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尔滨公路主枢纽道外客运站降水施工合同甲方: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黑龙江岩土基础工程公司为确保哈尔滨公路主枢纽道外客运站项目按期开工,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项目基坑降水工程,为工程基础土方开挖及基础施工做准备。现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基础上就该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工作内容:客运站主楼及地下停车场部分(不含商服部分)自然地面H型钢桩支护范围内的基坑降水,降水深度-8.0米。二、 工期要求:2005年8月18日开始施工降水,2005年11月30日降水结束;三、 质量标准: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所报施工方案内容,在工期要求时间内满足该工程基坑降水要求,达到现行国家、省、市技术标准;四、
2、 工程造价的确定根据招标文件以中标价格确定工程造价70.66万元(人民币);工程造价包括基坑降水工程费23.1万元、办理基坑降水手续费47.56万元; 上述工程造价在工期要求时间内一次包死。五、 工程决算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施工降水设施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总价90%;基坑降水要求工期结束后,乙方基坑降水达到要求标准,甲方将尾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六、 双方责任1、乙方中标后,乙方负责办理基坑降水手续。 2、施工降水,超出降水工期要求以外的降水费用由甲方负责。3、乙方应确保基坑降水在满足施工要求,在要求降水工期内出现的降水安全问题以及对总包单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乙方应确保在施工降水
3、的过程中对周边及相邻建筑没有任何影响,且对总包单位的技术施工作业不能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否则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应损失;5、乙方应确保在总包单位基础施工期间,作好维护及监测工作,与总包单位作好配合;6、乙方应作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七、 其他: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严格遵守。如果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可向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建设单位两份。甲方: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 日 期:2005年 月 日 乙方:黑龙江岩土基础工程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 日 期:2005年 月 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章)经办人: 2005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
5、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
6、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
7、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