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拆除施工协议甲方: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甲方将丁楼小学操场以南建筑的房屋拆除等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地点:濉溪县徐楼中心校丁楼小学 二、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方式三、工程范围:丁楼小学操场以南建筑物的拆除四、工程内容:对丁楼小学操场以南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五、开工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完工。六、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向乙方指定施工场地范围,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必要的测量配合及技术指导,但不因此免除乙方施工质量责任。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范围内施工。2、甲方
2、负责做好与当地政府、村民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工作。3、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4、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场地进行验收。5、工程完工达到甲方要求后,甲方给乙方办理结算(二)、乙方责任: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2、乙方保证连续施工,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工。3、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作业安全,因乙方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七、计量与支付1、工程造价: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旧材料归施工方,此报价含税,包干价格为 元(大写: ),已综合考虑了现场条件等各种因素,包括作业全过程
3、的工、料、机费,施工用材料(机械)倒运费等与施工有关的全部费用,是支付合同工程项目(工序)按技术交底施工达到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完成其缺陷修复及一切辅助工作所需的全部酬金的综合单价(含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费用)。对于本合同中没有提到的内容均视为已包含在表中相应内容之中,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工、料、机、的价格浮动或政策性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2、合同签订生效后,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技术部门验收,甲方一次性结清合同价款。八、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濉溪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4、本合同字甲乙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结清工程款后合同效力终止。甲方: 乙方: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房屋拆除施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