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面租赁协议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 甲方将位于 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若因违规、违法受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连带责任,并有权收加店面,终止协议。二、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店面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店面:1擅自将店面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别人调剂互换的;2拖欠租金1个月。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店面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协
2、议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的确无法找到店面,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但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协议。三、租金和保证交纳方式租金: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为 元整,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在协议签订之日交清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租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先付后用。次年度的租金在第一年度的第十二个月内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次年起,租金每年一订,随行就市。但乙方必须提早一个月与甲方协商拟定,否则协议自动终止。保证金: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违反协议约定,在签订协议之日,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不另具收据)。若协议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
3、方将保证金全数归还乙方;若乙方未准时缴纳租金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保证金不退。四、 租赁期间的店面装饰和修缮乙方开业前,若需要对店面进行装修,装修费由乙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发生用水、用电、税收、房产税、工商、物业管理费以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改造,如需改造,必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动用保证金或规定乙方无条件将店面还原,乙方对所租店面及店内一切设施,必须严格管理,及时维修,因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店内安全、防火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的责任导致失火或者店面财产物品丢失、损坏,乙方必须负责补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五、 租赁双方的变更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
4、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协议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进行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如有进行转让或转租必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所租店面。3、乙方在租赁期半途如欲转让店面,必须征得甲方批准,并缴纳人民币 元整。乙方与转让人(丙方)之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丙方自行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租赁期满,乙方应将店面完好交还甲方。若丙方在转让期内有对店面进行装修改造,在协议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装修或改造与店面有关的设施所有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其装修设施不得破坏,应保持店面完好,无偿交还甲方,如有损坏,酌情补偿。4、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因某些因素无法继续营业,在协议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原先对店面进行的装修和其他设施、物品所有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其设施、物品不得破坏,应保持店面完好,无偿交还甲方,如有损坏,酌情补偿。六、 特约事项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