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路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JH20110411
甲方:烟台市金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莱州市君阳盐业有限公司
甲方在山东昌邑有工业盐1000吨/月,全部通过公路运往文登市西郊热电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交通部2000版《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 货物名称:工业盐 性质:化工品 装载量:每车装载量为净重90-100吨。
二、 装货地点:昌邑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地点:文登氯碱厂甲方指定地点。
三、 运费价格:随行就市 暂定为:62元/吨
四、 运费结算方式及期限:月结,承兑结算。
五、 乙方需要提供运输发票。
六、 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一切费用及手续(含准运证),到目的地过磅磅差有乙方负责补齐。
七、 由非运输原因造成的退货所产生的运费,等待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有甲方所在地的法院依法处理。
九、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运费结算完毕止。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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