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媒广告发布合同范本甲方:乙方:第一条 总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二条 发布内容、发布形式、发布时间及费用。第三条 本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1、 本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_)。2、 付款方式:甲方须在每期刊前付清款项。3、 支付方式。甲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广告费用。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广告稿必须在刊登前2、 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发布广告的审批手续。3、 乙方确保该广告按照甲方要求正常发布。第五条广告样稿(样片)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第六条 违约责任。1、 甲方对
2、其广告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可能导致的侵权负责。2、 甲方应按期付款,如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 若乙方不按约定发布完所有广告,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经甲方签字同意后, 将全部费用退回甲方。第八条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 2 项处理: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
3、九条 保密乙方对因本次广告发布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甲方对于合同的价格不得泄露于第三方。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2、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开户行:乙方帐号:乙方名称:甲 方: 乙 方:代 表:代 表:日期: 日期:篇二:广
4、告媒体发布协议合同范本广告媒体发布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有偿使用本协议约定项下广告媒体发布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事宜生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合作内容1、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偿取得甲方广告位的管理运营权,供乙方开展广告代理服务。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甲方支付费用。3、具体广告位位置、规格如下:(1)、位置:(2)、媒体形式:(3)、媒体规格:二、合同期限本合同合作期限为 年,起止时间为:三、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乙方累计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项下广告媒体的使用费总额为rmb: 元(大写 )。本协议约定项下第一经营年度广告
5、位使用费总额为rmb: 元(大写: 整)。自第二年起按每年 的比例逐年递增,则本协议约定项下第二年广告媒体的使用费总额为rmb: 元(大写: 整)。2、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银行转账支付,甲方不接受乙方非即期承兑汇票。3、付款排期、时限及金额具体为:4、甲方帐户开 户 名:开户银行:帐 号:5、付款时间以乙方出示银行凭据时间为准。6、甲方收到乙方当期应付款项后于10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期足额正规发票。7、为确保本协议的正常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日内,乙方即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度为本协议第一年广告媒体使用费总额的10%,即:rmb: 元(大写: 整)。甲方收到
6、乙方履约保证金后,即向乙方足额出具履约保证金收据。在本协议正常履行且不发生乙方违约赔偿的情况下,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约定最后一次付款期时用于冲抵当期媒体使用费,乙方不得主张履约保证金利息。8、本协议付款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四、特别约定1、乙方承担该广告媒体的维护费、电费。2、如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此合同涉及广告媒体有使用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具体细节由双方协商解决。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付款,如乙方延期付款7天以上,则视为乙方自行放弃此广告媒体的使用权,甲方将无条件的收回该广告位的使用权。五、甲乙双方的保证1、甲乙双方均承诺其已向对方出示的各自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是依法定程序取得
7、的并且是真实的。2、甲乙双方均向对方承诺其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权利和资格。六、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期限内,就乙方使用的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位向乙方收取约定的使用费,有权对乙方发布广告的内容进行审核。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广告位重复发包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3、对于乙方为发布、安装、维护广告媒体所需做出的一切合理安排,甲方应给予合理配合。4、甲方同意乙方在约定场地位置内发布、修理、维护、更换广告设施。5、甲方有权对乙方广告设施提出安保建议,但不负责乙方广告设施的安保措施,所有乙方安装的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6、协议期间,乙方在发
8、布、维护上述广告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配合乙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甲方应当给予工期的顺延。7、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该广告位的宣传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8、乙方不得私自拆除或损毁甲方的广告设施,如有违反,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与甲方相应的赔偿。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自行联系客户在其设置的广告媒体上发布广告,发布内容必须报甲方审核通过,不得私自发布未通过甲方审核的广告。2、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乙方有权在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多次更改或改变广告内容。3、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如甲方仍继续采取与其他方合作的方式租赁本合同约定的广告
9、位,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续约的期限及其它条款将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不继续续约,乙方需在合同到期提前壹月,通知甲方继续招商。4、乙方需在广告媒体设置、安装或更换后,负责清理安装现场。5、乙方需及时修复破损的广告媒体。6、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媒体上,乙方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内容。7、乙方在其自主经营过程中与其广告客户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八、对广告位使用权的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位使用期限届满前,如甲方因政府规划修改、城市建设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需提前收回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广告位使用权时,应提前 7 天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补偿办法。九、保密
10、义务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用、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以(转载于:媒体广告发布合同范本)其他方式予以公开。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3、甲乙双方的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定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导致甲
11、方或乙方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法规、规划等的改变及/或其它政府行为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本合同约定之广告媒体阵地从事广告经营的情况。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因不可抗力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的期间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篇三:媒体广告发布合同媒体广告发布合同合同签订地: 合同编号: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广告媒介1. 1甲方委托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县总工会户外彩色led 电子屏上发布广告,单位广告规格为 30秒。第二条 广告发布内容及次数2. 1本合同广告发布内容为移动业务宣传,采用甲方提供的30秒样带(样片)(“广告样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片。3. 2广告发布次数为1500次。第三条 广告发布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 日。第四条 广告发布时间表及编排方式按照双方商定的晚上6点至10点播放时间段播放样片,但播放次数和播放日期由甲方另行通知。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5.1本合同生效后15 个工
13、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片,并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5.2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广告费。5.3广告发布期间如甲方需要更换发布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6.1保证于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持续具有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所需的合法资格(附件营业执照)。6.2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时间表,将该媒体广告栏目/版位交付给甲方使用并保证甲方使用该广告栏目/版位的合法性。6.3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甲方所发布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广告样片;自收到甲方的广告样片后 5 个工作日内,应出具同意发布或提出修改
14、的意见;逾期仍未出具意见的,视为同意发布。6.5负责提供本合同广告发布期内发布甲方广告的样报或监播/测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可靠性。6.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片及其他资料。第七条 费用及支付7.1本合同广告费:人民币 捌仟元正元;包括其中:发布费用: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正 ,小写8000.00 ;。(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7.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本合同广告费,并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1)一次性支付广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广
15、告费。(2)分期支付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广告费:分二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付款50%,另50%于 年 月 日前付完 。7.3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 银行地址:户名:账号:7.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第八条 保密8.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
16、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8.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5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8.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
17、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8.4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持续有效。第九条 违约责任9.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或方式发布各档广告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甲方同意的条件顺延该档广告发布时间和/或变更编排方式;如上述顺延和/或变更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则由此造成任何一档广告发布时间迟延的,乙方须按照以下标准承担违约责任:任一档广告发布时间迟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广告费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有多档广告迟延的,按照上述标准累
18、计计算违约金。如乙方逾期30日仍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发布任一档广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9.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发布的广告出现错误的,乙方应立即自负费用采取足够补救措施以弥补上述错误;由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9.4因广告栏目/版位的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包括行政处罚),并由此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条 不可抗力10.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
19、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10.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1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0.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30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实际使用该处广告位时间及付费标准进行结算。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所有因本合同引
20、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 翁源县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本县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1.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2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双方各执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
21、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12.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12.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2.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12.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12.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甲方:乙方: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12.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