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北山果树合同书为了有利于果树的发展,经全体党员、群众代表讨论,干部研究并经镇有关领导同意,完善北山果树的承包合同,(除小股合同完善外,到2008年-2025年归入此合同中),对其余246棵苹果树公开招标,以此合同为准。一、承包的时间与株数(1)1995年3月26日-2025年12月底,承包30年,承包果树246棵。(2)2006年1月1日-2025年11月底,承包20年,承包果树142棵。二、承包的金额及交款时间(1)1995年3月26日-2025年12月底,在每年3月底以前主动上交村集体当年承包费1270.00元,特产税410.00元)(2)2006年-2025年12月底,每年在3月底以
2、前主动上交村集体当年承包费2104.00元,特产税581.00 元)(3)特产税如果在2006年以后,上级经村在1013.00元的基础上上浮%几,则此合同在特产税581.00元的基础上上浮%几,只上浮不下浮。(4)承包人需在每年3月底以前主动上交村集体当年承包费和当年的特产税,如果每迟交一天,增加尺纳金每天50元。三、管理(1)承包者需按技术要求修剪和管理,要加强病虫害防治,每死一棵树要及时补栽1-2棵活树,缺1-2个主支及时补栽一棵活树,可以改劣换优,栽种其它果树(包括东沟 在内)。(2)合同期满后,全部果树归村集体,最低保证活树,健康树388棵,东沟内新栽的树不计算在内,每缺一棵活树罚款50-100元,对多出的果树,村集体不给作价,无偿收回。(3)承包期间,承包者不经村委会批准,不得自行砍伐活树或移栽村北山地以外之处,每砍伐一棵、移栽走一棵活树,罚款人民币100.00-150.00元。四、此合同一经双方签定,便产生法律效率,均自觉遵守,不得反悔。如果一方违约,要赔偿对方相当于承包费150%的经济损失,直至合同终止。本合同也可继承。本合同一式两份。发包方代表:承包方:1995年3月26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