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分包合同(桩基础工程)发包人: 分包人: 签订日期: 2014 年 月 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下简称工程)的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承包事项11承包内容:桩基础的成孔及协助砼灌注,成孔孔径400mm。12承包单价: 元/m(不含税); ,乙方设备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进出场费 13计量方式:自然地面标高至实际孔深计算,如遇到甲方收方后塌孔则计算第二次成孔深度。第二条 甲、乙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负责向乙方提供测量基准点、基
2、准线和水准线及相关资料;2、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入点供乙方使用费用由甲方承担;3、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4、提供钢筋笼到每个施工场地及焊接。5、负责泥浆的排放和外运;6、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责任:1、听从甲方指挥和安排,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2、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设备及施工所需的全部物质器材;3、保证质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负责承担返工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4.1乙方人员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且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方可使用。第五条 不可抗力5.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
3、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2)双方的人员伤亡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5.2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或窝工,则甲方需补偿乙方每台设备 元/天。第六条 付款方式工程款:在经甲方会同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每月按照实际完成的数量的单价计算工程款,于次月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款的 %;在桩基础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付清剩余工程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1、无论何种原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都不得停工,若停工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欲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开始施工后不得终止合同。第七条 附则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盖红印后生效。11.2双方履行完本合同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验收合格的工程,工程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1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发 包 人: 分 包 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4