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子护理家庭服务合同甲方:乙方:互婴护理师(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服务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双方约定服务事项1、服务项目乙方同意承担甲方的产妇及婴幼儿护理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日常服务包括产妇婴儿衣物(尿布)清洗,母婴房间布置清洁;(2)产妇护理A、产妇的生活料理,如洗澡、衣着、休息等B、营养配餐,煲汤做饭,合理营养,体力恢复,每日为产妇准备47餐C、乳房按摩护理,指导哺乳D、恶露观察,指导产妇预防月子病E、产后心理指导,预防产后忧郁证F、产后腹部按摩,帮助体形恢复(3)婴幼儿护理A、洗澡、抚触、人工喂养及做被动操,婴幼儿常见病
2、的预防指导和处理B、脐带护理、皮肤护理、生理和病理的观察和区分C、早期智力开发、肢体动作、语言训练、情感教育、视觉、听觉开发2、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如需要续签,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前十三天向乙方提出,以便乙方作好相关安排。3、服务费用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服务费 元人民币,应在签约时首付定金壹仟元人民币,其余费用月底全部付清。二、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母婴护理师(乙方)的要求,以及与母婴护理师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母婴护理师应具有健康证、身份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2、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如有不满,应按其工作日结算工
3、资。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来处理与乙方之间产生的问题。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母婴护理无关的活动(接打电话除外)。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并负有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6、乙方每月的工作日为26天,甲方每月安排乙方休息四天,如遇国家法定假日,应根据劳动法安排乙方休息一天(五一、十一、八月十五、元旦),春节休息三天,否则工作一天,付三天工资。7、甲方对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等原因造成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4、,并应立即通知其家属,如遇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及时救治措施。8、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有违法行为(2)乙方不能独立完成工作9、甲方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应责任(1)家庭成员有传染病人而隐瞒不报的(2)刁难、虐待、打骂乙方的(月嫂不是保姆、职责不同,不能当保姆使用)(3)指使乙方从事职责外工作,导致发生意外伤害的三、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甲、乙双方应在服务期本着相互理解,互相尊重,团结协作的原则。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4、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家庭地址:西安市家政工会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