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09年度授权经销商合同
NO. 093
甲方:武汉隆福汽车配件商行(褚雪琦) (简称甲方)
乙方:荆州昌信汽配商行(鲁君海) (简称乙方)
甲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开拓市场的原则,经双方确认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 经销地区和经销产品
1、 甲方授权乙方为湖北省荆州地区地区经销“福可吉”全系列的品牌系列产品的扔权经销商。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各条款有效期从2009年3月20日起至2009年12月25日终止。
2、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经销业绩良好,乙方可继续享有经销权。
三、 甲方职责
1、 甲方应以地区经销商的价格供货给乙方。甲方有权按照市场要求和业条情况进行产品价格体系的维护和更新,并维持整个市场的正常价格秩序。
2、 甲方保证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供货,专业的产品服务,协助乙方进行产品销售和市场开拓,并对乙方职员进行经销产品的技术知识及维修技能的培训。
3、 为促进销售和市场开发,甲方应定期直接走访市场,进行市场调查,收集市场信息,组织和建立客户档案,并定期维护和更新,对 此乙方应给予配合。
4、 为更好的提升地区经销商的品牌知名度,甲方协助乙方设计制作产品展示形象和提供广告宣传资料,以协助和支持乙方的市场推广工作。
5、 根据乙方订货计划保障产品供应充足准确及交货时间的及时。
6、 通过第统的广告笄进行市场包装及宣传,推动市场销售。
四、 广告支持
1、 甲方负责在全省主要区域范围内的广告宣传策划,以支持经销商的销售工作。
2、 甲方提供产品的宣传及技术资料给乙方免费使用,其所有权归甲方。
五、 售后服务条款
1、 标准型“福可吉”产品给经销商质保期为12个月或6万公里。出租车为4个月。
2、 各经销商应该辨别产品失效原因,在质保期内确实是产品缺陷导致失效的,应积极给予赔付,然后返回工厂;对于不是产品本身的缺陷导致实失效的应引导客户辨明原因,对客户进行教育,不要造成恶性退货。
3、 对于有连带责任的,由工厂出具检测报告,确实是产品缺陷导致的,工厂对合理的连带责任进行承担。但乙方必须提供因连带责任而产生费用发生的真实性材料。
4、 特殊情况再商议执行。
六、 经销产品的价格结算及货款结算方法
1、 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2、 甲方提供产品价格单给乙方,以此作为经销商核算账款的依据(附件:产品价格表)
七、 最低销售额保证
1、 根据经销商年度销售计划,双方协商。为保证今年年度最低销售额达到双赢,乙方可根据上年在期销售区域内的销售情况。减少自身压力同时可供选择相应返利:
① 销售任务为 人民币伍 万元整(退货、调价扣除后金额)甲方给予乙方 5% 的返利。
② 根据双方协商2009年度信用额度为:乙方第一次实际进货物的 20% 。
八、 销售年度返利的结算方式
1、 甲方在销售年度结束(12月25日)内并付清(年度20%的信用额度)全部货款后按乙方实际完成的销售额以现金或货物形式实行返利。
2、 返利计算方法:按销售额(提货总量扣除退货、调价后的金额)乘以达到返利条件的返利百分比.
3、 如乙方不能很好履行合同不再续答第二年合同,乙方承诺在合同到期后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
九、 订货及物流
1、 甲方收到乙方货款三天内即按照乙方指定交货地点,交货周期发货。
2、 相关订单物流由甲方统一配送,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特殊要求换路快件由乙方承担)。
3、 交货周期: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按双方约定时间交货。
4、 乙方在收到货物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验收情况,否则视为乙方对甲方所发货物与订货相符。
十、 保密责任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甲方同时也不能将乙方的商业机密泄露给第三方,双方均不得将商业机密在超越本合同的范围内使用。
十一、其它
1、 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不能保障发货;乙方按时付款,甲方保障发货。
2、 甲方不承担因安装或使用不当引起的赔偿。
3、 乙方必须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进行产吕的销售活动,如因违法而出现任何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4、 若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而廷误或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内容,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5、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分销商
乙方应将分销商如实上报甲方并纳入甲方的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的销售政策进行销售。
十三、仲裁
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一些争执,甲乙双方应本着一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如不能达到一致协议,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2、 诉讼地点:甲方所在地
十四、合同变更
1、 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删增必须经双方同意,通过书面文件形式才能生效。
2、 单项条款的无效不意味着整个合同无效,除非合同中的这一条款被视作重要条款。
3、 合同的附近件具有与本合相同的法律效力,视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贰份,乙方执壹份,甲方执壹份。
附近件一、产品价格表
甲 方:武汉除福汽车汽配商行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027-85302112 电 话:
传 真:027-85302112 传 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地址:武汉市江岸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航小区12栋3-101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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