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协议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签订日期: 月
目 录
正 文:
1. 协议依据
2. 项目概况
3. 设计范围
4. 服务与职责
5. 费用、付款方式、设计成果和进度规定及交付
6.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献
7. 协议生效、终止与结束
8. 责任与权利
9. 一般条款
附件一:重要设计人员名单
附件二:《设计任务书》
附件三:《施工图设计指导书》
附件四:《设计文献深度及设计错误分类》
附件五:《宗地规划规定》
附件六:宗地地形图
附件七:深圳地区气象资料
附件八:销售协议附图样板
1. 协议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相关建设工程审批文献。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 项目
2.2 项目地点:
项目总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约 万平方米。其中别墅部分约为 万平方米;小高层及高层部分约为 万平方米,公建约为 万平方米。
备注:以政府主管部门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涉及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等不计容积率面积)。
2.3 产品类型:联排别墅、独幢别墅、商业及公建、小高层及高层。
3. 设计范围
本项目设计范围为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机电设计,其中不涉及桥梁、沟渠、防洪、排洪、基地解决、岩土工程勘探和实验、用地红线外的任何设施、市政道路、市政电力等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但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完毕上述工作。
3.1 规划建筑方案设计阶段:
3.1.1 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3.1.2 报建图纸制作。
3.1.3 设备方案的总体规划。
3.2 方案调整设计阶段
3.2.1根据甲方及政府部门的意见,完毕规划方案调整;
3.2.2联排别墅、独幢别墅、商业及公建、小高层及高层单体方案设计调整
3.3 扩初设计阶段
3.3.1 规划总图设计,涉及土方台地、道路及室外重要管线等。
3.3.2 完毕单体建筑扩初设计、结构及设备的扩初设计;
3.3.3 向甲方提交各专业扩初条件图,供甲方审查;
3.3.4 结合甲方的开发节奏,制定较具体的设备方案(强、弱电、空调通风及水专业)。
3.4 施工图设计阶段
3.4.1 乙方应结合甲方提供的百叶、低窗护栏、楼梯栏杆、阳台栏杆等标准做法,完毕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室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3.4.1.1 完毕建筑施工图设计
建筑:
1) 室内(根据甲方提供的规定,完毕住宅、商场、地下室等所有建筑的常规一次装修);
2) 立面(涉及所有建筑的外立面分色图及装修详图设计、立面材料样板及清单)。
3.4.1.2 完毕结构施工图设计;
3.4.1.3 完毕设备施工图设计(含强弱电、智能化系统重要通道预留、配合精装修房的强弱电插座定位、给排水、通风空调;市政管网系统接驳的设计工作);
3.4.1.4 总图施工图设计(含土方平整图、总图定位、竖向涉及挡土墙定位、管线综合图等,管线综合图应配合甲方现场施工需要,必要时应先出道路的综合管线图,在总图中须明确社区内各管线与市政管线的接口关系;)
3.4.1.5 完毕节能设计及测算,并提交及计算书。
3.4.1.6 其他可选施工图设计
3.4.1.7 某些特殊专业由甲方委托其它单位设计或由相关专业公司设计,乙方要协助甲方作方案审核并协调合理布局,并承担总体责任。如:
Ø 社区建筑夜景灯光设计配合(建筑、机电管线等);
Ø 社区背景音乐系统布置的配合设计(建筑、机电管线等)
Ø 电梯设计;
Ø 公共区域装修设计;
Ø 雨水再运用设计;
Ø 太阳能设计;
Ø 湿地设计;
Ø 钢结构设计;
Ø 厨卫模块化设计、全面家居的解决方案及户型优化方案;
Ø 幕墙、铝合金节点设计;
Ø 社区内水景的设计;
Ø 环境照明的深化设计;
Ø 人防;
Ø 燃气;
Ø 社区智能化设计。
3.4.2 完毕宗地内所有建筑物销售用建筑图、销售协议附图的制作。
3.5 品质提高设计阶段
3.5.1 乙方应完毕以下设计;
Ø 社区、组团、公建、住宅主入口;
Ø 公共部位设计、大堂、电梯厅、公共走道;
Ø 外装部品设计、提供材料样板清单(实物样板或照片);
Ø 重要立面节点设计、雨篷、顶部造型;
备注:A.建筑物涉及:
Ø 各类住宅建筑;
Ø 商业、会所等公共建筑;
Ø 各类社区配套建筑;
Ø 各种独立或存在于主体建筑中的设备用房;
B.构筑物涉及:
Ø 环境景观用途的构筑物如亭、廊、花架等;
Ø 室内外游泳池;
Ø 公交车站和出租车站;
