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市保诚置业E、F栋远大家用中央空调工程供 货 安 装 合 同项目名称:南京市保诚置业E、F栋远大家用中央空调工程 甲方名称:江苏重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江苏恒远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南京市雨花区枫林东路102号 签订日期: 甲方:江苏重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江苏恒远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 南京市雨花区东林路113号美城大厦中心E座 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公平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提供空调设备、包安装及售后服务等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
2、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京市保诚置业E、F栋远大家用中央空调工程 项目地点:南京市雨花区南京大道枫林东路102号 保诚置业楼盘分为E、F栋,其中E栋有2个户型共52户,F栋有A,B,C,D四个户型,数量分别为24,23,23,24户。E栋样板房为4户;F栋样板房为A,B,C,D户型各一户。所有户型都由乙方负责配送安装远大家用中央空调,其中E栋配送安装的远大空调为”CSN住宅用N系列中央空调”;F栋配送安装的远大空调为”远大超广系统智能化家用中央空调”。安装的中央空调产品标准按远大空调 CSN住宅用N系列、远大超广系统智能化家用中央空调产品介绍说明书,该产品介绍说明书为本合
3、同附件。二、合同价格包括范围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不含税):¥元(大写:元)。其中样板房的合同价为¥元(大写:元);非样板房的合同价为¥元(大写:元)。价格和材料清单详见合同附件;2. 本合同价格为包干价,是包括所有空调货物及随机附件、安装辅料、安装调试、质保期保障等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安装所需结构支架、各种管道、封口泥、电线等等物品,及设计、采购、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费),和施工现场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含对甲方人员使用、保养设备的培训)、质保期保障及维修保养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3. 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材料必须是全新的、未经拆包装的设备;4. 本项目空调控制器的数量和价格经甲
4、乙双方协商并达成共识(具体见报价文件),且控制器的形式为:样板房的空调控制器为线控器和遥控器;非样板房的空调控制器为遥控。5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图纸、现场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书面签证确认支付。三、交货方式与工期要求1. 乙方负责将空调设备运输至甲方指定的项目工程地点;2. 交货时间:室内外机交货时间按照现场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空调室内机安装前,甲方提前七天通知乙方进场安装。乙方进场安装日,乙方安排150名有相应安装资格和上岗证书的安装工人进场安装。从乙方进场日起计,四天内完成E栋和F栋各十个楼层房间室内管线和室内机的安装。室外机安装,甲方提前七天通知,乙方按甲方通知时间入场安装,按甲方通知时间完
5、成(室外机安装时间不大于10 天)。乙方须在2015年 2 月 15 日前全部完成整机安装、调试和甲方验收前的空调系统质量和安装自检工作,并在自检全部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具体工程进度见双方盖章确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乙方有义务负责配合甲方在交楼时交付给小业主,并满足小业主合理的要求。 从 室内外机进场安装到移交小业主前,期间货物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3. 货物到达项目施工地点后,由甲、乙方双方共同开箱确认货物,双方确认后签署货物到达确认单和开箱记录。但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甲方前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在甲方不在场或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打开产品的包装箱,无确认单和开箱记录,乙方不得
6、进行后续施工。如甲方无故拒绝在货物到达确认单和开箱记录上签字,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甲方承担;4. 隐蔽工程工期为乙方设备到货后 15 天内(安装工期必须按甲方要求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调试工期为3天,其他时间双方协商确定。5. 经双方盖章确认的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报价资料:A、保诚置业E、F栋空调工程报价总说明;B、保诚置业E栋样板房空调工程报价表(注A、B单元报价一样);C、保诚置业E栋非样板房空调工程报价表(注A、B单元报价一样);D、保诚置业F栋A户型样板房空调工程报价表、保诚置业F栋B户型样板房空调工程报价表、保诚置业F栋C户型样板房空调工程报价表、保诚置业F栋D户型样
7、板房空调工程报价表;E 、保诚置业F栋A户型非样板房空调工程报价表、保诚置业F栋B户型非样板房空调工程报价表保诚置业F栋C户型非样板房空调工程报价表、保诚置业F栋D户型非样板房空调工程报价表。(2)、保诚置业空调控制器按甲方要求报价说明。(3)、保诚置业E栋2-27层空调施工进度计划、保诚置业F栋9-10/25-29层空调施工进度计划、保诚置业F栋6-9/11-24层空调施工进度计划。(4)、保诚置业远大家用中央空调移交清单。(5)、E、F空调平面图(6)、远大空调 CSN住宅用N系列、远大超广系统智能化家用中央空调产品介绍说明书。四、工程竣工验收 1、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三天内,(
8、最迟在最后工期届满日前)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日起60天内验收。验收发现有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问题,乙方须立即整改,对有质量问题产品,乙方无条件立即更换,对安装质量问题须立即整改。乙方整改合格再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后60天内无任何理由仍未进行验收,此工程验收期限届满日视作已验收合格;如工程完工未进行验收甲方已投入使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此工程视为已验收合格。以上两种情况质保期都以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的60天期间届满日开始计算。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视为工程验收合格:1)样板房开放期间需使用空调设备;2)空调设备在调试期间;3)乙方违
