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地产业开发基本规范程序及简要说明
一、房地产项目开发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项目开发前期调研程序 。项目的前期调研程序,就是通过开发商对拟投资地区房地产市场的调查,搜集大量市场信息,来打听投资的也许性,寻找投资机会的过程。
(二)、项目立项程序 。项目立项程序,就是上报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研报告,取得政府批复(项目立项),使项目取得合法的开发建设资格。
(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程序,就是开发商在项目立项通过(取得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批复),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办理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的程序。
(四)、项目规划程序 。项目规划程序,就是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途径。根据国家和潍坊市有关城市规划的规定,在潍坊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发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规定,必须向市规划局办理项目规划的申报手续,在取得“两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规划申报的基本程序如下:
1、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报批之前,开发商要向规划局申报规划要点,规划局对项目的用地范围、规划条件等提出初步意见,形成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作为计划部门进行批复时的参考依据。
2、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开发商可向规划局申报项目定点规划局向申请单位下发规划定点告知书和设计规划规定告知书,对项目用地的位置、面积、范围等提供较具体的意见。
3、根据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取得四图一书(总平面图、定位图、竖向设计图、管线综合图、说明书)。开发商在完毕方案设计后,应向规划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4、经审定通过的设计方案,是编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依据,也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文献。
5、开发商依据设计规划规定告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即可向规划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备文献。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项目列入年度正式计划后,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之前,需要验证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规定的最后法定程序,该证是申办开工的必备文献。
(五)、征地拆迁程序
征地是指项目选址用地为集体土地时,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依据报请有批准权限的政府审批以后,对集体土地及地上物等依法补偿,补贴后,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一种行为。
拆迁是指项目选址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为达成施工规定的场地条件,拆除建设用地上原有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对原用地者进行补偿、安顿的行为。
征地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进行,拆迁在取得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件后即可提出申请。
征地、拆迁都是项目开工前的重要工作。征地、拆迁工作的完毕是申请项目开工的必备条件之一。
(六)、工程建设程序
工程建设阶段,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列入年度施工计划起,到项目施工所有完毕,通过工程竣工综合验收,达成业主使用条件的过程。
在项目完毕规划程序并且具有开工条件后,向市建委提出开工申请,取得报建证;同时,与市政相关部门(自来水、热力公司、管道煤气公司、供电部门、城管局)洽谈签订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办理招标批准手续;选择施工、监理单位;办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手续;缴纳各种费用;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由主管部门(市质检站、市开发办)进行综合验收,交付使用。
(七).房地产经营程序
房地产经营,是开发商通过对所开发房地产的销售、出租,实现自己预期投资收益的行为。该项工作从取得土地使用权起,一直延续到房地产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商,既可以自己销售和出租开发的房地产,也可以委托给专业的中介机构。销售和出租的房地产都可以有期房和现房两种,但都必须在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之后方可进行,且买卖契约和租赁契约都必须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鉴证方为有效。
二、 房地产项目开发程序
(一)、项目立项
1、概述:开发项目立项,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门(属地或市发改委)对项目的批准文献。 对于房地产商来说,在本阶段的重要工作是:起草并向属地或市发改委或者属地或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议书,取得批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属地或市发改委审批获准,并列入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国家计委已取消了房地产项目立项制度,实行备案制。山东省暂延续原立项制度。)
(二)、实行程序
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1)承办部门:属地或市发改委
(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②提供资金贯彻证明;③土地使用权证明;④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征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属地或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属地或市发改委。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属地或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对属上级发改委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属地或市发改委负责转报。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5)收费标准:如在开发办办理立项,须缴纳2元/平方米的开发管理费。(也也许没有)
2.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1)承办部门:属地或市发改委