C.室外工程涉及:
Ø 封闭组团围墙及入口装置;
Ø 底层住户户外花园围墙;
乙方因履行本协议3.4.1.7条与3.5条及备注B,C项、3.6.3、4.3.7、4.3.8、4.3.12、4.3.13条约定义务所涉及的设计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协商后另签协议。
3.6 其它约定:
3.6.1 消防报建图、供电报建图、防雷报建图,必须单独出图,按消防主管部门、供电局、政府防雷办公室规定装订。
3.6.2 完毕建筑施工竣工图纸电子版制作;
3.6.3 按甲方规定完毕销售模型及效果图的制作;
3.6.4 按甲方规定配合专业公司完毕人防设计工作;
3.6.5 对甲方、审图公司所提设计意见、建议,乙方均配合并及时反馈。
3.6.6 设计图纸与项目现场情况,市政配套一致。
3.6.7 对于整个项目结构、设备方案应通过经济、技术方案比较(应有二至三个方案),乙方须与甲方相关专业工程师协商确认实行方案。
3.6.8 配合供电局的审图中心审查,避免反复,完毕供电配电房的规划报建。
4. 服务与职责
4.1 甲方职责
4.1.1 甲方向乙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及文献,并对其完整性、对的性及时限负责。甲方应保证所提交给乙方的各项基础资料及文献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涉及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名称权、肖像权等各项权利),也不会违反相关强制性法律规定。否则甲方应立即纠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2 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4.1.3 甲方因非乙方因素不确认或甲方上级对设计文献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毕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4.1.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批准,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献不得复制、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4.1.5 若乙方积极对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条件进行优化解决,甲方根据成本节约成果,给予乙方以适当的奖励。
4.2 乙方基本服务:
4.2.1 作为该项目规划、方案、扩初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主导,乙方与 甲方委托的设计 公司紧密合作,关于国内各种规划、建筑、消防等规范予以指导。对于甲方委托的设计 公司的各阶段设计成果和所有设计变更文献,乙方应对方案提出意见并对可实行性进行复核和相应的结构、水、电等专业进行配合。乙方须在三日内对各阶段设计成果和所有设计变更文献向_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 、甲方提交复核意见,如甲方委托的设计 公司对该复核意见有异议,乙方有责任及时积极与之进行协商,如仍不能达成共识,可规定甲方进行乙方与_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的协调工作,并由甲方明确最终意见。图纸的最终审批权在甲方。
4.2.2 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毕项目各阶段的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报建工作,提供准确的图纸及说明。乙方应对项目的建筑面积按东莞市有关规定准确计算,以计容积率面积为准,上下误差不超过 平方米,如超过该误差,乙方应予以人民币 元补偿给甲方,对于此补偿,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中单方面给予抵扣。
4.2.3 作为施工图制作的总协调者,乙方将提供以下服务:
4.2.3.1 配合甲方设计图纸审查,涉及:
Ø 甲方委托审图公司对乙方施工图审查,审查范围涉及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和甲方内部评审标准。
Ø 乙方对审查过程予以配合,专业设计师及时去审图公司对接,对审图意见及时修改并反馈,保证两轮审查通过。
Ø 甲方委托设计监理进行设计管理,设计单位须接受设计监理的管理,对设计监理提出的质疑, 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
4.2.3.2 配合人防设计单位完毕人防设计和报建工作。涉及:
※甲方指定在本地有设计资质的人防设计单位(丙方),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人防设计协议,三方协议需约定乙方对丙方负有设计管理职责,人防设计费由甲方支付,丙方出具合法税票。
