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平煤业梨园矿长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河南长虹矿业有限企业 目 录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一、安全办公会议制度9二、安全目管理制度10三、长虹企业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1四、管理人员包保工作管理制度13五、领导跟班、带班下井制度16六、安全监督检查制度20七、长虹企业岗位安全操作管理制度21八、长虹企业矿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22九、长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汇报制度25十、长虹企业安全举报制度26十一、长虹企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27十二、长虹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30十三、长虹企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32十四、现场安全检查制度35十五长虹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36十六、长虹企业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
2、38十八、民主监督管理制度48十九、长虹企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49二十、长虹企业安全确认制度50二十一、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52二十二、长虹企业牌板使用管理制度53二十三、安全隐患排查制度54(一)、安全隐患排查制度54(二)、长虹企业战线隐患排查制度56(三)、安全事故与重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58(四)、长虹企业重大隐患登记、销号制度63(五)、长虹企业安全事故隐患分析预警制度65(六)、长虹企业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68二十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72二十四、长虹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73二十五、长虹企业安全生产目考核制度78二十六、长虹企业安全管理考核制度82二十七、长虹企业入井检身
3、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84二十八、长虹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制度85二十九、矿井重要灾害防止管理制度88(一)防火管理制度89(二)、综合防尘管理制度90(三)瓦斯防治管理制度91(四)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制度93(五)综采工作面安全管理规定94(六)开拓掘进巷道顶板管理规定95三十、长虹企业安全分析预警制度95三十一、长虹企业应急避险“六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98一、供水施救系统使用管理制度98二、通讯联络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04三、压风自救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08四、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10五、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113六、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19三十二、长虹企业安全质量原则化管理制度12
4、1(一)、安全质量原则化抵押制度121(二)、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创立管理责任制度122(三)、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126(四)、质量原则化一票否决制度128(五)、安全质量原则化投入保障制度128(六)、精品工程管理措施129安全质量原则化奖惩措施130三十三、长虹企业班组长任职管理制度132第二章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37一、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37二、矿井瓦斯检查制度140三、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44四、巷道贯穿及盲巷管理制度147五、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50六、通风设施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55七、防灭火制度156八、爆破管理制度160九、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66十、通风仪
5、器、仪表管理制度176十一、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177十二、煤层注水管理制度178十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发放、检查、维修、检定制度179十四、一通三防特殊工种定期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179十五、一通三防例会制度180十六、通风调度管理制度181十七、防突平常管理制度182十八、防突办公会议制度183十九、瓦斯抽放管理制度183二十、抽放工程检查验收制度184二十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计划、技术、财务、器材供应、监督管理制度185二十二、瓦斯抽放管理制度187二十三、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消突评价制度189二十四、钻孔施工防瓦斯超限管理制度191二十五、瓦斯抽放钻孔验收制度194二十六、防突打钻、抽放
6、防灭火管理制度197二十七、防突打钻管理制度202二十八、区域瓦斯治理工程设计审查同意制度209二十九、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警机制215第三章 机电运送管理制度216一、机电战线例会制度216二、事故追查分析制度217三、要害场所管理制度218四、机电战线干部上岗查岗制度219五、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220六、设备定期检修制度221七、设备包机制度222八、机电设备设计、安装管理制度223九、防爆管理奖惩制度225十、防爆设备入井检查、安装验收管理制度228十一、大型固定设备润滑油脂管理制度228十二、小绞车运送安全管理制度229十三、轨道运送管理制度233十四、斜井人车管理制度235十
7、五、图纸资料档案管理制度235十六、交接班制度236十七、变电所交接班制度237十八、机电设备管理制度237二十、小型电器设备管理制度254二十一、电缆管理制度256二十二、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制度259二十三、电气设备检查、检修制度259二十四、电气试验制度260二十五、配件管理制度261二十六、钢丝绳及连接装置使用、管理制度262二十七、钢丝绳检查制度265二十八、钢丝绳验收使用管理制度266二十九、停、送电管理制度267三十、变电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71三十一、变电站(所)设备巡视检查制度272三十二、绞车房巡回检查制度273三十三、锅炉巡回检查制274三十四、皮带机巡回检查制度274三十五