(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②国家或省、市属地发改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意见;④跨年度建设项目,需提供属地或市发改委上年度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上报属地或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属地或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3.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1) 五证两书的取得
①土地使用权证的取得
(一)、概述:开发商在项目立项通过后,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可办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在现阶段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取得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国家出让方式获得(即通过土地一级市场取得);二是通过转让方式获得(即通过土地二级市场取得);三是通过与当前的土地的使用者合作等方式。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证件是建设用地批准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征地是指项目选址用地为集体土地,按照法定的程序报请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机关审批以后,对集体土地及地上物等依法补偿,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一种行为。
拆迁是指项目选址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为达成施工规定的场地条件,拆除建设用地上原有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对原用地者进行补偿、安顿的行为。根据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房地产开发经营性用地均由土地储备中心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出让的地块均为熟地,不需要土地受让方进行征地拆迁。若因特殊因素,必须进行征地拆迁的,该工作原则上是在国土资源局取得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即可提出申请。实际操作中只要与土地出让方达成协议,即可进行拆迁。征地、拆迁都是项目开工前的重要工作。
(二)、实行程序
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办理
(1).承办部门:属地或市国土资源局
(2).申报资料:用地申请;计委批复的当年投资计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意见;用地范围图;土地权属证明;工程项目总平面图。
(3).申办程序: 审核有关申报资料(2个工作日);现场勘测定界(10个工作日);制定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15个工作日);缴纳征地管理费、复垦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2个工作日);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4).收费标准:征地管理费、复垦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的收取。
(5).应注意的事项:划拨土地的范围仅限于: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对开发商来说,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开发用地,重要是经济合用房项目建设用地。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办理
国土资源部第11号部令规定:凡各类经营性用地(含房地产开发建设),均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承办部门均为:属地或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是有计划地进行的。属地或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土地运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属地或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献应当涉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投标或者竞买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文本。属地或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 20 日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涉及下列内容:
①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②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规定;
③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规定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
④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献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⑤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⑥拟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⑦投标、竞买保证金;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投标申请人、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标拍卖挂牌公告规定条件的,应当告知其参与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1.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②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启动标箱,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献的重要内容。
③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④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拟定中标人。
2.拍卖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①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②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规定和其他有关事项;
③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醒;
④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⑤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⑥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⑦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达拍卖成交;
