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岭南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书
开发商: (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物业代理商: (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甲方为xxxxx路xxxx物业之发展商,现委托乙方为该物业全程策划、独家销售代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策划销售物业为xxxxx。
2、代理范围
为xxxx物业之所有单位,包括住宅、商铺及甲方认可出售的停车位;乙方策划、代理销售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 平方米,商铺面积为 平方米。车位 个。(最终面积以《预售许可证》面积数为准)。具体房号、价格参照甲方提供的委托清单执行。委托销售面积见每期房号表面积。
3、代理销售期限
由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每期推出物业公开发售(即开盘)推出后二十四个月。
即本项目分期开发,每期开发物业销售期限为二十四个月。代理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另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4、相关定义
1、 分期销售率:指乙方每期销售面积之和除以甲方该期委托销售代理之总面积(以单位销售期中的确定面积为标准)。
2、 售出单位:指客户已支付首期楼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单位,当期售出时间以足额支付定金并签订《认购书》的时间为准。
3、销售面积:以客户支付足额定金并签订《认购书》的面积为准。
5、乙方策划及销售代理方式
乙方全程独家策划、代理销售,包括[华泰春天]项目前期产品策划、营销策划、及销售执行的全方位服务。
6、甲方保证
5-1,甲方对本合同指定的委托代理物业拥用完全的所有权。
5-2,乙方开始销售该物业前,甲方须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相应证明文件。
7、甲方责权
7-1, 按期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7-2,在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所委托之物业公开销售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
7-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要求乙方调整销售价格;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销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
7-4,派员在售楼现场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负责收取客户购房定金、首期房款及各项费用,负责审核与客户签订的临时合约,并保留有关购房资料;处理售楼现场发生的特殊情况,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书,并办理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
7-5,负责售楼现场清理、售楼处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到位等工作,在距开盘日7天前完成,以具备开盘条件。承担售楼处的电话初装费、水电费、通讯费等日常费用;为客户提供看楼的交通工具。
7-6,代理期间,甲方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广告、售楼资料的设计制作及售楼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费用。
7-7,甲方自留物业在每期发售前应以书面签章方式向乙方确认房号。
7-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入伙,如因工期延误而给销售带来影响,由甲方负责。
7-9,在本合同生效后,除非双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否则甲方不再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相关物业。
8、乙方责权
8-1,乙方在策划、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全面维护甲方利益。
8-2,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参加甲方组织的建筑设计单位、景观设计单位、装饰设计单位、广告商的项目工作协调会,并提出专业意见;协同甲方实施销售的前期铺垫工作,
8-3,乙方协助甲方买家办理银行按揭及公证买卖合同等手续。
8-4,乙方负责代理销售范围内的营销及具体实施,包括营销策略、广告策略的实施及售楼人员的培训、售楼咨询、信息反馈、接待、带客户到现场看楼等事宜。
8-5,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整体销售计划及市场推广策略和详尽的费用总预算及每阶段预算。
8-6 ,乙方负责提供该物业之整体市场推广策划建议书,内容包括:市场分析、项目分析、楼盘设计、买家分析、物业定位、销售策略及执行方案、定价及付款办法建议、物业管理建议等。
8-7,乙方负责为该物业在下列工作提供主导意见,保证及时、准确:模型、效果图、录影带、展销板、售楼书、户外广告、邀请函、平面图、价目表及认购文件、报纸广告及电视广告设计及拍摄等。
8-8,乙方负责项目总销控,并按销售情况推出房源。
8-9,乙方协助安排客户前往该地盘实地考察,乙方负责协调购房人士与甲方的关系,有责任保持甲方与购房人士良好的买卖关系。
8-10,乙方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契约。
8-11,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上阶段销售总结及下阶段销售目标和推广策略。
8-1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负责定期向甲方汇报销售情况,反映存在问题和市场信息反馈。
8-13, 乙方在严格遵守甲方委托权限的前提下,可利用自身的优势积极展开对本项目的销售工作。
8-14,乙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售价。
8-15, 乙方负责及时向甲方递交有关购房人士的资料。
8-16,乙方负责按期通知客户前往甲方处交纳房款。
8-17,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入伙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8-18,乙方的销售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
9、财务管理
甲方派财务人员在现场售楼处负责收取楼款,出具正式票据给客户。
10、项目费用划分
10-1,委托代理期间,甲方承担销售所必须的场地及工具的配置及正常运作费用,包括售楼处、样板房及其配套的通讯等全部费用;参与展览、展会、设立外卖场(展场)、看楼车的一切费用;营销推广的广告投放费用;促销活动,新闻发布会等公关费用;销售物料设计制作费用等。
10-2,委托代理期间,乙方承担其工作人员工资及提成。
11、销售代理费的结付标准及付款方式
11-1,代理费结算按销售总金额的1.8%计算。
11-2,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销售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每月5日前一次性结清上月代理费给乙方);结算依据以甲方收取客户首期房款为准, 对已收清首期房款的楼宇,无论采取何种付款方式,皆按该楼宇的总楼款结付代理费。
11-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结付代理费给乙方的,甲方需额外支付给乙方的滞纳金为:每逾期一天支付应结付款的0.1%;
甲方连续两个月未给代理费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利终止合同,甲方仍需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间已销售单位的代理费。
11-4,正式发售前的所有销售均计入总体销售率。
11-5,业绩考核以收取正式定金、签订认购书为准,对于已挞定的单位面积不重复计入业绩。
12、其他事项
12-1,甲方的客户资源销售必须经乙方办理,其销售业绩及销售金额计入乙方业绩。
12-2,甲方须有关物业的宣传资料,在广告上印有乙方的公司名称,注明为乙方为销售策划代理人。
12-3, 委托代理期限,每个春节顺延15天,如恶劣天气双方协商顺延时间。
12-4,如客户退房,所罚没定金,甲乙双方各收取一半,罚没定金双方每月结付一次。
13、违约责任
13-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其他责任。
13-2,本合同规定要提交的附件应及时提交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3-3,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扩充等,应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物业产权方改变的,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费外,还应向新产权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关的权利义务及债权债务事宜签定协议。
13-5,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中止合同时,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手续。
14、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代 表:
(签 章) 年 月 日
乙 方:
代 表: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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