8、、机房硐室防火制度275三十六、水质分析管理制度275三十七、井下大巷运送安全管理制度276三十八、变电站(所)值班制度277三十九、变电站(所)事故处理制度277四十、变电站(所)设备及生产场所维护打扫制度279四十一、变电站(所)安全用品管理制度279四十二、两票管理制度280四十三、变电站(所)运行分析制度281四十四、变电站(所)倒闸操作制度281四十五、变电站(所)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制度282四十六、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283第四章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285一、探放水制度285二、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286三、矿井防治水制度288四、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28
9、9五、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顿、分析、保管、提供制度290六、测量业务联络制度290七、地测安全巡回检查制度291八、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291九、地测防治水定期会议制度292十、技术资料保密、销毁制度292十一、 开、掘巷道技术管理规定293十二、工程质量原则管理制度294十三、生产技术部科室管理制度296十四、生产、安全联络制度297十五、地测资料、技术汇报审批制度298十六、仪器工具保管、使用制度299十七、地质测量工作保安制度301第五章 生产调度管理制度302一、调度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02二、通风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02三、运送(矿车)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03四、运
10、送(皮带)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03第六章 通风调度管理制度304一、瓦斯日报审批制度304二、安全监测装备使用管理制度305三、监测工岗位责任制306四、监测机房值班员岗位责任制307五、监测仪器维修工岗位责任制307六、监测系统井下巡回检查记录填写制度307七、长虹企业通风调度室操作规程308八、瓦斯传感器和风电、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308第七章 企管劳资供应管理制度310一、煤矿企业管理制度310二、劳动保障制度311三、工程进尺验收制度311四、材料管理规定制度312五、企管劳资管理规定制度312第八章 后勤管理制度314一、卫生管理制度314二、食堂管理制度315三、澡堂管理原则3
11、15四、职工宿舍管理制度316五、职工宿舍设备设施检查原则317六、服务员工作内容318七、打扫楼道洗手间服务流程318第九章 保卫消防爆破物品管理制度319一、保卫科管理制度319二、保卫科规章制度322三、消防制度323四、爆炸物品管理制度323五、爆破器材装卸、运送制度324六、爆破器材井下装卸、运送制度325七、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326八、爆破器材保管员制度327九、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327十、爆破器材管理奖罚制度328十一、雷管全电阻检查制度329十二、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330十三、爆破工领退管理制度330十四、爆破器材发放、清退制度331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办
12、公会议制度为加强安全工作领导,贯彻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研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例会重要任务。(一)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方针、政策、法规、指示精神。(二)听取和各职能部室有关执行三大规程,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工作状况汇报、质量原则化工作状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和措施,并贯彻到有关部门和个人。(三)对企业发生各类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定防备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四)听取企业领导对上一阶段安全工作总结及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安排。(五)审定安全奖惩考核意见。二、详细
13、规定(一)企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例会召开时间视详细状况而定。企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二)企业安全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其他有关领导及有关部室、区队负责人参与;安全例会由安全副总经理主持,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有关部室、各区队干管人员参与。(三)每次会议前,要做好充足准备,抓住重点,讲求实效。发言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四)每次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例会,要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对所研究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部室、区队贯彻执行。(五)有关部室、区队对会议决策要按照规定认真组织贯彻,安检科要对会议决策执行状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其成果要向下次安全办公会议汇报。
14、对严重“三违”行为和重大隐患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三、本制度自1月1日起执行。二、安全目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深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运行保障机制,严厉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我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顺利实现企业下达年度工作目,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集团安全目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由总经理组织,每年初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目。第二条 第二条 安全副总经理详细负责全企业安全目管理工作。第三条 安全目。1原煤生产单位杜绝瓦斯、煤尘、水、火、顶板和机电运送重大安全事故,杜绝死亡和一级非伤
15、亡事故;2地面生产单位杜绝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3按计划完毕企业下达安全治理整顿项目;4贯彻并完毕企业下达安全费用、安全治理整顿项目和质量原则化建设项目。5安全质量原则化保持省一级原则,保持企业“五优”矿井。第四条 安全目分解。按照梨园矿安全层次化管理细则规定,从企业级领导决策层到各职能部室监管层,再到各区队(车间)执行层,将安全目层层分解,使每一种职工人人有责任、有目,把安全工作贯彻到生产全过程中,在全企业范围内形成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区队、区队保企业安全层次化、网络化管理体系。第五条 安全责任。井下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责令事故责任生产 ( 区 ) 队停产整顿,并对该 ( 区 ) 队重要
16、负责人予以罢职处分,对单位分管领导予以罢职,总经理、书记罢职处分;发生一起死亡2人或本战线一年内合计死亡2人事故,对事故责任生产 ( 区 ) 队重要负责人予以罢职处分,对单位分管领导予以罢职处分,予以总经理、书记罢职处分。其他事故惩罚,按企业及矿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每月(季度、年度)进行一次考核。但凡完毕本月 (季度、年度)安全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没有完毕安全目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惩罚。第七条 本制度自1月1日起执行,原中平能化集团梨园矿长虹企业安全目管理制度(长矿16号)同步废止。三、长虹企业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保证出入井人员安全,动态掌握和控制出入井人员数量,精确提供井下