⑧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竞买人局限性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成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3.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规定、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合挂牌公布;
②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③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④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⑤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拟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拟定是否成交:
①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②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③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规定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4. 成交确认书
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拟定中标人、竞得人后,出让人应当与中标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应当涉及出让人和中标人、竞得人的名称、地址,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中标人、竞得人具有协议效力。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出让人改变竞得结果,或者中标人、竞得人放弃中标宗地、竞得宗地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中标人、竞得人应当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必须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出让人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予以公布。
出让人公布出让结果,不得向受让人收取费用。
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约定付清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5.收费标准:潍坊市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及政府出让土地纯收益标准,有土地开发费用一览表。
3、土地确权登记手续的办理
(1).承办部门:属地或市国土资源局
(2).申报资料:
1)土地登记需要的资料
①计划立项批文;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意见;③土地登记申请书;④地籍调查表(含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法人代表委托书、四邻指界署名单、宗底座落图);⑤土地登记审批表;⑥土地登记卡。
2)土地转让登记需要的资料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审批表;②出让人土地使用权证书;③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④土地转让协议;⑤转让双方法人证明;⑥出让人原出让批文;⑦出让方土地登记申请
(3).申办程序:
①申请:开发商持所需材料提出土地登记申请,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给予答复。
②地籍调查:区国土局对受理的宗地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本宗地及邻宗地法人或其委托人在确认的地籍调查上签字。区局填写初步意见后报市局审批。
③审核:市局对土地登记申请人、宗地自然状况、土地权属状况进行全面审核。
④注册登记颁发证书:市局对批准的土地登记进行登记卡装簿,土地权利人领取证书。
(4).办结时限:对符合登记条件的,7个工作日以内完毕审核和登记发证。
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的土地均为熟地,即做好三通一平的用地,开发商可直接运用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若因实际情况规定需要拆迁的,则需要按下列程序办理:
1、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的取得
(1).承办部门:属地或市国土资源局
(2).申报资料:①用地申请;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规定告知书及附图;④建设用地规划意见。
(3).申办程序:持用地申请及相关申报资料报市国土资源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
(4).收费标准:此阶段,须缴纳土地开发管理费800元/亩?。
2、拆迁手续的办理
(1).承办部门:潍坊市拆迁办
(2).申报资料:①拆迁申请书;②项目立项批文;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④国有土地使用证;⑤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⑥拆迁补偿、安顿资金证明;⑦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⑧产权调换和安顿用房证明。
(3).申办程序:
审查申请,并于收到申请后2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拆迁立项的决定;批准拆迁立项的,拆迁人应自批准立项之日起3日内办理委托拆迁或自行拆迁备案手续,缴纳拆迁管理费;拆迁立项批准之日起5日内,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拟定拆迁范围,发布拆迁公告,进行户口登记、房屋勘测等拆迁准备工作;拆迁机构与被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实行拆迁,核发拆迁验收证明,取得《拆迁验收合格证》;征地办、拆迁办、规划局现场测量定线,核定用地范围、拆迁面积。
(4). 收费标准:
拆迁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为,安顿一次到位8元/平方米,实行过渡安顿12元/平方米?。
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取得
(一)、概述: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整体规划的实行,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开发商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持当年的建设计划、土地使用证件、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拟建位置的地形图、建设工程总平面图、符合审定设计方案的施工图及消防、设计质监部门对施工图的批复意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属地或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实行程序 :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取得
(1)承办部门: 属地或市规划局
(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含建设规定和内容);②发改委年度计划投资批文;③1:500地形图;④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办程序:
①持所需材料向属地或市规划局提出申请;②规划局现场勘察,审查、核对相关规划,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③规划局对符合城市规划的申请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告知书》,开发商凭该告知书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计划批准手续;④需制订具体规划的,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规划设计规定告知书》;⑤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总平面规划设计;⑥规划局审查规划设计方案;⑦到属地或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具有审批条件且符合具体规划的,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意见》。
2.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程序
(1)承办部门:开发商或其代理机构
(2)申报资料:①建设项目计划批文;②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规定告知书及附图;③招标投标工作计划及方案;④设计任务书;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能力证明材料及资格证书;⑥委托代理协议或协议。
(3)申办程序:①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涉及:计划批文、设计规划规定告知书、设计任务书等);②填报《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申报表》;③审核项目情况及招标条件,登记备案;④对发标、评标及方案评审等活动实行现场监督;⑤中标方案拟定后,招标人提交招投标情况报告;⑥签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意见书》。
(4)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5)应注意的事项:单体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进行设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属地或市建设局。
3.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批
(1)承办部门:潍坊市公安消防分局建审科
(2)申报资料:①发改立项批文;②属地或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规定告知书、定点红线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③《有关部门审核意见表》(加盖开发商公章);④施工图1套(含建施、结施、设施、电施);室内装饰工程需正式装饰设计图纸1套;⑤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物应备有图纸光盘。
(3)申办程序:开发商领取并填报《建筑工程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并将申报表连同设计图纸向市公安消防分局送审办理建筑消防设计审批手续。
(4)办结时限:自收到图纸资料之日起,一般工程10个工作日内;国家、省重点工程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5)收费标准:执行鲁政发[2023]16号的有关规定,按建筑面积计,收取消防设施设备费2元/平方米。
4.施工图设计质量审查
(1)承办部门:属地或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
(2)申报资料:①施工图设计文献2套(含建施、结施、设施、电施);②发改立项批文;③属地或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规定告知书及附图;④工程勘察、设计协议(原件);⑤地质勘察报告2份(原件);⑥设计招标的相关证明;⑦结构计算软件名称和热工计算书;⑧房屋鉴定报告(仅限于加层、改造项目)。
(3)申办程序:开发商领取、填报《开发商报审施工图设计文献登录表》;将登录表连同施工图及其它申报资料送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进行技术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向属地或市建设局提交技术性审查报告;核发《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批准书》。
(4)办结时限:自收到图纸资料,并缴纳设计质量审查费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图纸审查意见。
(5)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23]10号文献和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23]45号文献的有关规定,按建筑面积计,分为住宅、商住楼、办公写字楼、医院、托幼、中小学教学楼、高等院校教学楼、综合楼、商场、宾馆、酒店、超市、工业项目、仓库等9类建筑按不同标准计取。
(6)应注意的事项:该项审查的该项办结时限是15个工作日内提出图纸审查意见,然后由设计、勘察单位根据其意见对施工图作相应的修改。整个手续办理通常需要30个工作日。
5.地下人防工程设计与审查
(1)承办部门:潍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申报资料:①施工图设计文献2套(地下人防部分);②发改立项批文;③属地或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规定告知书及附图;④人防结建手续证明。
(3)申办程序:地下人防工程的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来承担,达成人防保护等级,并办理了人防结建手续证明,则无须再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如为人防系统以外的设计院设计,则须通过市人防办的审查后方可通过。
(4)办结时限:如办理了人防结建手续证明,则无须办理人防设计审查手续;如未办理人防结建手续证明,图纸审查时限在10个工作日以内。
(5)收费标准:根据鲁价费发(2023)181号《关于调整人防建设收费的告知》规定,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为,按总建筑面积计,25元/平方米计取?。
6.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1)承办部门:属地或市规划局
(2)申报资料:
申请阶段:①书面申请(含建设规定和内容);②1:500地形图;③已批准的具体规划;
取证阶段: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一式两份;②建筑工程总平面图(加盖工程设计单位证书专用章)一份;③建筑和结构施工图的重要部分、室外工程平面图,装订成册,一式两套;④当年年度投资计划;⑤有关部门的审核手续;⑥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须附土地使用权批准文献。涉及房屋拆迁的,须附拆迁验收证明;⑦按规定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查的,应附其书面审查意见。
(3)申办程序:
申请阶段:持申报材料向属地或市规划局提出申请;到属地或市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规定告知书》;规划专家组评审;到属地或市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
取证阶段:开发商领取、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并将申报表连同施工图及其它申报资料送规划局办理审批手续。资料审核完毕,执由规划局开具的潍坊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收费联络单,到基金办缴纳市政设施配套费。同时,在属地或市规划局缴纳城市规划技术征询服务费和建筑放线费。在缴纳上述费用后,方可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办结时限:①批准办证申请,15个工作日内;②办理《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规定告知书》,7个工作日内;③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7个工作日内;④办理施工图审查,20个工作日内。(方案或施工图修改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内)