9、约逾期不向甲方申报验收,而甲方需要使用空调设备;4)空调设备验收不合格,乙方拒不更换或维修而甲方另聘第三人更换或修复。 五、工程质量1本工程质量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和满足经双方盖章确认的远大空调 CSN住宅用N系列、远大超广系统智能化家用中央空调产品介绍所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同型号产品之规格、材料、工艺、质量、技术性能、参数、标准、制冷容量、的、功能等供货安装,提供售后服务。且不低于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专项技术规范要求。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安装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3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
10、空调设备及附件、构配件、半成品等等物品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后方可用于工程;如进场材料需测试、检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如检测出不合格产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3)乙方在安装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和现场监理,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监理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生产厂家专家组及相关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理及甲方确认备案后方可实施。六、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 甲方指定 (联系电话: )作为与乙方沟通的联系人,负责日常的事务沟通,有关书面文件须以甲方盖章为准;2.
11、 如果甲方需要更换现场代表,需要书面通知乙方;3. 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实施本工程提供必要的便利及施工条件,包括存放空调设备的必要场所,提供层间用电电源点(电源接驳由乙方负责),并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施工、生活便利条件等;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4. 满足空调安装的室内、外条件等;5. 提供施工期间的所有施工及调试用水水源、用电电源;水电费由乙方支付给甲方。6. 提供室外机基础及空调室外机供电电源,并把电线敷设到距离空调主机1米范围内并须留足够长度满足乙方接线。主机的电源线、桥架等辅料由甲方安装完成,乙方负责电源线的驳接并需确认电源线的相序;7. 提供空调室内机供电电源,并把电
12、线敷设到空调接线位置并预留1米,乙方负责接线安装;8. 负责乙方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9. 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及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工作,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工作;10. 验收后,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责任:1. 乙方指定 (联系电话: )工程师负责现场施工管理事宜,所有施工管理文件有乙方工程师签字,均视为代表乙方,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2. 如果乙方需要更换现场工程师,需要书面通知甲方;3. 乙方保证就本工程所提供给甲方的空调设备及随机附件、元器件等等均全部为远大品牌原配置、未使用的全新未开包装的货物,其质量性能、技术参
13、数符合远大品牌生产厂家同型号产品质量标准,并不低于行业同档次产品相关标准及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要求;4. 按合同约定提供与本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质量性能、规格、型号、功能、技术参数、品质一致的空调设备,按合同约定及时安装调试,及时申报验收,保证安装质量,提供维修保养及所需相应辅材。5. 在合同约定的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所有设计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6. 负责空调设备和所有材料及在隐蔽工程的材料(空调室内机、室外机安装到位,冷媒管路安装完毕并进行打压实验、排水管路安装完毕并进行排水实验、信号线安装等)在甲乙
14、双方验收后交付甲方前的保管工作;7. 乙方必须组织甲方进行冷媒管打压试验、凝结水管排水试验、风管透光试验、隐蔽工程综合验收等分项验收,分项验收后甲方需进行书面确认,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作业;8. 乙方按照国家设备安装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9. 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及监理验收;10. 派出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并负责乙方施工现场和乙方人员施工技术质量、施工进度监督和安全施工监督及管理。接受甲方对乙方安装进度、安装质量的监督。乙方进场安装前提前10天,将乙方安装现场总负责人、总工程师、其他管理人员名单(不少于20名);以及安装工人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
15、件一式三份,盖乙方公章后交甲方备案,并满足当地有关部门检查。乙方安装人员应穿着乙方工作服并持有乙方证件,以便现场门岗检查。乙方是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质量合格的唯一责任人。11. 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及现场安排,并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制度;12. 提交竣工验收资料,负责满足各个行政机关所需资料,所有费用乙方负责。13. 工程完工后清理场地,拆除临时设施,达到甲方要求 。否则,甲方有权派人清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14 签署本合同后,乙方须在施工前十五天将施工方案及相关图纸提交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不符合甲方要求、返工等责任
16、由乙方承担,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5 乙方保证施工质量合格,保证按有关规范安全、文明施工。乙方人员的管理责任、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员伤亡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6. 甲乙双方验收不视为最终验收,从小业主(买卖合同交楼日期)收楼之日起计二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责任由乙方负责,若乙方拒绝履行质保期的责任导致业主投诉,则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因此造成甲方或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7.按合同约定及时供货安装、调试,按约定时间完成各阶段安装和整机安装完成后的调试、自检、申报验收。 18.乙方现场工程师在工程
