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交易协议书.docx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3301840 上传时间:2024-07-01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4.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交易协议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交易协议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交易协议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交易协议书甲方:投资者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甲乙双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过自愿协商,就指定交易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选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证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并以乙方为指定交易点。乙方经审核同意接收甲方委托。甲方指定交易的股东编号为: 甲方的身份证号码为: (若甲方为机构投资者,则写明指定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二、甲方若为个人投资者,甲方应保证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个人投资者行为指引中的各项内容(附件)。投资品种与委托买卖方式的选择证券市场中可供投资交易的产品有很多种,并且其投资特点和交易规

2、则也有很大不同,请您尽量选择自己相对熟悉的证券产品进行投资。在投资新产品之前,请您务必详细了解该产品的特点和交易规则,由于您投资决策失误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证券公司为您提供的委托买卖方式有现场委托、电话委托和网上委托等多种,请您尽量选择自己相对熟悉的委托方式进行投资,并开通两种以上委托方式,以便在一种委托方式不能使用时启用另一方式进行证券交易。请您详细了解各委托买卖方式的具体操作步骤,特别注意保管好您的账号和密码,由于您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三、指定交易的证券品种范围,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记名证券为限。四、本协议书签订当日,乙方应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账户的申报指令

3、。如因故延迟,乙方应告之甲方,并最迟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完成该指定交易账户的申报指令。五、甲方在乙方处办理指定交易生效后,其证券账户内的记名证券即同时在乙方处托管。乙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传送的指定交易证券账户的证券余额,为甲方建立明细账,用于进行相关证券的结算过户。六、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的证券买卖均需通过乙方代理,并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交易查询,代领证券红利,证券余额对账等服务。乙方提供其他服务项目的,应与甲方另订协议。七、甲方证券账户内的证券余额一经托管在乙方处,须遵守乙方有关严禁证券账户“卖空“的规定。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账户中证券卖空,乙方有权随时以市

4、场价补进相应数量、品种的证券,甲方应承担其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八、甲方证券账户一旦遗失,应先行向乙方挂失,由乙方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该账户再被他人使用。甲方持乙方挂失证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或其代理机构申请补办证券账户。账户一经补办,甲方应持补办账户在乙方处办理证券余额的转户手续。九、甲方根据需要可申请撤销在乙方处的指定交易(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等违约责任情况除外),乙方应在甲方申请的当日为其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申报。十、甲乙双方在指定交易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各项业务规则。十一、甲方若在乙方处办理指定交易之前已经在其他券商处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应及时在原指定处撤销指定。乙方对甲方因其在原指定处有关手续办理不妥影响甲方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而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撤销其指定交易止。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