Ø 乙方与人防设计单位(丙方)直接对接,解决与人防专业的配合问题,优化专业布置。
Ø 乙方为人防设计中各专业提供技术参数、电子图纸。
4.2.3.3 乙方施工图纸设计必须满足国家与地方节能设计规定。
4.2.3.4 设计过程中,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提资图给甲方,供甲方技术审查。
4.2.3.5 配合甲方委托的精装修设计、户型优化方案,涉及:
Ø 甲方委托装修公司、橱柜公司进行精装修设计,并向乙方提交装修方案图纸。
Ø 乙方向装修公司、橱柜公司及时提供户型大样、厨卫大样、公共区域图纸,并按装修图纸配合建筑、结构、设备专业施工图设计、户型优化方案。
4.2.3.6 配合甲方委托的景观设计单位完毕环境景观设计和施工图制作。涉及:
Ø 对景观设计方案的构思予以协调和建议;
Ø 对景观设计施工图中各种构筑物、设备、管线提供各相关专业技术参数与电子图纸;
Ø 根据景观设计的需要,对该项目相关设计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4.2.3.7 配合并满足万科物业公司对“物业智能化”部分的配管规定,并在施工图中体现。
4.2.3.8 根据甲方委托的装饰设计单位的需要,提供设计配合与修改,涉及建筑、结构、设备、主管线。
4.2.4 乙方对设计文献出现的漏掉或错误应无条件修改或补充。
4.3 乙方职责
4.3.1 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对的性、合用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负责,具体规定详见第__5.3__条。
4.3.2 乙方必须对其交付的设计文献的质量负责,设计文献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工程的文献,并应符合《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在采用适合我国国情的外国先进技术和材料设备,而我国尚无该项规范或技术规则时,可参照国外使用,应须经有关上级单位的批复。
4.3.3 乙方对甲方选择的其它设计单位提供各专业的技术支持。
4.3.4 成本控制
乙方应做到所有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并做到认真计算,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规定乙方提供诸如计算书等技术资料,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
项目
特性
(6级抗震)
(7级抗震)
7层及以下,
多层及公寓
地上部份
37≤a≤39
38≤a≤40
自带全埋地一层
a≤160
a≤160
情景洋房(层层退台式)6层及以下
地上部份(含架空层)
38≤a≤40
41≤a≤43
自带全埋地下室
a≤160
a≤160
地别墅\双拼\TOWNHOUSE
上部份(含架空层)
40≤a≤43
41≤a≤44
自带全埋地下室
a≤160
a≤160
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高度<60M
地上部份(含架空层)
40≤a≤43
41≤a≤45
自带全埋地下室
a≤170
a≤170
高层住宅及公寓
60≤高度<80M
地上部份(含架空层)
42≤a≤45
43≤a≤48
自带全埋地下室
a≤170
a≤170
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80≤高度<100M
地上部份(含架空层)
43≤a≤48
45≤a≤52
自带全埋地下室
a≤175
a≤175
连接各主体结构的综合全埋地下室(含部份6级人防地下室
地下室
a≤175
a≤175
连接各主体结构的综合半埋地下室
地下室
a≤140
a≤140
表中的数值的单位:kg/㎡建筑面积,合用项目的赠送面积应小于20%。
由于特殊结构特性(如结构体系抗震超限、大量的假复式户型等复杂建筑方案)导致最终设计结果超过目的值时,设计院应在含钢量登记表完毕之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结构含钢量超限分析》报告,双方根据分析报告重新拟定上表中数值。
4.3.4.3 甲方可以约请经双方认可的结构征询公司,按现行国家规范对乙方的施工图进行同模型、同条件的计算复核。征询结果如不满足第4.3.4.2条,乙方应无条件对施工图进行优化修改。
4.3.4.4 乙方对结构征询公司的计算复核有异议,应与甲方一起对设计计算有关的原始数据、重要参数、计算书进行认真的研究复核。共同找出问题的因素,乙方并对相应设计进行修改优化。
4.3.4.5 优化修改后,钢筋含量与4.3.4.2条约定的数据相比,在限额范围内,乙方可获得人民币1元/㎡奖励,超过限额范围,乙方将支付人民币2元/㎡违约金,按照当期竣工查丈建筑设计面积进行核算。
4.3.4.6 乙方应对设备系统做多方案经济技术比较,从中选择最优的方案。
4.3.5 聘请顾问或协助部门
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顾问进行设计指导工作,其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中分摊或支付,但统一由乙方向甲方负责。甲方因工作需要自行聘请或建议聘请的专业顾问,其费用由甲方决定并由甲方支付。
