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招租方案一、招租目的:通过商铺招租,引进相关的经营服务项目,为南海校区的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便利、完善的生活服务,从而保障南海校区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稳定发展。 二、招租形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三、招租商铺及经营范围:本期公开招租商铺为一楼1号铺(水果店、30M2),2号铺(照相精品店、30M2),3号铺(眼镜店、30 M2),6、7号铺(理发店、60 M2),8、9号铺(电器维修店、60 M2),二楼11号铺(商务中心、30M2),1 2号铺(凉茶店、30 M2),13、14号铺(文体用品店或图书音像制品店、60 M2),图书馆大门左侧(文印中心、20 M2)。四、
2、招租原则: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经营者。由校区招租小组成员根据招租评定原则对承租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该项目经营者,最高分相同则原租户优先。后勤办负责具体实施。五、租金标准:设定最低报价,不设上限。各店铺具体如下: 一楼:理发店20元/平方月,其他店铺40元/平方月。 二楼、图书馆文印中心:30元/平方月。 每年按十个月计收。 六、其它费用:物业管理费按3元/平方月收取,电费为0.98元/度,水费为2.53元/立方米收取,每月按实际使用量结算。(水电费均为代收代付)。租赁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 七、评定原则:本次招租采取租金报价和权重加分法进行综合评定。 具体方法如下: 1、租金报价分值:以最
3、高报价为100分,其它单位报价换算成对应分值。 公式为:C=BA100 (A为最高报价,B为投标单位报价,C为投标单位的得分。) 2、权重加分: (1):各项目竞租者原经营本项目且证照齐全加10分(竞租者必须与营业 执照上的负责人相符)。 (2):各项目竞租者在高校内经营过本项目的,每满一年加2分,最多加三 年(必须有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原件)。八、商铺租期:租期为二年,租约期满后,进行下一期招租,上一期承租商在评定分值相同的情况下,有优先承租权。 九、其他事项: 1、承租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南海校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2、承租商必须与南海校区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办齐 相关的工商、税务、卫生等各种证照。 3、甲方给予乙方免租金装修时间20天,首期租金按扣除免租金装修时间后 的实际天数计算。 十、报名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