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库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所有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仓库)转让给乙方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包括甲方原有的仓库及周边有植被、树木的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范围和面积以测量为准,并绘有测量平面图,其土地上附着物及固定资产转移以清点为准,并附盘点清单。测量平面图、测量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固定资产盘点清单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详见附件)。第二条 转让期限:本土地转让期限为永久,土地一经转让,此块土地的所有权益全部转至乙方名下,甲方对此块土地不再享有任
2、何权益,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第三条 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方将土地转让、交付给乙方;本土地转让费用总共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土地交付后,乙方将土地转让费用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四条 土地转让乙方前,甲方享有对本土地全部权益,保证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和各种费用的拖欠。转让后第三方向乙方主张本土地权利和有关费用的,甲方直接与第三方妥善协商处理,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双倍赔偿。第五条 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须对仓库周边的基地进行平整,仓库周边树木及植被保留原状。同时甲方有义务将原有的所有土地资料全部交给乙方,不得私自保留。第六条 土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对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处置权利,乙方可根据自身的需求对仓库进行装修,再建,甲方不得干涉。第七条征地补偿:土地交付乙方后,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收该土地时,土地、地上物、装修附着物等拆迁、安置、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需要甲方提供各类资料、文件的,甲方应无条件提供到位。第八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或者反悔,如有违反或反悔,违反或反悔一方必须承担对方投入、以及日后发展及可预期收益等一切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村委会(同意备案登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