4.3.6 图纸交底
在初步设计、桩基施工图、主体施工图完毕并提交甲方后,乙方应与甲方充足沟通,并根据甲方规定前往甲方公司所在地参与图纸交底会议,解释其设计图纸。
4.3.7 现场代表
在开工后,乙方负责派各相关专业负责人每周一次或应甲方规定到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图纸问题,并及时配合解决施工中发生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随时接受甲方工程经理或地盘代表在设计上的征询并将征询结果整理后提交书面答复。
开工后头二个月,乙方派驻现场设计师(涉及建筑、结构、设备各专业),第一个月为结构设计师,第二个月为建筑设计师,该事项的进行及其它专业设计师派驻现场以甲方发函为准。
4.3.8 材料及机电设备的选购
甲方在编制施工图前初步选定的机电设备只作暂时考虑,待正式签订定货协议后乙方有义务调整设计。如某些设备选型涉及到土建基础或其它预留、预埋,施工后很难更改的应事先提醒甲方确认,否则,导致工程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甲方规定下,乙方应协助参与技术谈判,提供选型和鉴定意见。
4.3.9 乙方交付设计文献后,参与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不超过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协助甲方使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及供电局、燃气公司批准。
4.3.10 按照甲方规定,负责提供售楼所需的图则(各类平面图)和文字说明,其它如排版印刷等工作由甲方负责。样本参见附件四。
4.3.11 按照甲方规定,负责把握售楼模型所需的效果和文字。
4.3.12 负责提供签订售楼协议所需的图则(准确标明结构柱或剪力墙位置的单元建筑各层平面图,标注轴线尺寸),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图纸修改应在该部分图中表达。样本参见附件四。
4.3.13 按照甲方规定,负责提供产品说明书所需的图则、准确标明结构柱或剪力墙、梁位置的单元平面放大图;含系统图及图例的单元强电、弱电、给排水、空调等平面放大图,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图纸修改应在该部分图中表达。样本参见附件四。
4.3.14 乙方负责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涉及变更设计及补充设计。在乙方执行设计任务期间,甲方、环境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如有较小修改设计、变更设计,乙方将不另行收费;甲方、环境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如有重大变更设计或由于提出设计条件的延迟引起的反复设计、修改设计的,甲方、环境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应书面告知乙方该等事项,且甲、乙双方应于该等修改设计成果提交之前签订补充协议,费用另计,乙方应及时安排变更设计,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行。
4.3.15 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告知甲方。
4.3.16 工程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重要设计人员的稳定,以保证设计后现场服务的质量。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设计人员资质不符合甲方规定期,甲方有权告知乙方予以更换,乙方不得拒绝。若乙方半途更换重要设计人员,应书面告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
4.3.17 对于设计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乙方均应先送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设计,这类问题是指:
Ø 总图及建筑的平面、立面、剖面;
Ø 基础形式、结构选型、柱网的布置,经济性比较;
Ø 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重要系统;
Ø 户型柱、梁、隔墙平面定位图,并标明开关、空调、插座等位置;
Ø 总图施工图设计(含土方平整图、土方挖填平衡的经济比较、管线综合图的经济性分析;
Ø 完毕节能设计及测算,节能多方案经济性的比选。
Ø 其它问题详见设计任务书的具体规定。
Ø 重要的设备选型。
4.3.18 关于设计缺少深度、未达成甲方规定、服务不到位及设计错误等的奖罚