(5)收费标准:房地产开发项目,280元/平方米;根据鲁建规字[2023]33号文的规定,城市规划技术征询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建筑类别的不同,分别计取不同的费用。根据国家测绘局测绘产品价目表,建筑放线费的收费标准为649元/点?。
(6)应注意的事项:涉及到跨年度的工程,要在年终到投资计划批复部门办理年度结转计划。
③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取得
(一)、概述 :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在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需要进行的验证工程建设符合开工规定的最后法定程序,该证是申办开工的必备文献。在属地或市建设局办理报建证后,开发商可到建筑有形市场办理施工、监理招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造价、劳保统筹等手续后,向建设管理部门提出开工申请,经审查批准,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实行程序
1、项目报建
(1).承办部门:属地或市建设局
(2).申报资料:①发改委批准的当年投资计划;②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规定告知书、定点红线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③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
(3).申办程序:①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报建申请表,根据投资计划填写清楚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持投资计划及申请表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证》。
(4).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报建证》工本费:10元。
2、潍坊市建筑市场需办理的手续
(1).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
1) 承办部门:招标代理公司或开发商、市招标办(监督职责)
2)申报资料:①发改委计划批文;②属地或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规定告知书、定点红线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④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⑤报建证;⑥施工单位应当具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等证件;⑦从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征询及经济征询业务的中介机构具有相应资格,持有有关证明、证件。
3)申办程序:招标单位提出招标申请;市招标办审查招标单位资格及招标文献;发布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投标单位提出投标申请;招标单位预审投标单位资格并优选投标单位;拟定评标和定标方法;向投标单位发放标书;拟定评标组织;投标单位投递标书;开标、评标、定标;发布中标公告、取得中标告知书;签订、审查鉴证协议;核定工程定额取费标准;分别办理注册登记施工队伍、审查其他事项;集中收缴有关规费;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市招标办登记备案。备案资料涉及招标情况说明、开发商的招标文献、中标单位的投标文献、评标的原始记录、中标告知书。
4)办结时限:①审查招标单位资格、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献,在三日内完毕;②评标、定标,一般工程在三日内完毕;大、中型工程在七日内完毕,特殊工程可适当延长;③审查协议,在收到送审文本后三日内完毕。
5)收费标准:招标完毕后,应缴纳下列费用:工程招标管理费,中标价的0.55‰;招标公证费,2023元/中标单位。
6)应注意的事项:如开发商自行招标,需提前向招标办申请,经该办批准后方可实行。
(2).造价、劳保、质量监督、交易信息手续
造价、劳保、质量监督、交易信息手续在建筑有形市场仅须交纳费用即可。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其标准分别为:
1)质量监督费 1.4‰ ?
2)造价管理费 0.9‰ ?
3)交易信息费 0.6‰ ?
以上费用的计算基数是:建筑面积乘以收费基数
4)劳保统筹费 该费用由市建工局建筑工程劳保费管理办公室收取?,收费标准为建安工程总造价的23.6-26‰。?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内的须一次缴清,3000万元以上初次须缴付50%以上,分期缓交不超过两次。
(三)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1.承办部门:属地或市建设局
2.申报资料:①报建证;②发改委立项批文;③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规定告知书及附图;④施工协议备案登记表;⑤质监委托书;⑥监理协议鉴证;⑦施工单位安全报监书;⑧总包单位中标告知书;⑦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卡;⑧施工许可申请表。
3.申办程序:①开发商领取、填报《潍坊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工程质量责任卡》、《质监委托书》;②将上述三表连同其它申报资料送建筑有形市场市建设局窗口办理审批手续;③交纳墙体材料节能费和散装水泥保证金后,领取施工许可证。
4.办结时限:自收到申办资料,并缴纳墙体材料节能费和散装水泥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收费标准:在此阶段,需交纳墙体材料节能费,8-10元/平方米?;散装水泥保证金0.9-2.5元/吨?。
6.应注意的事项:①施工许可证实行一个单项建设工程,实行一份施工许可制度;②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由开发商保存,副本由施工公司保存,作为竣工验收资料。
④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取得
一、概述
我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属地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实行程序
1.承办部门:属地或市房产管理局
2.申报资料:①商品房预售申报表;②土地使用权证书;③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建设的资金达成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拟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证明材料;④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和开发经营许可证;⑤工程施工协议;⑥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3.申办程序:属地或市房管局收到申请后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查勘。初审和现场查勘合格的,办理预售许可。
4.办结时限:收到申报表和申报资料后,7日内办理完毕。
⑤房屋权属证书的取得
