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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教师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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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华航院字200683号,2006年6月19日印发)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教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的作用,提高聘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外事办”)是学校外教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外教聘请、管理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二章 外教的聘请第三条 聘请外教要贯彻“按需聘请,择优选聘,保证质量、用其所长,合理使用、讲求实效”的原则。在工作中要加强计划性,防止盲目聘用。第四条 聘请对象应对华友好,愿意与学校合作,具有本科

2、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的教学经历,身体健康。受过语言教学专门训练并具有一定的语言教学经验的优先考虑。第五条 聘请外教的程序(一)计划聘请外教的单位,应于每年3月15日前向外事办申报下一学年的聘请计划,说明聘请目的、工作任务、停留期限、人数等。经外事办审核,校长同意后,由聘用单位选拔受聘人选,初步商定工作任务。选拔工作原则上应在5月底以前完成。(二)聘用单位于5月底前,将下列材料报外事办:1.拟聘外教的简历;2.学历证明;3.专家推荐信;4.护照复印件;5.体检报告;6.初步商议的聘用合同(双方签字);7.其他有关材料。(三)外事办按照有关部门关于外国人来华就业审批管理的规定,持下

3、列材料到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1.学校关于邀请外国人来华工作的请示;2.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3.拟聘外教的简历;4.学历证明;5.专家推荐信;6.护照复印件;7.体检报告;8.草签的合同;9.学校办学许可证;10.聘请外教资格证;11.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相关外文材料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学校公章。(四)外国人来华就业获得批准后,外事办持下列材料到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办理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2.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表;3.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申请表;4.草签的合同;5.拟聘外教的简历;6.学历证明;7.护照复印件;8.体检报告;9.有关部

4、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相关外文材料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学校公章。(五)外事办将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邮寄(或传真)给被聘用的外教,用于外教办理来华工作签证。(六)外教入境5个工作日内,外事办组织外教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含合同附件)。(七)外教入境10个工作日内,外事办持下列材料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外国人就业证:1.外国人就业登记表;2.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3.正式合同;4.外教有效签证;5.体检表;6.外教照片;7.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八)外教入境24小时内,到辖区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九)外教入境15日内,外事办应协助外教到辖区公安机关办理签证延期和居留证。第三章 外教的管理第六条

5、外教的管理体系学校外教的管理工作由外事办总负责,实行校、系(以下称“聘用单位”)两级管理。外事办、教务处、聘用单位共同参与,做好管理、服务和使用工作。聘用单位应有一名领导负责外教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指定1-2名政治素养好,业务素质高的教师,兼任外教助理,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和聘用单位反映外教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做好外教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七条 学校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管理。如外教违反合同,应及时向外事办报告。外事办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或主管校长)审批。第八条 外教的行政管理 外教的行政管理工作由外事办总负责,聘用单位、保卫处协助。(一)负责外教来华前准备工作的具体事宜

6、,包括办理就业许可、来华邀请等相关手续,安排住房,安排接车接机等。(二)负责安排外教抵离境时的迎送,协助办理有关证件(包括国内签证、就业证、居留证)手续,签订合同、发放工资、办理换汇手续等。(三)负责建立外教档案,协调工作、生活中的有关问题,安排、协调外教的旅游及文化活动,办理外教旅行、医疗等有关费用的结算。(四)负责向外教介绍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基本情况。(五)在中国传统节日和外教所在国节日期间,负责组织安排宴请等活动。(六)负责外教奖励、处罚等相关工作。(七)防范极少数人利用外教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八)其他外教行政管理工作。第九条 外教的工作管理外教的工作管理由聘用单

7、位总负责,教务处、外事办配合。(一)聘用单位负责安排外教的工作,并在教务处、外事办备案。负责审定外教的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教材,建立外教教学档案。(二)在外教来校任教三个月后,聘用单位会同教务处对外教教学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报外事办。(三)每学期结束时,聘用单位应对外教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外教提出奖励建议;对不履行合同、教学效果差的外教及时提出批评直至提出解聘建议。解聘外教由聘用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外事办审核,经校长同意后执行,外事办报省教育厅备案。(四)聘用单位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外事办提交聘用外教效益报告。由于聘用单位管理不善而致使外教工作效益差,或不及时报送聘用外教

8、效益报告,外事办有权控制其下一学年聘用计划。(五)外教助理与外教要友好相处,互相尊重,加强合作,取长补短,共同搞好教学等工作。对外教教学中的意见,外教助理要及时向聘用单位领导反馈,提出协调解决的办法。外教助理在与外教交往中,要遵循内外有别的原则,严守国家机密,不向外教泄露我国内部规定不对外公布的事项。(六)尊重外教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但要防止外教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散布攻击我国政府和政策法令的言论,干涉我国内政;防止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教活动或宗教宣传;防止以教学名义在学生中散发宗教书籍或材料。对违反规定者要及时予以警告,对警告不改者,报由外事办处理。(七)禁止外教从事与教学无关的社会工作,如

9、采访、经商、咨询服务以及与其身份不符的其它活动;禁止外教到学校以外的任何组织从事营利性的兼职活动。(八)禁止外教在应聘期间向社会和学生做涉及我国政治思想、社会状况、经济或科技秘密、特殊的生物资源以及违反规定的调查。特殊需要者,需按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九)其他外教教学管理工作。第十条 外教的安全与生活管理外教的安全和生活管理由外事办总负责,聘用单位、保卫处协助。(一)计划内聘用的外教免费使用学校提供的配有家具、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电话、网络开口、燃气灶等设施的住房。外教使用电视、电话、网络、燃气等发生的费用由外教自行承担。外教因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应当赔偿维修费用;不

10、能维修的,应当折价赔偿。(二)提醒外教及时到辖区派出所、市公安局办理签证、居留证等有关手续,确保外教在国内合法工作、合法居留,解除外教的后顾之忧。(三)掌握外教公寓设施和生活环境状况,在外教入住时向其讲清全部设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由外教在相关的书面材料上签字,在外事办备案。(四)注意外教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随时了解外教的教学和生活情况,经常督促和提醒其注意安全。外教离开驻地或在外留宿,须向外事办说明事由、去向、返回时间、联系方式等。外教外出期间或夜间要保证门窗关、锁妥当。发生重大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外事办,并向主管校长和校长汇报,学校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五)外教公寓不能随意留人夜宿。如果外

11、教的客人确需留宿,须经外事办同意。(六)外教在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到外地旅游,参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须向聘用单位和外事办提出申请,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外教利用节假日出境旅游,聘请单位必须提醒他们提前办理有关出入境手续,并在外事办登记。(七)外教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邀请参加社会活动,应事先征求外事办意见并征得主管校长同意。第十一条 外教的其他管理(一)外教享受与中国教师同等的假期。(二)外教工作期间公开发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学术论文,须经中方专家审阅通过后方可发表,并在外事办备案。(三)外教举办公开演讲或讲座,需经聘用单位审查同意,并报外事办备案。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外事办负责解释。第十

12、三条 本办法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

13、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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