4.3.18.1 按照附件三中设计错误的类型,进行一定的奖罚:如Ⅱ类问题不多于5个(含5个)及Ⅲ类问题不多于4N个(含4N个,N为A1标准图纸数量)且无Ⅰ类问题者奖励人民币100,000.00元整;如出现Ⅰ类问题,每个扣除违约金人民币20,000.00元整,Ⅱ类问题多于5个者,每增长一个问题扣除违约金人民币3,000.00元整,Ⅲ类问题多于4N个者,每增长10个问题扣除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整(不超过10个按照10个计算)。对以上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中作相应扣除,扣除费用总和上限为本协议总额。
4.3.18.2 为保证设计文献的时效性,应甲方规定或设计自身违反规范或错误或不周,乙方以设计变更告知单形式的局部变更,乙方应自收到设计变更告知单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完毕在整图中的相应部位修改,并将相应的电子文献报甲方备案;以蓝图形式的变更,乙方应自知悉将进行蓝图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电子文献报甲方备案。对设计质量及深度问题导致施工工程经济损失及施工进度延迟,甲方根据工程经济损失情况,若根据本协议规定需扣除乙方设计费用的,则甲方应就扣除乙方设计费用事项事先书面告知乙方,每次从乙方设计费中扣除1000.00元~5000.00元,但扣除费用总和上限为本协议总额。本条款并不影响甲方依照本协议其他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经济权利。
4.3.18.3 为保证乙方现场服务的有效性,甲方应对乙方的现场服务质量做记录,若乙方人员未能按4.3.7条规定进行现场服务,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对该部分费用做相应扣除,且扣除费用总和上限为本协议总额。
4.3.18.4 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施工验收及办理竣工图盖章手续,并协助甲方取得竣工证明和房产权证书等入伙文献。若乙方对甲方合理规定不予以协助而对甲方导致影响及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并扣除施工设计配合阶段设计费25%作为违约金。
4.3.19 乙方了解并确认在与甲方接洽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乙方所知悉或取得甲方经济资料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严守其保密性,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乙方承诺甲方之商业秘密仅用作本协议约定之目的,不得用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补偿甲方经济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乙方应补偿甲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协议总额的5%。
4.3.20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交给甲方的各项设计成果和征询意见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涉及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名称权、肖像权等各项权利),也不会违反相关强制性法律规定,否则乙方应立即纠正侵权或违法事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有上述事由发生,乙方应依甲方选择:1)修改设计成果至不侵权;2)终止设计且乙方应补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本条规定损失补偿不合用于第8.3条规定。
4.3.21 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对的性、合用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负责。
4.3.22 乙方委派 为该项目的总负责人。如设计过程中更换重要设计人员,乙方必须书面告知甲方并获甲方批准后方可实行。
4.3.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
5 费用、付款方式、设计成果和进度规定及交付
5.1 费用:
按总建筑面积暂定 万平方米,本协议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元),其中别墅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暂定协议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小高层及高层总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暂定协议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甲、乙双方批准最终按政府主管部门竣工查丈的建筑面积为准核定设计费。