17、申报验收时向甲方指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的管线布置、设备重点部件、故障处理、设备使用和停用的注意事项、日常保养等进行交底,并在质保期内提供相关技术咨询等技术支持。19.工程竣工后,空调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24小时内派工程技术人员上门检修。否则,甲方有权请其他专业单位检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变更及工期延误1. 工程变更:因甲方要求变更造成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如增加的工程量超过本合同的10%以上的,则甲乙双方据实结算,如在报价清单中有的执行原来的单价,如在报价中没有的则按当地市场价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2.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
18、应顺延: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议,最后以甲方确定并签证为准:A、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B、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C、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3. 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八、工程资料移交1. 工程竣工时,应将下列资料加盖乙方公章后移交甲方:A.竣工图及隐蔽工程所有资料;B.材料及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C.工程开工、竣工报告。D每一独立套间用户的设备附件和用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配
19、件、辅件、遥控器、保修卡、用户手册、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九、付款考虑到本项目的特殊性,该项目采用分期通知、分期施工、分期验收、分期付款的形式。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按照甲方通知安装的户型数量支付,乙方按照接到甲方通知安装的数量进行请款和施工。乙方收款时须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收据。(一)样板房的合同价为¥ 元(大写: 元)。样板房付款方式:1. 本合同正式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样板房价格的10%即¥ (大写: )作为合同订金;2. 空调室内机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即¥ (大写: )作为进度款;3. 空调室外机到货后5个工作日
20、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 即¥ (大写: )作为进度款;4. 空调安装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8%即¥ 元(大写: )作为验收款;5. 剩余合同总价的2%即¥ 元 (大写: )作为工程质保金,甲方在质保期到期后5日内支付;(二) 非样板房的合同价为¥ 元(大写: 元)。1. 本合同正式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即¥ (大写: )作为合同订金;订金抵作合同价款。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需安装户型空调工程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乙方请款向乙方支付该批户型空调工程总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3. 该批户型
21、空调室内机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乙方请款向乙方支付该批户型空调工程总价的32%,作为工程进度款;4. 甲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需要安装室外机,甲方根据乙方请款向乙方支付该批户型空调工程总价的13%,作为工程进度款;室外机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工程总价的15%,作为工程进度款;5. 该批户型空调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非交楼日期)合格并乙方将工程资料全部移交甲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工程总价的3%,作为工程验收款;6.该批剩余合同总价的2%,作为工程质保金,甲方在质保期(两年)到期后5日内支付;7. 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以开发商与购房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楼
22、宇交付之日起计二年质保期,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8. 工程款:甲乙双方确认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至乙方如下账户:户名:江苏恒远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甲方汇款之日视为乙方收款日。十、开机、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期1. 乙方进行空调开机调试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进行,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开机运行。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开机调试申请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因甲方原因延迟开机调试,经甲方签证,工期顺延。2. 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一个月内组织验收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的设备和安装有任何问题,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日起两天内按照甲方要求
23、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工期不顺延。 空调主机主要部件如压缩机长时间工作,或制冷效果达不到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更换,工期不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损失。3. 甲方不得无故在既没有项目验收,又没有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的条件下使用乙方提供的设备和安装服务,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乙方违约的除外。4. 乙方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南京地区有固定的维修服务地点,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乙方南京维修服务地址: 电话: 5. 整个工程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小业主之日起计 2 年,设备品牌: 远大 质保期: 2年(设备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以开发商与购房
