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 发布
2005-04-01实施
2005-01-27发布
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
Q/CXGD-2.08.17-2005
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企业标准
A/0
前 言
本办法的编制原则和要求符合DL/T 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本办法由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
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起草,由标准化委员会委托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起草人:王 勇
本办法审核人:廖晓峰 冯俊宗 杨继华 李学福
本办法批准人:杨昌武
本办法首次以Q/CXGD-2.08.17-2005发布于2005年。
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
1 范围
1.1 本办法规定了楚雄供电局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1.2 本办法适用于楚雄供电局反事故措施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 定义
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以下简称反措计划):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确定的范围,根据企业生产过程安全生产的需要,为消除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及本企业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的计划。
4 职责
4.1 生产副局长负责决策。
4.2 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反措计划,安全监察部、调度所等有关部门参加。
4.3 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反措计划的执行、控制、检查、考核。
4.4 各有关部门负责反措计划的执行。
5 反措计划的编制
5.1 反措计划应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及本企业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
5.2 反措计划应根据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本企业依据《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对生产过程中的要素进行综合评价,找出重大缺陷、拟订消除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进行编制。
5.3 各基层单位应在每年的10月30日前将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下年度反措计划上报局生产技术部汇总。
5.4 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全局年度反措计划,经安全监察部、调度所等有关部门参加审核,局生产副局长批准后,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将下一年度反措计划上报云南电网公司。
5.5 生产技术部根据云南电网公司批准后的检修、技改年度计划,编制反措计划,经生产副局长批准后,下发执行。
5.6 反措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5.7 防汛、抗震、防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以作为制定和修改反措计划的依据。
5.8 反措计划所需要的资金要优先安排,并给以保证。
6 计划的监督、检查
6.1 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反措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6.2 各单位在执行计划时,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按照计划时间完成的项目,要在计划期内及时书面向计划部门报告,以便及时修改或更改计划,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计划。
6.3 各单位第一责任人每月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书面上报安全监察部。
6.4 安全监察部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安全检查中进行检查,按季度进行完成情况总结分析,并报分管领导和集团公司。
7 检查与考核
7.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7.2 奖惩按局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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