。
③秤台:构造应合理,严格按图样和工艺生产,以保证在使用周期内保持其计量性能。
动态汽车衡重要和关键零部件清单
附件2.2(合用于动态整车计量)
申请序号: 产品名称:动态汽车衡 型号 : 规格:
阐明:1.系列产品中每种型号规格都需提供清单 2.申请序号同申请书 3.每页都须盖章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精确度、品牌
制造厂商
名称
制造厂商
地址
采购渠道
供应商资质
备注
1
称重传感器①
2
A/D控制器①
2.1
A/D转换器
2.2
放大器
3
数据采集器
4
工控机
5
传感器接线盒
6
直流电池
备注:①称重传感器和称重显示控制器:须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并在“供应商资质”一栏填写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编号。对于同一系列不一样规格产品,应在其主关零部件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2.2(合用于动态整车计量)
动态汽车衡重要和关键零部件清单
申请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 规格:
阐明:1.系列产品中每种型号规格都需提供清单 2.申请序号同申请书 3.每页都须盖章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精确度、品牌
制造厂商
名称
制造厂商
地址
采购渠道
供应商资质
7
电源变压器
8
打印机
9
滤波器
10
铅封(电子印封)②
11
秤台③
备注:②铅封(电子印封):检定合格后须在铅封位置用钳印再次铅封,在不破坏铅封状况下不能对内设参数进行任意调整。如标定、放大倍数等。
如若采用电子印封装置,应符合JJG 907-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第6.7.2条规定。
③秤台:构造应合理,严格按图样和工艺生产,以保证在使用周期内保持其计量性能。附件2.3(合用于动态轴重计量)
动态轴重(汽车)衡重要及关键零部件清单
申请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 规格:
阐明:1.系列产品中每种型号规格都需提供清单 2.申请序号同申请书 3.每页都须盖章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精确度、品牌
制造厂商
名称
制造厂商
地址
采购渠道
供应商资质
备注
1
称重传感器①
2
称重显示控制器①
2.1
嵌入式中央处理
2.2
可编程控制器
2.3
A/D控制器
2.4
放大器
2.5
模拟电路
2.6
模拟控制器
备注:①称重传感器和称重显示控制器:须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并在“供应商资质”一栏填写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编号。对于同一系列不一样规格产品,应在其主关零部件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2.3(合用于动态轴重计量)
动态轴重(汽车)衡重要及关键零部件清单
申请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 规格:
阐明:1.系列产品中每种型号规格都需提供清单 2.申请序号同申请书 3.每页都须盖章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精确度、品牌
制造厂商
名称
制造厂商
地址
采购渠道
供应商资质
备注
2.7
精密电阻
2.8
模拟开关(芯片)
2.9
CPU芯片
2.10
显示屏
2.11
轮宽传感器
2.12
轮宽控制器
2.13
称重传感器接线板
2.14
设备电源
2.15
电源变压器
2.16
滤波器
附件 2.3(合用于动态轴重计量)
动态轴重(汽车)衡重要及关键零部件清单
申请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 规格:
阐明:1.系列产品中每种型号规格都需提供清单 2.申请序号同申请书 3.每页都须盖章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精确度、品牌
制造厂商
名称
制造厂商
地址
采购渠道
供应商资质
备注
2.17
直流电池
2.18
磁环
2.19
轮压信号测试装置
2.20
节过信号测试装置(光幕)
2.21
铅封(电子印封)②
3
秤台③
备注:②铅封(电子印封):检定合格后须在铅封位置用钳印再次铅封,在不破坏铅封状况下不能对内设参数进行任意调整。如标定、放大倍数等。
如若采用电子印封装置,应符合JJG 907-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第6.7.2条规定。
③秤台:构造应合理,严格按图样和工艺生产,以保证在使用周期内保持其计量性能。
重要构造描述(重要包括秤体构造、显示方式、铅封位置、重要功能等):
单位盖章:
样机照片(15X10cm)
(注:能清晰显示正面、铭牌和所加盖铅封)
计量器具名称: (汽车衡全景照片)
加盖公章
贴照片处
序号: 零部件名称: 型号:
规格:
计量器具名称: (汽车衡铭牌照片)
加盖公章
贴照片处
序号: 零部件名称: 型号:
规格:
样机照片(15X10cm)
(注:能清晰显示正面、铭牌和所加盖铅封)
序号: 计量器具名称: (铅封照片)
加盖公章
贴照片处
序号: 零部件名称: 型号:
规格:
重要及关键零部件、重要构造照片(15X10cm)
(注:能清晰辨别零部件上标识正面照,所摄主体应占整个画面2/3以上,序号同清单序号,每张照片须加盖骑缝章,页面不够请另附页)
序号: 零部件名称: 型号 规格:
加盖公章
贴照片处
序号: 零部件名称: 型号:
规格:
附件3
承 诺 书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开展汽车衡生产企业计量专题监督检查告知》(沪质技监量〔〕257号)规定,我单位下列计量器具重要及关键零部件照片及清单已经确认。现承诺所递交重要及关键零部件有关资料与型式评价时合格样机相符,我单位在批量生产过程中产品同确认过资料保持一致,不私自改动已经同意型式。在不破坏产品铅封状况下不能对内设参数进行任意调整,如标定、放大倍数等。对因私自改动计量器具型式而未经质量技监部门同意所引起一切后果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精确度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叁份,市质量技监局、技术机构和企业各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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