5.1.1 设计费单价:
Ø
5.1.2景观的水、电、结构等专业配合费(待定),最终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甲乙双方协商后另签协议。
5.1.3 燃气设计配合费(待定),最终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甲乙双方协商后另签协议。
5.1.4 人防设计费(待定),乙方负责人防的协调配合工作,最终按照人防设计院签订的协议另签协议增补设计费用。
5.1.5 最终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核定设计费。
5.1.6 若项目进行分期或滚动设计,按当期所竣工查丈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本期设计费,按照付款进度表中约定的各阶段付款比例分阶段支付,最终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结算本期设计费。
5.2 付款:
5.2.1 甲方支付设计费前,乙方须提交给甲方设计费发票,付款申请涉及银行帐号资料。甲方在收到发票并审核乙方交付设计成果和发票资料合格无误后10 天后,按第5.3条约定进度支付乙方设计费。
5.2.2 设计费按项目分期后每期各分 次支付。付款时间与每一设计环节紧密联系,所有付款甲方以人民币形式直接汇入乙方以下帐户: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5.3 设计成果进度规定及付款进度:
设计阶段
成果规定
设计进度规定
付款进度
协议签订后十日内,第一次付款: 项目本期设计费5%计算支付
规划建筑方案调整设计
1、 按建设部颁发2023版《建筑工程设计文献编制深度规定》完毕方案设计。
2、 方案报建文本6份,光盘资料1份
提交规划建筑方案后十日内,第二次付款: 按照本期设计费10%计算支付
方案调整
设计阶段
1、 建筑单体入户层平面(反映与道路关系)、标准层平面、顶层平面及地室或架空层平面
2、 综合考虑立面平面,拟定室外空调机位置
3、 单体的四个立面,不同材质可用不同填充表达,反映建筑形体,立面应绘制阴影
4、 重要立面及入口的局部透视草图
5、 为说明立面效果的参考照片
6、 根据甲方意见及甲方委托的公司提供的条件图,完毕规划方案调整
7、 建筑单体定位及补勘点定位图
8、 台地图、土方平衡计算
方案审查通过或发包人告知进行扩初设计后十日内,第三次付款: 按照本期总设计费的10%计算支付
扩初设计
1、建筑单体四个彩色立面,标明材料(或模型)
2、材料样板和材料清单
3、 大比例的典型外墙剖面
4、 组团放大平面,反映道路、入口、车位及私家庭院的关系。
5、 总图竖向设计,涉及挡土墙的定位。
1、 按建设部颁发2023版《建筑工程设计文献编制深度规定》完毕扩初设计,涉及人防设计
2、 场地排水布置图
3、 消防道路及室外管线图
4、 厨卫提资图(供装修专业二次装修用)
扩初报建图
1、 扩初报建图8份
2、 各项报建表格
3、 电子文献刻录光盘1份
审查通过后55日
提交扩初报建图后十日内,第四次付款:按照本期总设计费的20%计算支付
1、 建筑单体彩色立面,涉及庭院等在大立面中无法反映的内立面,标明立面材料及节点大样索引。
2、 细部节点大样,涉及材料装饰做法
3、 门窗分隔、栏杆、百叶等建筑物品形式和节点规定
4、 建筑单体围墙及分户墙的立面、材料及节点
5、 完善材料清单,如:涂料的肌理规定,石材的肌理规格和铺贴规定等,并提供实例照片
6、 拟定基础形式
施工图设计
1. 桩基施工图
提交桩基施工图设计后十日内,第五次付款:按照本期总设计费的10%计算支付
1. 按照2023版《建筑工程设计文献编制深度规定》、万科《施工图设计指导书》、和东莞万科《工程技术统一标准》,完毕施工图设计,涉及人防设计。
2. 户型大样设计(开关\插座燃气表等需精拟定位)
3. 主体施工图、人防施工图
4. 立面分色图。
5. 建筑、结构施工图标明所有构造柱、后浇反坎、混凝土小墙垛等。
6. 施工图白图以供校审。
7. 根据政府报建规定提供相应的报建图纸3份和光盘资料3份。
8. 全套施工蓝图12份,相应光盘资料3份(甲方增长图纸份数按加晒价格另行支付,但因乙方设计错漏引起的修正加晒图纸费用由乙方承担)。
审查通过后 日
提交施工图设计后十日内,第六次付款:按照本期总设计费的20%计算支付
施工图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和甲方书面确认后十日内,第七次付款: 按照本期设计费10%计算支付
施工设计配合
1、现场服务配合现场施工补充设计或修改设计。
2、现场服务完毕协议范围内的销售资料。
3、配合竣工验收。
4、完毕竣工图,并提供盖章图纸4份。
根据各阶段甲方的进度规定
项目主体施工完毕后十日内,第八次付款: 按照本期设计费10%计算支付
完毕施工配合后十日内,第九次付款:按照本期总设计费的5%计算支付
注:
1、 所有需要在规划局报建的图纸都必须和电子报建同时进行,电子报建由乙方完毕,如在电子报建方面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规划局负责电子报建经办人沟通。联系电人:陈明辉、王文杰 联系电话:。
