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资居间服务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太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第三条 融资款项年利息按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乙方作为居间方,一次性收取融资金额的 %作为服务费。甲方于放款当日支付给乙方,合计人民币 元(小写) 元。(税费由甲方负责)。第四条 居间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本着诚信、专业、高效
2、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2、为甲方寻找资金方。 3、与甲方针对项目反复交流沟通,同时配合资金方进行关于甲方融资的尽职调查。4、负责协调甲方与资金方的沟通,积极配合促成融资合同的成立,撮合成交。4、负责向资金方推介甲方的项目,确保该项目尽早完成。5、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6、其他: 。第五条 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往来过程中所接触信息资料,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若有泄密的,应赔付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每延迟一天甲方支付给乙方应得服务费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第七条 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及遇政府重大政策调整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生效及其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