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 示 标 牌 采 购 合 同发包方: (如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就 事项协商一致,到达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本工程执行原则:符合国家颁布最新原则和协议清单对应技术规范; 4、承包范围: ; 5、 协议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此协议价 为综合固定包干总价 ) 二、承包方式、协议总价、优惠率及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1、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合格、包风险、包售 后服务方式由乙方承包协议工程指定范围施工及
2、售后服务。2、 协议固定包干总价为:固定包干范围:一切物料价格、劳工工资、制作、包装、安装、运送、 装卸、管理、利润、税金等费用。对发包人上述没有列入项目,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单价中已经包括,在协议实行时发包人将不予另行支付,甲方不承担非不可抗力原因所导致成本上升而产生价格及其他 风险。3、 工程款支付:4.1乙方按甲方告知数量规定制作完毕后,货品运至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 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额价款 %,乙方应出具 该部分金额发票;4.2乙方按甲方规定数量安装完毕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 付至协议总额价款 %;4.3工程竣工完毕结算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最终止算总价
3、95 %;4.4质量维修服务保证金为结算总价5%,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满后, 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当付至结算价款95%时,乙方 需提供全额发票。)4、 竣工结算:本工程采用承包范围内协议总价包干方式确定,加减变更签证,变更部分按协议清单综合固定单价及变更完毕工程量进行结算三、甲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指派专人担任驻工地代表,负责和乙方对接,并对有权对工程质量、 进度等进行监督核查,签收乙方交付有关文献,办理验收、变更、登 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保证协议按期按质履行。2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3提供必要基础性施工条件,对乙方工作进行协助;4按协议约定准时向乙方支付
4、工程款。四、乙方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指派专人担任驻工地代表,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协议履行,配合甲 方工作,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各项事宜。 2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包所有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承 揽工程肢解后来以任何名义分包给他人;3 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4 严格按设计文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标或行业原则等规范规定 施工; 5做好施工材料自检、清点和保管,乙方采用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 原则规定,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所使用材料设备与设计原则规定不 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费用及延误工期 责任;8服从甲方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管理与监督;9
5、乙方应提供安装条件并承担承包范围安装工作。10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用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 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施工期限内发生非甲方原因 火灾、失窃、人身伤亡事故及设备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 承担任何责任。 11.全面负责工程竣工并经验收移交甲方之前管理、维护及安全保障等义 务,若发生毁损、灭失、侵权等事件、责任及后果,所有由乙方承担。五、工 期 1、乙方须按照如下工期规定完毕施工,动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动工通 知为准,工期以日历天计算; 楼顶施工: 工期 天; 商业部分标识施工: 工期 天; 住宅部分标识施工: 工期 天; 总工期: 天; 2、施工过程
6、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延误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 可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六、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竣工验收汇报。 2甲方收到书面竣工验收汇报后会同有关部门在5日内组织验收,验 收以设计图纸、清单、设计更改告知、国家颁发施工验收规范和 质量检查原则为根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竣工验收通过文献,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 管理。验收中如发既有不符质量规定,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 收。竣工日期以最终验收通过日期为准。 4. 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汇报及完整 结算资料。如未准时提交,导致工程竣工结算无法正常进行或工程 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乙方承担
7、责任。七、质量原则及材料管理 1、乙方所使用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确认施工图及本协议规定材料 规定,若提供材料不满足规定,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否则,给甲 方导致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本工程约定工程竣工前7日,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验收。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双方在现场核点数量 及检查工程质量。 4、本工程以设计清单、图纸等制定施工验收规范为质量评估原则。八、 质保条款 1保修期限: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后 24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己方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 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导致质量问题,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定期 限免费妥善处理。3. 凡在质保期
8、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告知后24小时响应 并限期完毕修改。如发生重大问题,乙方须承担给甲方或业主导致相 应损失。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此部分进行维修,费用在质保金 中扣除,质保金局限性部分由乙方负责支付。4. 如质保期过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接到告知及时响应,不得以过质保 期为由拒绝服务,对有关修理只收取服务费,如更换配件,应以市场最 优惠价格收取。乙方申明:甲方可以选择以信函、快递、电话或者传真或者直接递送等方式告知 维修。乙方即无条件承认其告知效力。乙方在人员及企业变更时必须 事先告知甲方,否则,承担由此产生所有责任。九、违约条款1乙方供应材料设备若与规范及甲方规定不符或以
9、假充真、以次充好, 甲方有权规定乙方限期整改,由此引起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三 次以上违约状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 非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金额0.5%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 以扣除乙方无条件执行。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并由乙方承担赔偿因此给项目导致所有损失。3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如发既有转包状况发生,视为乙方违 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保留向乙方规定支付违约金权利。4. 在保修期内,如乙方不能认真履行保修义务致使业主投诉,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500元/次违约金,甲方直接从
10、质保金中扣除。十、协议解除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 除本协议。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协议:(1)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4单方根据本条款约定规定解除协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 协议告知,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做好已竣工程保护和移交工作,不 得以任何借口迟延阻碍,如因单方原因导致损失,则对方有权规定相 应赔偿。十一、争议处理方式在履行协议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十二、其他1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协议后附表均做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4. 附件:分项价格清单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地址: 地址: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