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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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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程项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从而达成有效防止、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第376号令、《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遵循防止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四)合用范围   本预案合用于工程项目范围内、相关方及周边地区忽然发生,导致或者也许导致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劫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有毒物(药)品泄露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事件等级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工程项目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按严重限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和一般事件(IV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工程项目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成卫生行政部门拟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工程项目的,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工程项目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工程项目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成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拟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工程项目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成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拟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区域。   (6)因防止接种或防止性服药导致人员死亡。   (7)因工程项目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导致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8)发生在工程项目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工程项目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工程项目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成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拟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市)域内的工程项目,发病人数达成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拟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县(市)域内工程项目发现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   (5)发生在工程项目的因防止接种或防止性服药导致的群体性心因性反映或不良反映。   (6)因工程项目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导致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7)发生在工程项目的,经市(地)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   (1)工程项目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1O0人,无死亡病例。   (2)工程项目发生的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成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拟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工程项目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导致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O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工程项目的,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工程项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锦平 副组长:隗合宝 姜春美 组 员:姚立宏 张旺申 程天峰 李兴无 (二)工程项目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医疗急救小组 组 长:张旺申 副组长:姜春美 组 员:李兴无 孙立华 李立国 (四)职责 负责本工程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工作的管理与响应和应急响应的终止。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止、报告、调查、控制和处臵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疫情报告制度 (一)有一列情况之一者,在1小时内向工程项目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1.发生或也许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因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 4.发生或也许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工程项目也许对社会导致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情。 (二)工程项目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工程项目各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许隐瞒、谎报、缓报或授意别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在规定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本预案,规定各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对报告事项调查核算、确证,采用必要的控制措施,配合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处臵工作。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有义务向工程项目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情隐患。工程项目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臵职责的情况、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臵。并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 (六)项目部设立工程项目突发事件、疫情报告热线,24小时全线开通。及时听取和解答各部门的疫情报告、急救求治问题。 (七)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对疑似病人,立即单独隔离,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乙类或丙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时,立即到医院诊治,防止传染病在工程项目内的传播。 (八)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工程项目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医疗急救小组立即向疾病防止控制中心和工程项目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响应及处置 (一)预案启动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向工程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请启动应急预案。 1、响应措施 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防止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结果和国内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及时分析其对本工程项目人员身心健康的危害限度、发展趋势,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由低到高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加以表达。 (1)蓝色预警:根据公共卫生监测结果,有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许,事态不会导致社会影响。 响应: 及时做好预警信息的解释和相关情况的通报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普及防止知识;按照区(县)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规定做好应对准备。 (2)黄色预警:根据公共卫生监测结果,有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许,事态也许导致一定社会影响。 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配合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调查核算,并采用相应的防止控制措施;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预警响应准备。 (3)橙色预警:根据公共卫生监测结果,有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许,事态也许导致较大社会影响。 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配合全市范围内采用的防止控制措施;配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调查核算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预警响应准备。 (4)红色预警:根据公共卫生监测结果,有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许,事态也许导致重大社会影响。 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配合全市范围内采用的防止控制措施;配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调查核算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预警响应准备。 2、工程项目属于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响应措施 如本工程项目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其他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也许性和限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工程项目应急处臵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 (4)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合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防止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加强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等。 (二)响应程序   1.当确认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时,工程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置” 的规定,指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工作。   2.成立现场指挥部,由项目经理任总指挥。根据事件类别及时向工程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提出请求,由地方政府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严密观测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工程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规定,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组织现场救护队伍,专业医护人员和防疫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做好救护、消毒、采样等工作,拟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类别,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防治、救护工作,预测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趋势。   5.安保部维护好事发地点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疏导、人员疏散、群众安顿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6.物资部提供必要救援、救护物资和交通工具,对发生的食物源中毒事件,按处置预案采用相应措施。 (三)应急结束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毕,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向工程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提交应急处置工作总结,由相关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四)后期处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对事件因素和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和总结,并将相关书面报告报送工程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备案,据此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善工作的建议。 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工程项目各职能部门、分包单位或班组建立健全并切实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臵等各环节的运营机制,保持通信联络方式方便快捷,保证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医疗保障   工程项目配备必要的医疗药品、器械,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工程项目急救、专业治疗几个阶段组织实行救护。及时配合急救中心(120)应急处置工程项目的急救工作;配合疾病防止控制中心(CDC)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行。   2.交通运送保障   物资部(或车队)应配备应急处置所需交通运送工具;根据需要和也许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组织专业队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路线畅通。   3.治安保障   安保部维护好工程项目治安秩序,必要时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顿等工作,保证员工安全。   4.资金保障   财务部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妥善管理。 (三)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和培训   工程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保部,负责组织、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教育规划;对工程项目内各部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止、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实行项目部员工相关应急知识的教育。充足运用网络、微信、LED显示屏等丰富的宣传工具,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知识普及和培训,开展危机防止和管理教育,增强员工危机防范意识和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演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应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为每季度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安保部组织相关部门和分包单位及班组进行应急演练;并依据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方案进行短期脱产训练。应急演练涉及准备、实行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应急反映能力、贯彻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辨认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查预案可行性更好的相应急预案进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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