一、概述 :我国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房屋所有人依法拥有房屋并对房屋行驶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可办理新建房屋确权登记手续。
二、实行程序
1.承办部门:属地或市房产管理局
2.申报资料:①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②土地使用权证;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⑤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⑥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⑦房屋平面图(房屋坐落平面图、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房屋分户平面图)。
3.申办程序:开发商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局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委托市房屋测绘中心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规定的将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长图纸)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签发房屋权属证书。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开发商。
4.办结时限: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负责初审、复审、审批的区房管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等职能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毕所承担环节的工作事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件,权属证书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5.收费标准:房屋初始登记费80元/套,住宅平房及别墅按每证80元计收。每增长一本权属证书加收10元,地下室不收取登记费。如为自建自用,则不需交纳交易手续费;如进行交易买卖,则须按成交价的0.5%计取交易手续费?。
⑥ 两书制度
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应当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用于明确开发商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作用是向业主提醒合理使用住房的注意事项。
《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1.工程质量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保修范围;3.保修期;4.用户报修的单位;5.答复和解决的时限。
《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的说明;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说明;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0.住宅中配置的设施、设备,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书。
应注意的事项:
1.“两书”的交付时间为:商品房交付的时间;
2.商品房的保修期以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3.两书制度执行1998年建设部颁布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2)、与市政设施的接驳
一、概述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项目立项,列入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后,即可与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热电公司、煤气公司、市政养护部门进行接触商洽,起草协议,办理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排污的手续,并按规定支付有关费用。此外,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还会涉及到道路挖掘和道路占用等方面的问题,在此一并说明。
二、实行程序
1. 与自来水设施的接驳
(1)承办部门:潍坊市自来水公司
(2)申报资料:①用水申请报告;②总平面图;③施工现场周边地形图。
(3)申办程序:①用水申请报告,到生产技术科办理申请开户手续;②申请手续批复后,到规划设计室办理勘察、设计事宜;③签订协议并缴纳自来水增容费、勘察设计费。④等待工程公司安排施工。
(4)办结时限:执行双方协议的有关规定。
(5)收费标准:用于销售的房屋所用水表按生产标准收取增容费,自来水公司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体量,配备总表,收费标准以总表表径的大小拟定。勘察费50元/表?;设计费可协商解决,自来水公司内部标准为取接水工程造价的4.5%?;施工费用按自来水工程公司出具的施工结算值计取。
(6)应注意的事项:①开发商用于居民回迁的水表按生活标准收取增容费;②批准开户的用户申请只在当年有效,跨年度的需重新办理申请;③对用户规定:一个门牌号只能装一块水表,楼房住房只能以单元为单位安装水表;④由自来水公司总水表供水的用户,以进户总水表为界,水表以外的管道及设施归自来水公司负责维护、管理;水表以内的管道及设施归用户或产权单位负责维护管理;⑤对进户总水表及表井,用户有责任进行保护。
2.与天然气(管道煤气)系统的接驳
(1)承办部门:潍坊市港华管道煤气公司
(2)申报资料:①申请开户书;②标准层1:100平面图、剖面图;③1:500地形图及用气建筑2个坐标高程点(市测绘院测定的坐标高程点)。
(3)申办程序:①申请报告,注明开户的地址、用气性质、户数、联系方式,到用户解决处办理申请开户手续;②完毕开户手续后,签订天然气(管道煤气)工程协议,由煤气公司进行现场勘察和设计;③工程施工由煤气公司负责,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毕施工任务;④工程竣工后,由管道煤气公司安检人员进行通气点火。
(4)办结时限:执行双方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
(5)收费标准:开户费:1980元/户?,此外尚有总额约为50元/户的点火通气费和保险费。此费用通过协商可减免。
3.与供电系统的接驳
(1)承办部门:潍坊市供电局
(2)申报资料:①项目的立项批文;②有关的用电资料,涉及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③按市供电局规定的格式填写的用电申请。
(3)申办程序:到市供电局服务大厅提交用电申请及其它申办资料,办理手续。签订供用电协议(协议)签约、缴纳相关费用。
(4)办结时限:
供电公司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拟定供电方案,在下列期限内正式书面告知用户:①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②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③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④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二个月。
若不能如期拟定供电方案时,供电公司应向用户说明因素。用户对供电公司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批准见时,应在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拟定。
(5)收费标准:
新装增容供电工程贴费用户新装或增长用电,在供电方案拟定后,向市供电局缴纳供电贴费。
2023年初,国家计委经贸委联合下文取消供(配)电工程贴费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