2、 项目若分期或滚动开发,按当期竣工查丈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和架空层)计算当期设计费,根据上表设计付费比例支付各阶段费用;
分期
面积(㎡)
设计费(元)
总建筑面积:
其中:商业中心:
幼儿园:
双拼、联排别墅:
高层:
总设计费人民币 元
一期
第一标段:
其中:商业中心:
幼儿园:
双拼、联排别墅:
高层:
设计费人民币元
初次付费5%:元
二次付费10%:元
三次付费10%:元
四次付费20%:元
五次付费10%: 元
六次付费20%: 元
七次付费10%: 元
八次付费10%: 元
九次付费5%: 元
第二标段:
其中:商业中心:
双拼、联排别墅:
设计费人民币元
初次付费5%: 元
二次付费10%: 元
三次付费10%: 元
高层:
四次付费20%: 元
五次付费10%: 元
六次付费20%: 元
七次付费10%: 元
八次付费10%: 元
九次付费5%: 元
第三标段:
高层
设计费人民币元
初次付费5%: 元
二次付费10%: 元
三次付费10%: 元
四次付费20%: 元
五次付费10%:元
六次付费20%:元
七次付费10%:元
八次付费10%:元
九次付费5%: 元
第四标段: 高层
设计费人民币元
初次付费5%: 元
二次付费10%: 元
三次付费10%: 元
四次付费20%: 元
五次付费10%: 元
六次付费20%: 元
七次付费10%: 元
八次付费10%: 元
九次付费5%: 元
二期
第一标段:
高层
设计费人民币 元
初次付费5%: 元
二次付费10%: 元
三次付费10%: 元
四次付费20%: 元
五次付费10%: 元
六次付费20%: 元
七次付费10%: 元
八次付费10%: 元
九次付费5%: 元
第二标段:
高层
设计费人民币元
初次付费5%: 元
二次付费10%:元
三次付费10%:元
四次付费20%:元
五次付费10%:元
六次付费20%:元
七次付费10%:元
八次付费10%:元
九次付费5%: 元
3、 双方另行约定每一期的出图时间,以书面确认为准。
4、 各设计阶段的报建工作,乙方应完毕相关电子报批工作,并与图纸一同提交。
5、 在正常协议之外,甲方根据乙方完毕设计工作的质量给予设计奖励,具体数额另行商定。
5.4 成果交付
成套阶段性设计成果应在甲方公司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交付,修改告知单及其他文献交付地点为乙方公司资料室。
6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献
序号
资料及文献名称
份数
时间
1
项目设计总任务书(施工图设计指导书、工程技术统一标准)
1
设计开始前
2
项目用地红线图
1
协议签订后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协议签订后
4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政府文献
1
协议签订后
5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详勘)
1
初步设计开始前
6
周边道路实测标高及市政管线资料
1
初步设计开始前
7
甲方已确认的境外公司方案
1
方案设计开始前
8
经甲方确认的境外公司建筑初步设计文献
1
初步设计开始前
9
政府对设计方案认可的批文
1
初步设计开始前
10
甲方告知乙方可开始进行下阶段设计工作的告知函
1
开始下阶段设计前
11
附件二: 《宗地规划规定》
1
12
附件三: 宗地地形图
1
13
附件四:东莞地区气象资料
1
14
附件五:售楼图则样板
1
15
附件六:销售协议附图样板
1
16
附件七:产品说明书图则样板
1
17
附件八:设计文献深度及设计错误分类
7 协议生效、终止与结束
7.1 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的日期为准。
7.2 若乙方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相关规定和法律规定采用相映救济措施。
7.2.1 乙方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7.2.2 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或其它丧失声誉及履约能力之情形;
7.2.3 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义务,通过甲方合理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7.3 协议终止后果
7.3.1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当于甲方指定期间内返还甲方所有商业秘密资料、信息,不能返还的予以销毁。
7.3.2 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设计文献及图纸的在本工程项目的无偿使用权。
8 责任与权利
