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股权激励(或高管聘用激励)协议书甲方:控股股东名称: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为充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体现个人经济与事业的双重成就,更好地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为企业创造长期价值,为股东带来更搞笑、持续的利益,甲方同意以股份(指干股+实股结合)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激励,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1 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1.1 股份:指甲方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股份可以明确具体公司或者某个项目,本协议中包含干股和实股,二者结合。1.2 干股:指甲方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名义上的股份,干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
2、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1.3 实股:指甲方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实际股份,实股拥有者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实股的拥有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以及所有权和其他权利;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1.4 分红:指甲方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股份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2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以上总股份 %的股份。2.1 每年年终结束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的税后净利润分配所占股的利润。3 分红的取得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3.1 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
3、付给乙方;3.2 乙方取得的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3.3 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同意后,未兑现权益按每年按 %计算利息,一并计入乙方所得。4 股份的存续及退出4.1 乙方在甲方公司服务期间,干股存续,从离开公司之日起,干股自动作废,当年度未分到的红利不再兑现。4.2 乙方所持有的实股,在离开公司后,可以继续享有或转让。4.3 乙方到年龄办理退休后,执行4.2。5 股份分红与基本待遇关系5.1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股份分红与基本待遇同时享有。5.2 乙方在甲方公司服务期间,每年基本待遇税后收入 万元人民币,每月发放 万元人民币,剩余部分在次年的1月20日之前
4、一次性发放。5.3 基本待遇每年上调不低于上年基本待遇的 %。5.4 乙方享受甲方给予的配备车辆、各项补贴等其他福利,不含在基本待遇之中。6 双方的职责与义务6.1 甲方聘用乙方为 ,负责该岗位授权范围内业务工作。6.2 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6.3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6.4 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须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保持严谨的工作风格和勤勉的工作态度,恰当且如实履行其工作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6.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或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6.6若乙方离开
5、甲方公司时,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5项约定。7 工作目标及考核7.1 每年初,甲乙双方协商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或计划,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见附件一),其中所列任务绩效指标即为考核指标。7.2 根据每年公司战略重点的修订,甲乙双方可对有关的考核指标及权重进行修订调整。8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8.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8.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8.3 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8.4 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9 违约责任9.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6、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9.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0 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 附则11.1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11.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1.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有限公司 乙 方: 全体股东(签字) 二一四年 月 日 二一四年 月 日 附件一: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 合同编号: 受约人姓名: 发约部门(经办人): 职位: 职位: 责任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使 公司(或项目) 年经营计划落到实处,经双方商定,同意签订 年业绩目标责任书。经商定, 年目标业绩指标如下:考核指标权重目标值目标绩效指标总计发约人将依据本目标责任书对受约人 年度任务绩效进行考核具体如何考核还没考虑完善,有待讨论。受约人签名:_ 发约人签名:_签署时间:_年_月_日 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