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安保洁服务合同甲方: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刘克杰地址:邵阳县塘渡口镇白虎街109号电话:6821807乙方:邵阳县权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飞武地址:大木山莲子塘电话:13762860171(刘飞武) 15774092006(张小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保洁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保安服务范围: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机关院内。保洁服务范围: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机关办公楼(不含办公室室内卫生)、院内空地、绿化地带、阳沟等。二、服务内容:
2、保安:1、受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安全保卫工作,并对甲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派驻保安人员,派驻的保安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2、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服务包括门卫、守护以及巡逻等,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3、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保卫、安全相关的其它服务。保洁:1、日常清洁:办公楼走廊、楼梯、过道、阳台卫生,楼上楼下厕所卫生,局六楼会议室卫生,洗手池卫生,门窗玻璃等。甲方机关院内卫生(不含家属楼内),每日清扫一次。2、定期保洁:厕所每日冲洗、消毒、除臭,会议室保持在会前干净整洁、会后清扫擦拭。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甲方向乙方全年支付服务费用人民币捌万元整,按季度支付
3、,每季度在第三个月月底支付当季度的服务费贰万元整;2、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季度服务费。四、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乙方人员。2、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赔偿。3、甲方免费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住宿、水电费、基本用具。 4、甲方应尊重乙方人员的工作,对保安保洁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5、负责处理保安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发生的争议。6、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用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保洁工具。 7、对乙方保洁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
4、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8、教育有关人员遵守区内保洁制度,共同维护办公场所环境,爱护办公设施。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所安排的保安保洁人员必须是困难企业职工或破产改制企业下岗职工。2、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3、乙方负责支付保安员、保洁员的工资和福利,并承担其“五险一金”、意外伤亡、疾病、工伤(亡)等全部责任。4、乙方负责保安、保洁人员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违纪问题的处理。5、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保洁人员。6、乙方保安保洁人员要遵守并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维护甲方利益,保障甲方财产安全,承
5、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赔偿。7、乙方保安保洁人员出现劳动争议由乙方与之妥善处理。五、合同期限:本合同自2014年3月1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止(试用期三个月,如三个月内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时在双方愿意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六、免责条款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违约方承担部分责任或全部免责。七、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叁万元。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合同的方式加以确认。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账号:4300 1560 1650 5250 0058(建行)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