24、者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楼宇交付之日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非人为故意破坏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接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设备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检修处理,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申报故障电话为“ ”。6. 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乙方组装疏忽,设计及原材料不当之损坏零件及机组产生问题等等,均由乙方负责免费修妥,但可归责于甲方责任的除外。7. 质保期内因甲方故意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有偿服务;8. 质保期满后,应甲方要求,乙方应按优惠价格进行定期维修保养服务。 十一、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上述合同条款,若未按上述条款执行则将被
25、视作违约。2.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 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甲方擅自提前使用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该损失责任,但样板房或乙方违约的情况除外。4.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违约方应按本合同金额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在10天内退回已收取的合同款给甲方。造成甲方逾期交楼损失的,乙方赔偿损失。5.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若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向对
26、方支付应付款金额1%的违约金(乙方违约除外)。6. 若因乙方工期逾期或逾期竣工交货,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20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10天内如数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拆走已安装的产品,甲方拥有产品的处置权。若甲方继续保留使用这些产品,应折价后相应减少乙方应退还的工程款;若甲方不保留使用这些产品,由乙方拆走)。7.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或设备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须及时更换设备,未更换或更换后仍不
27、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10天内如数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拆走已安装的产品,甲方拥有产品的处置权。若甲方继续保留使用这些产品,应折价后相应减少乙方应退还的工程款。甲方处置质量问题产品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保留使用这些产品,由乙方拆走)。十二、不可抗力1. 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甲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同时乙方保证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五天内交货,否则按逾期
28、交货处理。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之日起计三十天内仍不能交货,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甲乙双方均不能提出索赔。但乙方必须在十天内如数返还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含预付款)。十三、争端的解决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发生的费用(含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由违约方承担。2.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四、其它1. 甲方的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有几个版本,则以最后
29、一个为准)与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3.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样板房的空调安装工程后,若因乙方原因如乙方的施工质量问题、逾期完工等导致甲方不同意乙方继续承接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工程,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本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但对乙方已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4. 送达: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其它通讯往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用中文
30、书写,按以下甲乙双方确认的送达方式、送达地址送达。1)送达方式:可以邮寄或专人手递或登报公告(南京日报 )方式送达。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邮件签收日或受投日。按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的邮件,因受送达一方拒绝收件的,邮件被拒收日或被退回日为送达日。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以对方的签收日为送达日。如对方拒绝签收或无人签收的,在送达地址门口张粘文件日为送达日。以登报方式送达的,报刊发行日为送达日。2)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送达地址发出的文件均视为送达。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送达地址:甲方:江苏重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送达地址: 邮编: 传真号码:收件人:乙方:江苏恒远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送达地址:南京市雨花区东林路113号美城大厦中心E座 邮编: 传真号码: 收件人:5. 本合同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章页甲 方乙 方单位全称: 江苏重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全称:江苏恒远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地址:地址:南京市雨花区东林路113号美城大厦中心E座 开户行: 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