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诺书
截至目前,我单位在本市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均未发生拖欠施工单位施工工程款项的情形。
特此承诺!
承诺(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备案表
报建编号: 协议备案编号: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发包人代表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协议备案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资性质
签订日期
主协议 □
补充协议 □
发包方式
招 标 □
工程
造价
中标价
万元
开、竣工时间
及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共 天
直接发包 □
协议价
万元
建设规模
房建
m2
地上 m2
结构类型
地上 层
质量标准
地下 m2
地下 层
市政
协议价款拟定方式
1固定总价□ 2固定单价□ 3可调价格□ 4成本加酬金□ 5其他□
总承包协议
所包含的
工程内容
1桩基工程 □ 2主体工程 □ 3装饰工程 □ 4水卫工程 □
5电气工程 □ 6消防工程 □ 7电梯安装 □ 8通风空调 □
9自动控制 □ 10路面工程 □ 11路基工程 □ 12管网及其他 □
协议价款
支付约定
工程预付款
支付次数
占协议价比例
工程进度款
支付次数
备案资料
提交情况
1.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办证联系单 □ 2.施工协议正、副本 □ 3.招标文献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数据 □
4.中标告知书 □ 5.中标人的商务标及中标价电子数据 □ 6.担保保函(实行担保的)□
7.预算书及其电子数据(直接发包工程)□ 8.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的)□
备案管理
机构意见
经办人: (备案章)
年 月 日
注:1.直接发包项目不需提交招投标资料,但须提交预算书及其电子数据;
2.此表一式四联,备案机构、施工许可证办理机关、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联。
制表单位:武汉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工程报建号: 工程报监号:
设计审查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报监内容
使用
性质
1、 自用;
2、 出售;
3、 其它。
施工
许可证号
建筑类别
1、住宅;2、社区用房;3、宿舍;4、旅馆;5、办公;6、医院;7、学校;8、幼儿园、托儿所;9、食堂、餐厅;10、礼堂、剧院;11、商店;12、展览馆;13、车站、港口、机场大厅;14、综合楼;15、体育场馆;16、工业建筑;17、其他
建筑面积
结构
形式
基础
类型
总层次: 层
其中:地上层次 层
地下层次 层
(预)开工时间
(预)竣工时间
投资
金额(万元)
所含单项内容
1、深基坑;2、人防地下室;3、电梯;4、通风空调;5、外饰幕墙;
6、钢结构(网架);7、无障碍设施;8、节能专项;9、其他
建设单位(全称)
施工单位
全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证号
勘察单位
全称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证号
设计单位
全称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证号
监理单位
全称
资质等级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证号
设计审查单位
有无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
有无工程质量施工组织设计
建设单位(开发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盖 章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电话:
登记时间: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叁份(建设单位、施工许可发证部门、监督部门各一份),由监督机构初次到现场核查后,加盖公章生效。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工程报建号: 监督登记号:
设计审查号: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工程地址
结构类型
工程规模
(道路工程填写长度、面积;桥梁工程填写长度;地铁工程区间填写长度,车站填写面积;隧道工程填写长度)
工程造价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勘察负责人
技术职称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设计负责人
技术职称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执业资格及证号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及证号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执业资格及证号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情况(提供相关附件)
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登记时间: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叁份(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部门、监督部门各一份),由监督机构初次到现场核查后,加盖公章生效。
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表
(施工现场开工条件踏勘申请表)
工程报建号: 工程报监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工程类别
1、住宅;2、公共建筑(商店、展览馆、宾馆、酒店、体育场馆、车站、港口、机场大厅、剧院、办公场合、医院、学校、幼儿园、);3、工业建筑; 4、市政工程(道排、桥梁、隧道、地铁);5、其他;
建筑
面积
结构
形式
总层次
地上层次
地下层次
(预)
开工
日期
(预)
竣工
日期
投资
金额
预付安全措施费
需
提
供
的
资
料
1:施工单位(总、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3: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自查表;
4:监理规划;
5: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已基本具有开工条件的证明。
(工业项目只需提供1、2两项资料,现场开工条件情况只需提供“承诺书”)
申请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监督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盖 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应由建设单位在申请开工条件踏勘时填报;建设单位应将提供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随本表一并报送至办事窗口;建设单位应当对报送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待措施资料齐全且开工条件踏勘合格后,凭本表办理施工许可。
2、“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应包含:①施工现场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措施,及卫生保洁、便民服务、关爱农民工等措施;②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及已搭建的情况、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清单;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立)计划;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⑤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⑥施工组织设计;⑦重大事故、环境影响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3、工程项目需要拆迁的,建设单位应提供《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对原件),施工单位应提供满足施工规定的拆迁进度证明。
4、涉及占道和交通组织调整的,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献(核对原件)。
5、此表格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一份报送至办事窗口;市政工程不填写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层次栏。
工业项目现场开工条件承诺书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使工程项目又快又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政府211号令)和《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等有关规定。我们在 建设工地开工前,保证贯彻场平建设和各项文明施工措施。现作出如下承诺:
1、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图的布置,合理分区,分开设立。
2、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立围挡(围墙)封闭施工。
3、施工道口与场区道路按照标准硬化解决,并设立符合规定的冲洗设施。
4、搭建临时设施所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节能和消防的规定,应有防火、防风等措施,结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必须满足安全和使用规定。
5、对因施工活动也许给周边居民出行导致不便的,应采用便民措施。
6、施工现场供水和排水、电力以及施工道路应满足施工规定,并平整施工场地。
7、施工现场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规定,施工区域内地上物已所有拆除。
8、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负其责,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贯彻到位。
若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解决。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签字):
监理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五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办证窗口各留存一份)
武汉市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承诺书
(工业项目)
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
由我单位建设的 工程,地址: ,栋数: ,结构层次: 6/24 ,建筑面积: ,保证在该工程建设中所有使用经武汉市建委备案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材料,杜绝使用粘土制品和未备案的材料。保证该项目在基础施工完毕未粉刷前和墙体粉刷前,向市建筑工程质监站或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区管项目向区质监站或区节能办)申请基础分部和墙体分部核验。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自愿按建筑面积10元/M2足额补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接受市墙改办按财综[2023]77号《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我单位进行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武汉市散装水泥使用承诺书
(工业项目)
编号:
武汉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根据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23]23号)、《湖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7号)、《湖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行细则》(鄂财综发[2023]35号和武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7号)规定,凡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按照工程管理权限向市或区散装水泥主管部门按每平方米1.5元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保证在工程建设中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
我单位所建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_框架_结构,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府相关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如违反此承诺,接受市或区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向该工程项目追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或按照《湖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作出“责令限期缴纳,视情节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并依法加收滞纳金”的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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