17、作业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人员,并查明原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区队必须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系统正常使用,制定并严格执行井口验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核制度。第三条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控制井下作业人数,严禁超定员作业,井口要24h公告每班下井作业人数。第四条 有下列状况者人员不得入井:(1)未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者和人员定位卡;(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3)穿化纤衣物;(4)班前喝酒;(5) 休息不好、精神恍惚者、疲劳上岗;(6) 因工作、家庭及其他原因导致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7) 携带严禁下井物品、材料;(8) 生产作业人员未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培训时间、内容接受
18、安全教育培训,获得安全资格证。第五条、入井人员入井前必须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应知应会。第六条 区队跟班人员负责掌握本区队当班入井职工人数、升井人员状况。当班人员下班后,区队跟班人员应最终离开施工现场。第七条 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立即交灯,严禁升井后不交灯或延时交灯。第八条 检身工有权按规定对任何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对不能按规定接受检身人员有权严禁其入井。第九条 井口检身工严禁空班漏检,班中睡觉、喝酒或脱岗。对检身工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一经查出一律调离本工作岗位,情节严重要追究其对应责任。第十条 井口检身工认真做好检身记录,发现异常状况立即汇报。第十一条 井口
19、信息站、调度室必须随时掌握井下人员动态,对出入井人员不符及不能准时升井人员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值班领导贯彻。第十二条 矿灯、自救器发放单位必须随时掌握当班矿灯、自救器发放回收状况,每班换班两小时后,把尚未偿还矿灯、自救器人员名单报调度室,确因工作需要延时升井,本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汇报调度室。第十三条 要定期对入井检身和升井清点状况进行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四、管理人员包保工作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层层贯彻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调动全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努力实现全企业安全生产目,建立安全发展良好机制,深入抓细抓实抓好安全管理
20、工作,结合我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所称管理人员,是指企业重要负责人、企业领导班子组员以及各部室、各区队重要负责人(如下统称安全负责人员)。二、包保工作实行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班组保区队,区队保井级,井级保矿级安全包保体系。三、包保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原则、规范和集团规章制度。(2)坚持平常安全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准备。(3)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杜绝“一通三防”、矿井水患、顶板、机电和运送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包保工作面安全生产。(4)认真督促指导做好包保工作面安全质量原则化管理达标工作,全面提高矿井本质安全
21、能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5)包保工作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包保管理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调查处理事故。检查内容为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原则等贯彻状况。对矿井进行全面检查同步,重点加强对通风系统、瓦斯防治、水害治理、机电管理、掘进头管理、瓦斯尾巷管理等重点部位、环节和违章违规指挥、操作等进行检查。并对煤矿企业领导跟班下井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贯彻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八、重要职责:四、包保工作检查内容(1)检查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原则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贯彻状况。(2)检查对“一通三防”、通风系统、瓦斯防治、水害治理、顶板、机电运送管理等重点部位、环节和违章违规指挥、操作
22、,安全技术措施贯彻状况等。(3)对领导跟班下井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贯彻状况进行督促检查。(4)检查安全质量原则化建设状况及作业环境安全状况。五、包保工作工作规定(1)安全负责人员负责对包保工作面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工作。(2)安全负责人员必须深入到工作面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制定方案,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惩罚。发现一般安隐患时,必须责令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三违”行为,必须严格按照集团有关规定进行惩罚。(3)安全负责人员对每次检查处理安全问题,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好安全检查记录,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矿调
23、度室做好保管、存档。(4)安全负责人员入井天数必须按照矿规定下井天数执行。每班必须与工人同步下井、同步升井。(5)所有安全负责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依法行政,严禁吃、拿、卡、要。六、任何人员对安全负责人员未按照规定执行或弄虚作假,均有权向矿纪检、安检科揭发和举报。七、纪检、安检科负责对安全负责人员包保工作面贯彻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定期通报,对违反制度行为根据集团和企业有关规定作出严格处理。八、安全负责人员奖惩严格按照矿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措施考核。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五、领导跟班、带班下井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严格贯彻贯彻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根据国务院有关深入加强企业安全生
