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代位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 (1) 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2) 代位人须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3) 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也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是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
2、,可适当分给遗产。 (4) 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原则上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平分被代位人应继承的份额。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2.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相似,但有以下区别: (1)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其继承人继承其遗产,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 (2) 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被转继承人可以是任一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发生; (3) 转继承
3、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4) 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如,甲有二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娶王某为妻,生有一个儿子,2001年死于矿难。次子娶张某为妻,生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嫁给李某,生了两个孩子。2004年8月20日过与战友聚会,多喝了几杯酒,于当晚死亡。在办丧事的期间,甲的女儿因伤心过度而死。那么在本案当中,长子先于甲死亡,发生代位继承,由其儿子代其位继承。甲的女儿在遗产分割之前甲死亡后死亡,发生转继承,其
4、应继承的份额由其丈夫、子女继承。 回答:2008-12-29 09:01chenyzh9988先知 直接说好了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继承权由继承人的继承人(后代)代为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由他(她)的继承人(后代)继承。 区别在于: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继承方式不同,前者由代位继承人直接继承,后者继承人先继承了,再死掉,他的后代就按照一般死亡的法定继承顺序(没遗嘱的话)继承遗产。 回答:2008-12-29 08:55共0条评论.评论 举报 冯勇学长 .简单点说,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是在继承开始前(被继承人
5、尚未死亡,继承尚未发生),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由其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继承其应有份额。 .二者的区别实际上从定义上看就很清楚了:发生时间上,前者只能是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且继承尚未开始;后者可发生在一切继承情况下,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等情况,且继承已经开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范围上,前者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子女;后者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即子女、父母、配偶。 回答:2008-12-29 14:20共0条评论.评论 举报 北方狼文曲星 其实楼上几位“粘”的资料都是对
6、的。但可能太抽象了,不好理解。 要想通俗些说,最好是举个例子。 例如:爷爷甲有房子一栋,有儿子乙、丙二人,乙有儿子丁(即甲方之孙子)。在正常情况下,在甲去世后应由其儿子乙丙二人继承;丁无权继承。 但如果乙在甲去世之前先死了,那么,应当由丁代替乙继承乙的应得份额。这就叫做“代位继承”。 而在还是爷爷甲有房子一栋,有儿子乙丙二人,乙有儿子丁(即甲方之孙子)的情况下,甲先去世了,由其子乙丙二人继承了这所房子,他们兄弟二人一半,在分割完这笔遗产后,乙去世了,继承得到的这份遗产由其子丁再继承了。这就是“转继承”。 两个继承的结果是一样的,都是丙和丁各得了甲的一半房产,但过程不一样,即为“直接:与”“间接”的差别。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