8.1 甲方因自身因素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应按照协议付清乙方已完毕阶段设计任务相应的设计费,若日后工程仍再度进行,甲方与乙方应就原协议尚未履行部分或新的服务范围,协商新的收费方式或重新签订协议。甲方或甲方的上级对设计文献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超过六十天,或乙方被告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作停建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毕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乙方保存由此导致损失申请补偿的权利。
8.2 乙方按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交帐单/发票,甲方核审无误后,收到发票的三十日内支付乙方。甲方逾期支付超过六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告知甲方;
a) 乙方因自身因素无法继续履行协议或导致甲方按照第7.2条规定或协议其他规定解除协议者,应退还相应设计阶段所有设计费。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设计文献及图纸的在本工程项目的使用权。由于乙方自身因素,延误了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设计文献交付时间,超过三天的,则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相应阶段应收设计费的1%;但乙方不由于邮政导致的延误负责;由于甲方自身因素,延误了设计费支付时间,超过三天的,则每延误一天,应按该项目相应阶段应付设计费的1%支付违约金;施工图阶段提供图纸设计时间每延误一天均按人民币10000.00元/天计算。
8.3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献出现的漏掉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人员错误导致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用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乙方应根据损失的限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补偿金。补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且不大于该阶段设计费总额。乙方应购买足额设计保险,并将保险公司赔款全额交付甲方,具体赔付方式详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计保险赔付条款》之规定,保险公司赔款低于上述补偿金的,剩余款项由乙方承担。
8.4 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文献审批和确认应满足乙方设计进度规定,不得 超过3天,假如超过3天,经书面告知甲方,乙方有权利规定出图时间顺延。
8.5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付款,逾期超过30日以上,乙方经书面告知甲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甲方应于接到乙方书面告知与正式发票之日起10日内付清应付设计费。
9.一般条款
9.1 履行协议的能力:双方保证各自有足够的权力和能力履行本协议,满足协议中的各项条件和兑现各项规定和费用支付。
9.2 完整协议:本协议书和本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甲方同乙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它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书面的谈判、报告或协议。若要修改,必须有双方的书面批准。
9.3 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协议:假如不可抗力发生,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禁运、战争、自然灾害(如洪水或地震)或其他超过协议双方控制的事件,因而一方无法履行协议,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前十五天书面告知对方终止协议。
9.4 不可抗力时的设计费用支付:不可抗力发生时,若甲方决定终止协议,乙方在协议终止日之前所提供的一切服务都应得到报酬,且已经取得的一切报酬都为其所有。在该等应付款项付清之日起15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在协议终止日前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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