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 货 协 议 书甲方: 易县智慧岛幼儿园 电话:13785226542法定代表人:薛江红 地址:易县高陌乡城角村乙方(供货商): 电话:法定代表人: 地址:许可证号(或营业执照):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与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要求履行的法定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及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绝不供应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肉类及其制品;绝不供应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农药、兽药残留,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不供应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污染
2、物质以及其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不供应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中文标识等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应当有标签。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贮存、运输和装御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应当安全、无毒、保持清洁。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保证按要求提供许可证复印件等资质证明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动物检疫证明等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本餐饮服务单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经卫生行政执法部门认定属实,依据食品安全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甲方保证按食品要求、生产日期、保持期、保存条件、使用方法与使用剂量使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执行时间为一个自然学期。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