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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协议书.8.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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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协 议 书 目 录 第一部分 1 第一条 工程概况 3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3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3 第四条 合同工期 4 第五条 合同价款 5 第六条 计价方式 5 第七条 工程量计算规则 5 第八条 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差的调整 5 第九条 指定分包和独立承包配合管理费 6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7 第十一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8 第十二条 权利义务 8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8 珠海明星大厦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珠海经济特区明星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注册地址:珠海情侣北路11号 每一间花园11栋403室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人主办人: 法定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将“珠海明星大厦”工程交由乙方进行建筑安装总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珠海明星大厦工程由珠海经济特区明星大厦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外神前村;双塔37层/2,层高120米;总建筑面积 49583平方米,其中地下8862㎡,地上40721㎡。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以“总价包干” 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税费、包风险(除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可调价款外)、包验收等承包方式承接本工程。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包括: 1、 土建工程 土方工程(负二层土方挖运、土方回填等)、基坑支护、基础工程(含地下室,不含桩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砌体工程、楼地面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二次精装修、公共部位装修、样板房及售楼部精装修)、外立面装修(指定分包、独立分包的工程除外)、屋面工程等。 2、 电气工程 除室外供电线路、变配电系统、备用及不间断电源系统外的其他工程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乙方承包范围包括低压柜之后(不含低压柜)至室内的管、线、设备及公共部分插座、开关、灯具等制安及调试工作。 3、 弱电工程 乙方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弱电工程的全部管道、底盒预留及预埋工作,其中非常规设备预埋底盒则由甲方提供。 4、 通风(空调)工程 本合同图纸中标明的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的供应、安装、调试由甲方指定分包。乙方负责实施并完成设备基础(如果有)、预埋件、预埋管(包括地脚螺栓,如果有)、预留洞、补洞、开洞、堵洞等工作。 5、 室内给排水工程 5.1给水、排水系统 乙方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建筑物内全部给水系统、雨水系统、污水系统、废水系统等的全部设备(含控制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及调试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的工作。给水系统室内外界限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后为界;室内外排水界限以出户到小区第一排水检查井(或隔油池、降温池)为界,含检查井(或隔油池、降温池)本体的砌筑。 乙方应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设备基础(如果有)、预埋件、预埋管(包括地脚螺栓,如果有)、预埋套管、预留洞、补洞、开洞、堵洞、塞缝以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对本部分指定分包人和指定供应商的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 5.2消防水工程 5.2.1消防水工程由甲方指定分包,本合同图纸中标明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消防栓系统(含灭火器)、气体消防、自动灭火系统中的设备、管道、阀门、室外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水箱的供应、安装、调试和通过当地消防局及其它相关部门验收的工作。 5.2.2乙方应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消防设备基础(如果有)、预埋件、预埋管(包括地脚螺栓,如果有)、预埋套管、预留洞、补洞、开洞、堵洞、塞缝以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对本部分指定分包人和指定供应商的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 6、 消防电气系统 乙方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消防系统管道埋设、线敷设等工作,指定分包单位完成报警设备、联动系统和消防广播等全部设备制安、调试及验收等工作,以及消防系统的二次深化设计工作。 7、 大型设备安装 大型设备(如电梯、擦窗机、冷水机组、冷却塔、发电机组)则由甲方另行采购和发包,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配合和管理工作。 上述条款中未明确的事项,按合同条款第四部分“A1.关于工程承包范围的详细说明”、“A2.指定分包工程”、“A3.独立分包工程”条款约定。 第四条 合同工期 1、 本工程的总工期为 655日历天;开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 2、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以甲方、监理、设计确认的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开工日期按第二部分合同条款21条约定为准。各节点工期、区段工期按第四部分“B2.工期及进度要求”条款与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3、 若甲方有必要调整该节点工期、区段工期时,乙方须全力配合,所需费用已综合在合同价款中。 4、 除了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31条款约定外,一切其它可能令乙方在时间上受损失之成因如星期日、公众假日、雨水、停水、停电、材料定货、与指定分包单位及独立分包单位之间的配合时间等,皆已包括在上述工期内。 第五条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总额:¥ 元,总价包干、单价固定。 大写:(人民币) 合同价款总额不包括如下费用,以下费用须待结算时再另行计算: 1. 协议书第八条款约定的主材调差费用; 2. 指定分包工程、独立分包工程的所有暂估价的暂定金额; 3. 合同文件第52条约定的其中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总包配合管理费用; 4. 合同文件第28条约定的工程暂停补偿费用; 5. 合同文件第45条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变更的计价及变更影响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条款中未明确的事项,按协议书第八条款及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28、41、45及52条款约定。 第六条 计价方式 本工程为总价包干合同,合同预算内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均为包干单价。但当发生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时,变更签证费用另计。当变更项目在原合同预算内有单价时,单价按原合同预算执行,无则: 1.合同中只有类似工程情况的综合单价,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 计生 2.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 参照2006年广东省相关工程专业定额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及相关文件;按 珠海 地区 一二 类别取费,利润和措施费按相应费率计取,有上下限标准的项目按其上下限中间值计算;人工、机械价格按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开工时前一期信息价文件计算(以建设单位开工令为准),有上下限标准的项目按其上下限中间值计算。取费计算完成后下浮 138 %作为变更单价。 