24、产工作告知(国发【】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和中平能化集团有关严格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告知(中平【】98号)文献精神,结合长虹企业安全管理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政工部、安全检查部对企业领导跟班、带班、部室管理人员及区队管理人员下井进行平常性监督检查,对违反跟班、带班下井制度行为作出现场处理。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下井带班领导,是指长虹企业副总工程师及以上所有企业领导。第四条 每班必须有企业领导跟班、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步下井、同步升井。第五条 企业重要负责人对全企业贯彻领导跟班、带班下井制度负责。第六条 任何区队和个人对企业领导未按照
25、规定跟班、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均有权向中平能化集团安全监察机构、矿纪委和安检机构揭发和举报。第二章 值班、带班下井第八条 企业领导必须保证每班有1人带班作业。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书记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书记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5次,分管生产、安全、机电、开拓和技术管理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其中带班不少于6次(企业按每月制定带班计划考核),其他企业级副职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跟班、带班次数按企业每月制定带班计划执行。下井跟班、带班重要职责为:(1)负责对企业大生产系统、重点工作面和关键环节施工地点安全技术措施贯彻状况督查,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
26、2)全方位指挥协调井下各个工作地点安全生产活动;(3)负责当班重大安全隐患检查及贯彻整改,并将整改状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晰;(4)检查作业环境安全状况、机械设备安全状况或设备缺陷状况;(5)检查安全设施完好状况;(6)当班碰到险情时,负责组织井下职工立即进行安全撤离;(7)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8)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9)碰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第九条 各安全生产一线部室正职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副职及科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0次;
27、非安全生产部室正副职及科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部室人员跟班按照每月企业制定跟班表执行; 下井安全检查重要职责为:(1)监督检查当班安检员、瓦检员、队长、班组长等下井跟班管理人员准时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状况,以及上述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状况;(2)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贯彻,重点是“一通三防”、防治水等防备重特大事故安全技术措施贯彻;(3)检查安全质量原则化建设、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状况;(4)负责对带班过程中本专业范围内常常出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通过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贯彻人、财、物等予以处理或向企业领导汇报协调;(5)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其他问题。第十条 各安全生产一线区队管理
28、人员必须每班有1人下井跟班带班作业。队长、书记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18次,区队副职下井带班不少于22次。非安全生产区队正副职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下井跟班、带班作业重要职责:(1)负责企业安全办公会议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2)负责检查并督促规程、规定、原则、措施贯彻贯彻;(3)负责监督检查本队班组长跟班状况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状况;(4)负责监督检查本队当班安全隐患整改处理状况,并将整改贯彻状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晰;(5)负责本队当班机电设备完好状况检查,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6)负责并监督检查本队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贯彻状况;(7)监督检查当班与否存在“三违”现象及处理状况;(8)
29、负责当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贯彻状况;(9)带领本队当班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第十一条 企业领导跟班、带班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告。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完毕状况,由政工部、综合办公室在公告栏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第十二条 企业领导跟班、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领导跟班、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企业领导干部四点、零点班下井次数应不少于下井指标1/3。第十四条 假如没有企业领导井下跟班、带班,职工有权拒绝下井作业,不得因此减少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签订劳动协议。 第十五条 调度部门要及时制定领导跟班、带班下井工作计划,完善领导带班下井档案
30、。第三章 监督检查第十六条 企业政工部、安检部门对领导跟班、带班下井进行平常性监督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违犯带跟班、班下井制度行为进行处理。第十七条 可以采用现场随机问询矿井从业人员、查阅井下交接班及下井档案记录、听取从业人员反应、调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控记录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下列内容:(一)企业领导尤其是重要负责人跟班、带班下井状况;(二)企业与否制定领导每月轮番带班下井工作计划以及工作计划执行、公告、考核和奖惩等状况;(三)下井带班领导在井下履行职责状况,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处置状况;(四)领导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档案等状况;(五)职工举报有关问题查处状况。第四章 奖 罚
31、第十八条:当班实现安全生产并严格贯彻值班、带班有关规定带班领导、部室人员每班每人(奖励)入井补助50元。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对重要责任者予以经济惩罚;情节严重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一)企业领导未严格贯彻井下交接班制度,每人次罚款100元。(二)企业领导未执行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每人次罚款100元。(三)企业领导未按规定填写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带班下井记录或者保留带班下井有关记录档案,每人次罚款100元。(四)部室人员、区队管理人员,未履行带班、跟班工作职责及未进行交接班,每人次罚款100元。(五)企业领导每月未按照规定且无任何原因,未完毕下井带班任务,严格责任追究。(六)各级领导
