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牌照租赁协议书甲方(车辆牌照出租人):乙方(车辆牌照承租人): 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甲方将自有北京车辆牌照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租赁车牌照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乙方负责提供一台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的车辆;甲方负责提供一套北京市车辆牌照。二、租赁期限: 年,自 2016年 月 日起2021 年12 月10日止。租赁费用:租金每月人民币元整。分两次支付。整。三、虽然上述车辆依法登记在甲方名下,但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均属于乙方,甲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辆。四、甲方配合乙方依法、按时办理车辆审验手续。车辆牌照租赁期内上述车辆产生的一切责
2、任、风险、费用、违章罚金及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并处理。一切责任、风险、费用、罚金及债务与甲方无关。五、车辆牌照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为该车购买全险且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十万。因任何事故给第三方(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及其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处理有关部门的裁决进行赔偿, 甲方没有任何义务进行连带赔偿。六、租赁期间内乙方要妥善保管好车辆牌照,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转让、转借等。即使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取得北京市小客车购车资格。租赁期间,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无权收回牌照。七、租赁期满前壹个月,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续租问题。若双方同意续租,需重新签署租赁协议。若一方不同意续租,租赁期满后,乙方对车辆牌照的使用权自行终止,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收回车辆牌照,车辆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乙方。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签字) 甲方(签字)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身份证号:日 期:2016年12月1日 日 期: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