第七条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清单工程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所描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 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没有适用的或能合理分解出或推断出的相应计算规则,则执行按图纸标示的理论净量进行抽料计算相应工程量的原则。 (3) 属于清单工程项目下各工序工程量则按签订合同时工程所在地现行定额文件计算。涉及工程量计算的基槽挖填及隐蔽验收的工序及大型机械设备进场,除经各方现场签字盖章确认外,还需按第43.9.3(a)条约定的人员签字确认盖章后方为有效。 第八条 主材价差的调整 两大主材(钢筋、商品砼),以《珠海工程造价信息》2010年第5月价格为基础,计算施工期间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与其对比,增减超过5%时调整价差。钢材、商品砼计算时取主体工程施工工期,即开工~封顶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时,材料差价=使用工程量×(实际使用阶段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的平均值-投标期2010年05月苏州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1.05);材料价格下跌时,材料差价=使用工程量×(投标期2010年05月珠海苏州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95%-实际使用阶段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的平均值)。以上各使用量等于合同清单量与设计变更量之和。 1、 2、 “A”类材料设备(详见合同文件第四部分A4条款)按“[甲方确认的当期价格(含采保费3%) –合同下册《总包施工图预算》中的合同预算材料价格(含采保费3%)]×定额含量”方式调整价差。 3、 合同下册《总包施工图预算》标注为暂定价的材料设备,按合同文件第41.6条款约定。 以上条款所约定的调差款项仅另计取工程税金,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第九条 指定分包和独立承包时乙方应得的总包配合管理费 乙方在合同文件中给出的各独立承包和指定分包工程项目的基础上考虑自身作为总承包人的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以及本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总包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乙方可以从甲方获得一定的总包配合管理费 1、独立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内容,其总包配合管理费按 元/㎡计费,乙方配合完成报建、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工作。(乙方总价包干的合同价款金额将包含此配合管理费用) 序号 独立分包工程名称 计量单位(元) 暂估金额 配合费计取 1 地质勘察工程 总计按建筑面积 元/㎡计取 2 防治白蚁工程 3 燃气工程 4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5 室外市政供水管网井室接驳工程 6 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 7 高低压变配电工程 8 柴油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工程 9 环保工程:发电机房排烟、除尘及隔声等 10 冷却塔供货及安装 11 弱电智能抄表及停车场等系统 12 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系统供货安装 13 景观照明、泛光照明 14 多层停车库安装 15 室外康体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 16 信报箱供货安装 17 室外广告 18 小计 2、指定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内容,其总包配合管理费的总包配合管理费按下表计取,并不参与下浮。 序号 独立分包工程名称 计量单位(元) 暂估金额 配合费计取 19 消防水、电工程 均按3% 计取配合费 20 防火防盗门工程 21 空调通风防排烟 22 铝合金幕墙、门窗工程 23 铁艺栏杆、不锈钢护栏 24 大型外墙干挂石材 25 样板房及售楼部精装修 26 公共部位精装修 27 室内二次精装修工程 28 防水工程 29 烟道安装 30 外墙涂料施工 小计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 按照《合同条款》第43条款的约定,甲方向乙方发出《中期付款验收表》后,在下月2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该部分工程量造价的9085%,作为工程进度款,甲方每次支付进度款时均预留该期工程进度款的 15%作为工人工资发放保证金,待乙方提供工人工资已发放证明文件后,甲方于下一期工程款支付时返还给乙方; 2、 单位工程竣工,办理验收结算手续后,甲方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895%;余款按合同文件第二部分附录I“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3、 甲乙双方每月共同从本协议第十一条款约定的专用帐户中向“A”类材料(详见合同文件第四部分A4条款)供应商支付至已确认进场材料设备价款的9585%;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全额支付。 4、 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甲方向乙方各成员直接支付各自的工程款。 5、 如遇假期或乙方的原因延误,付款日相应顺延。 上述条款中未明确的事项,按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43条约定。 第十一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协议书 (2) 合同条款 (3) 廉洁协议 (4) 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5) 合同图纸 (6) 合同下册《总包施工图预算》 (7) 其他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信函、备忘录、纪要、书面往来等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应被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时,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按上述所排列的顺序,排列在前的文件效力高于排列在后的文件;上述中没有列明的文件,签署时间在后的效力高于签署时间在前的效力;所有合同文件中,本协议书具有最高效力。 第十二条 权利义务 1、 乙方特此向甲方保证,乙方将在本工程的各方面、各个阶段都遵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完工交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 甲方将的施工图纸全部提供给乙方后,乙方于60天内完成“合同下册经甲方接受的施工图预算书”确认工作,由此造成工程款支付及工程进度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 由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乙方须确保该图纸已通过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 4、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乙方各成员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工程所在地区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5、 甲方在乙方弱电工程非常规设备底盒(由甲方负责提供)的安装、埋设施工过程中有义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8、乙方收到施工图纸后,双方确认每月工程进度节点;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达到进度节点要求,甲方有权相应延期该节点进度款的审核、支付,直至完成该节点后的相应月进度款中审核、支付。如因建筑、结构施工图分期提供,双方首先确认自工程开工至结构封顶前的每月工程节点。 9、甲方在履约过程中对乙方所做出的任何认可或批准,均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的安全、质量、进度、保修等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文件的修订或变更,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修订或变更文件上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2、本合同正本6份,双方各执3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本页为双方签署栏) 9 发包人(甲方):(公章) 珠海经济特区 明星大厦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承包人 (乙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签约时间:2010年 4 月 日 签约地点:珠海香洲区外神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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