32、干部未按规定带班、跟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记录虚假,严格责任追究。(七)带班、跟班班次未履行工作职责,发生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六、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每周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安检部组织,各业务科室、“八条线”和区队负责人参与。检查前由安检部对检查提出详细规定。二、每月月底组织一次全面安全质量达标大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安检部组织,各业务科室和区队负责人参与。检查前由安检部对检查做出详细安排。三、平常安全检查。各战线、业务部室、区队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所分管业务范围,组织平常安全检查。四、安全小分队节假日、肆点、零点安全检查。业务保安部室、安检部和政工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
33、所分管业务范围,着重对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井下安全生产、质量原则化动态达标、现场管理等状况组织安全检查。五、各战线、业务部室,根据季节特点和不一样步期安全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检查,检查时间、形式和内容由各战线、部室确定。六、每旬分管战线领导组织一次本战线安全质量自查;生产区队进行24时安全生产巡回检查。七、企业领导、各部室、区队管理人员,按照上级规定下井次数,常常下井检查安全工作。八、企业组织安全大检查覆盖率到达100% ,每个采掘工作面要评估等级。九、各类安全检查,都要向被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通报状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规定,并保留书面材料。各业务部室和安检部要督促问题整改,并跟踪复
34、查,对不按规定整改要追查处理。十、检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现场进行处理,现场不能处理要限期整改,对也许导致事故重大隐患,要责令停产整改,对严重“三违”行为列为重大隐患,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十一、本制度自1月1日起执行,原长虹企业安全检查制度(长虹1号)同步废止。七、长虹企业岗位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按工程制定详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各个操作环节。 2、新工人必须接受操作规程培训,并纯熟操作规程内容和技能。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定期向作业人员贯彻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程岗位对操作人员基本规定,操作程序原则
35、,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原则也许导致危险和危害。平常工作中要敦促和检查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办事。 4、伴随生产技术水平不停增强,增长操作规程实用性,应通过审批后,对操作规程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操作规程。对不合理部分删减,对平常中新工艺、新技术要认真研究后,补充至操作规程中。1、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工程详细管理技术人员进行编写。2、安全操作规程要函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过程各个操作环节。3、要分别制定多种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基本规定、操作程序和原则,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原则也许导致危和危害。4、安全操作规程草稿编好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会审,
36、并根据各部门人员提出问题进行修改补充完善。5、安全操作规程完稿打印后,施工单位负责人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学习,熟悉后才能进行操作。6、安监部门对各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实际应用状况进行跟踪检查,发既有不合理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八、长虹企业矿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 总则:1设备设施管理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紧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为良好经济效益发明条件。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防止为主。二、设备设施管理台帐档案1机电运送部负责机械设备技术资料建档设帐。2设备设施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1)设备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2)设
37、备购置日期:(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4)使用阐明书等技术资料;三、设备设施标识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标识牌。 2标识牌应按规定填写。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部位。三、设备设施组织1凡属新开掘进、开拓工作面,机电运送部应先根据该掘进、开拓工作面实际状况制定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调度室审批、立案。2机电运送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赁”。3机电运送部需购置新大、中型设备时,生产调度室配合机电运送部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矿机电科审批。机电运送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生产需要自行购置。4凡由机电运送部自行制作、改制设备均要评估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四、设备
38、设施保养、维修1设备设施保养由机电运送部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保养、维修,并由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2设备检修计划由机电运送部根据机械设备保养制度编制,并报生产调度室审核、立案。3设备检修,由机电运送部结合实际状况,按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平常维修工作由机电队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维修人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五、设备设施安装、拆卸、运送1小型设备设施安装、拆卸、运送,由机电运送部按设备使用阐明书规定进行;机电运送部应做好对应记录。2大、中型设备设施到企业后由机电运送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机电运送部将验收成
