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农村土地经营承包合同甲方(发包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事宜,订立本合同。一、 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所有耕地,其中水田 亩,旱地 亩土地(详见测量表)发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等综合开发项目。二、 承包期限土地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日止。三、 价格与支付方式1、水田每亩每年 斤稻谷,旱地
2、斤稻谷,价格每期按国家实际收购价(奖励政策除外)。2、前15年每3年付一次,后15年每5年付一次。每期先付后用,付款日期按签订合同的当日依次类推。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获得土地承包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土地。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使用、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5、乙方在合法经营范围内,甲方无条件的支持与协助办理各种手续。6、法律法规跪地你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五、乙方的权利和
3、义务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3、依法保护合理使用土地,应拉回拖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政策补贴和服务。5、承包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喝的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6、承包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承包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承包。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
4、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投资款项。3、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0.3%承担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0.3%承担违约金,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非农业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6、乙方不得在承包土地内进行农业配套设施以外的商业性建筑。七、其他约定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流转,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该土
5、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发包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拆除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务农从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本村优先。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报农村土地承包工程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签证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签证单位(签章): 签证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