39、果填入设备验收单中。3大、中型设备设施安装、拆卸工作应由机电队来完毕,并事先制定好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调度室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我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调度室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4大、中型设备设施运送,按运送操作规程执行。5大、中型设备设施安装完毕后,应由机电运送部组织,按有关原则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机电运送部填写对应安装验收登记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六、机械设备设施停用管理1中途停工掘进、开拓工作面使用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入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种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2工作面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入库,入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
40、修保养工作。3因停工停止使用六个月以上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按照国家有关原则进行试验。七、设备设施报废同意。1设备设施但凡属下列状况之一,应予报废:(1)重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虽然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规定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4)技术性能低、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2应予报废机械设备,机电运送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调度室审查、立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3报废了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九、长虹企业安
41、全生产事故汇报制度为了迅速、精确、全面掌握安全生产事故状况,及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全生产法、第34号令、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切实加强紧急重大状况汇报工作告知(国办发27号)精神,结合我井实际,对发生安全事故生产汇报程序制度规定如下:一、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接到事故单位汇报后,应按下列状况分别汇报。1、发生死亡事故,应立即向矿汇报,在汇报同步,在汇报时间,应当迅速采用有效措施,组织急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安全事故由每月统一上报矿安检科 二、事故汇报包括重要内容。1、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2、 事故简要通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3、 事
42、故发生原因;4、 事故发生后采用措施及事故控制状况;5、 事故汇报单位及汇报人; 三、事故汇报之后,要根据事故进展和处理状况,随时续报,懂得处理完毕。最终,还要回头检查。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制定出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去报汇报渠道畅通。事故汇报力争及时、精确。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由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直接负责人和单位重要负责人责任。十、长虹企业安全举报制度为认真贯彻贯彻国务院有关深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告知(国发23号)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深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安监总办139号)规定,保证煤矿企业依法生产,及
43、时有效处理和处理危及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减少“三违”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其发现煤矿违法违纪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向企业安检部门和纪律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安检科:6096 :纪委:6696777。第二条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予以举报人奖励:(一)举报矿井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组织生产;(二)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三)职工个人违章作业,人为制造事故隐患;(四)现场存在严重“三违”不及时制止或纠正;(五)隐瞒不报或谎报、延报安全事故;(六)职工不按规定培训,出具虚假证件;(七)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继续带隐患作业;(八)举
44、报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第三条 举报人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第四条 受理举报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举报人规定答复,应当及时将核查处理成果用合适方式向举报人反馈。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由于职工行使检举权而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单位和部门领导经调查属实,将予以严厉处分。 第六条 安检部门和纪律监察部门应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接到举报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举报事项进行核算、查处,并在10天内予以答复。第七条 本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十一、长虹企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45、更好地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可靠性和合用性,贯彻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我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该制度。第一条 发生1起死亡1人责任事故,对区队当班跟班副职和区队党政正职罢职并罚款3000元;对当班部室跟班人员及区队主抓安全副队长予以罢职并罚款元;对主管或战线部室负责人罢职并罚款元;对企业分管生产和分管安全工作部室负责人罢职并罚款元;予以企业分管战线副总师(级)罢职并罚款元;其他惩罚和处理,按集团企业及梨园矿有关文献规定执行。第二条 发生1起死亡2人或年度内合计死亡3人责任事故、发生一起重大或一年内发生两次较大责任事故,予以区队党政正职及当班跟班副职罢职并分别罚款10000元;予以部室跟班人员及区队主抓安全副队长罢职并罚款3000元;予以区队其他有关责任副职罢职并罚款5000元;予以企业战线部室负责人罢职并罚款5000元;予以企业分管生产和安全工作部室负责人罢职并罚款5000元;予以企业分管战线副总师(级)罢职并罚款5000元;其他惩罚和处理,按集团企业及梨园矿有关文献规定执行。第三条 发生1起重伤1人责任事故,予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